——2020年7月27日在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
市審計局局長 侯 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市政府委托,現將青島市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根據審計法律法規,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審計局組織開展了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中,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目標任務,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審計委員會會議精神,聚焦疫情防控、“六穩”“六?!?、三大攻堅戰、新舊動能轉換等重大戰略,持續“學深圳、轉作風”,圍繞省委“重點工作攻堅年”、市委15個攻勢等重大部署,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深入推進審計全覆蓋,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實,促進提高各項改革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有力發揮審計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職能作用。
總的來看,2019年,各區市、各部門單位能夠認真落實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力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工作,全面推進15個攻勢,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一是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多渠道開源節流,運用預算資金、債券發行、基金等政策工具做大資金池,通過實施減稅降費提升市場活力;二是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各區市、各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明顯加快,財政資源配置效率不斷提高,提升了財政資金使用績效;三是積極貫徹省、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建設決策部署,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相關政策得到較好落實,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四是上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得到有效整改,促進上繳財政資金1.42億元、節約財政資金8.77億元、健全相關制度規定190項。
一、市級決算草案和預算管理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市財政局組織市級預算執行和編制市級決算草案情況。市財政局編制的2019年市級決算草案表明:2019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可用資金712.05億元,支出639.43億元,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59.59億元,結轉下年13.03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可用資金382.3億元,支出268.52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可用資金7.67億元,支出5.55億元;納入市級統籌的社會保險基金可用資金1195.34億元,支出681.3億元。抽查發現,2019年非稅收入15560.6萬元在2020年繳庫,影響了決算草案的完整性。從審計情況看,市財政局組織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基本規范,重大方面基本真實地反映了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狀況。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全口徑預算管理不夠全面規范。
1.個別收入科目預算編制不完整。未編制2019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其他收入”預算,未作出相應說明。
2.部分預算未執行。抽查發現,2018年末結轉的、由市級安排的1428.18萬元預算,至2019年末仍未執行,涉及“污泥處置和監測費”等6個項目;上級補助安排的1322萬元預算,年內未執行,涉及“省級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重大課題攻關項目”等14個項目。
(二)財政監督還有待加強。一是市財政下達區市的2019年支持經濟發展資金,至2020年3月末有3124.85萬元結存未使用。二是對區市定期報告“三?!鳖A算執行情況督促不到位。三是不兼容崗位設置和授權規定在部分預算單位沒有得到落實,電子化授權支付業務風險預警有待完善。
(三)財政基礎管理有待完善。一是未及時制定績效管理結果運用相關辦法、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規定;市級部門預算支出三年滾動規劃與項目庫管理銜接機制有待健全。二是市級“三公”經費決算和債券相關信息公開不夠全面。三是財政信息系統存在漏洞,導致未發現個別單位多編預算問題;6個信息系統未按規定進行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及備案。
二、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今年對市級111個一級預算單位繼續實行審計全覆蓋,在數據分析的基礎上分類進行核查:結合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19個部門單位及其34個所屬單位開展了現場審計,涉及資金185.41億元;選取數據分析疑點較多的25個部門單位開展了延伸核查;對其他疑點較多的30個部門單位要求進行自查,通過自查落實問題15項,上繳財政資金55.89萬元。從審計情況看,各部門單位預算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決算編制和執行不夠規范。涉及19個部門單位、金額121367.73萬元。其中:8個部門單位非稅收入17235.11萬元上繳不及時;3個部門的95806.87萬元預算未執行;6個部門單位預決算編報不準確,涉及資金7613.13萬元;5個部門單位的往來款712.62萬元未及時清理。
(二)預算績效管理有待加強。涉及28個部門單位、金額18742.16萬元。
1.資金、項目使用率不高。其中:1個部門的4610.94萬元專項資金滯撥閑置;2個部門的信息平臺使用率不高,涉及投資927.2萬元。
2.預算績效目標管理不到位。其中:8個部門單位的13項專項資金績效目標或自評指標值不完整、未量化;3個部門單位調增預算后,績效目標未重新編報,涉及追加預算1581.2萬元;4個部門未按規定的期限或要求公開績效目標或績效自評結果。
3.資金管理有待規范。其中:11個部門單位的5765.56萬元結轉結余資金未有效盤活;2個部門單位“收支兩條線”執行不到位,涉及資金1154.4萬元;3個部門單位通過往來款核算收入,涉及資金2951.72萬元;3個部門單位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1023.83萬元;11個部門單位的727.31萬元資金核算不規范。
(三)公務支出規定執行不夠嚴格。涉及10個部門單位、金額138.91萬元。其中:7個部門未經審批超預算支出差旅費、會議費等72.7萬元;1個部門未按標準報銷交通費、差旅費;1個單位未經批準召開會議,列支會議費0.56萬元;2個部門列支會議費、出國經費0.86萬元,未附相關支出明細;2個部門會議費結報時間超過規定時限,涉及資金16.86萬元;2個部門未在規定的科目核算出國經費、培訓費47.93萬元。
(四)內部控制管理有待完善。涉及17個部門單位、金額3782.6萬元。
1.政府采購或購買服務不夠規范。其中:6個部門單位編制政府采購計劃時間超出了規定時限要求;4個部門單位的政府采購或購買服務業務程序執行不嚴格,涉及資金59.07萬元;1個單位的政府采購合同備案不夠及時;1個部門的4項政府采購成交時間晚于資金支付或提供服務時間。
2.內控措施存在漏洞。涉及5個部門、金額3723.53萬元。如會計和出納工作由一人兼任,崗位設置違反不相容職務相分離原則;安評費收入的真實性、完整性無法確認,存在風險隱患;經費支出無審批手續等。
3.機構改革后接續工作不及時。其中:4個部門的22個銀行賬戶,撤銷、變更不及時;1個部門的2個所屬單位已撤銷,未完成注銷手續;3個部門向社會公開的機構信息與實際不符;1個部門未按規定將資金的征收等職責交接到位。
(五)資產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涉及22個部門單位、金額24622.68萬元。
1.房產處置使用不夠規范。其中:10個部門單位的23處房產閑置或未充分使用,涉及面積23095.43平方米;2個單位未經審批出租出借房產;1個部門核算的房產權屬未厘清,涉及面積4337.52平方米。
2.資產核算有待加強。其中:10個部門單位的資產核算不規范,涉及資金24622.68萬元;3個部門單位未按規定對資產進行盤點;5個部門單位的出租事項未錄入財政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監管。
(六)信息系統安全措施有待提高。涉及4個部門。其中:3個部門的6個信息平臺系統,未進行安全等級保護評測;2個部門的信息系統安全措施存在漏洞。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審計調查情況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并堅決貫徹、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為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帶領和組織全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以及全市人民,扎實有效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時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和應對舉措,統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目前全市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已在全面恢復。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統一部署,市審計局組織120多名審計人員,對全市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管理使用情況開展了專項審計調查,堅持大數據審計與現場疑點核查相結合,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推動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020年3月末,全市各級財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經費6.63億元,各級紅十字會、慈善總會共接受社會捐贈資金2.56億元,直接接受捐贈物資516.39萬件、使用捐贈資金購買物資129.66萬件。
從審計情況看,全市疫情防控財政專項資金和捐贈款物管理分配使用情況總體較好,各級各部門按照上級部署要求,及時制定出臺了應對疫情的配套政策和相關制度、規定,統籌安排財政資金,優先用于重要疫情防控事項,加強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但疫情防控中也反映出一些短板和弱項。對審計發現的資金滯撥、物資采購及臺賬管理不夠規范、捐贈信息統計公開不及時準確等問題,市和區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22次批示批轉責成整改,有關方面及時全面整改到位,加快資金分配下撥或使用3455萬元,規范物資采購管理487.31萬元、22.31萬件,規范捐贈款物管理和信息公開3130.08萬元、216.65萬件,建立健全制度11項。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全年共抽審568個單位,出具審計報告或整改建議函96份,促進項目加快進度18個,推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5447.01萬元、落實對企業財政補助2789萬元,促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50025.5萬元,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21項政策措施得到落實。近期重點跟蹤審計了以下八個方面:
(一)開展海洋與漁業發展資金管理使用及相關政策措施落實審計調查,服務保障海洋攻勢。審計調查了市海洋發展局及相關情況。調查結果表明,市海洋發展局貫徹國家和省、市決策部署,對“海洋攻勢”作戰方案重點目標任務組織分解落實,推動我市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建設,出臺了新漁業發展等方面制度。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在我市已有10處海洋牧場獲批建設國家級示范區的情況下,2019年6月將建設10處國家級示范區列入海洋攻勢作戰方案(2019-2022年),攻堅目標設定偏低。二是《青島市現代海洋漁業綠色發展攻堅方案》任務分解和責任分工未進行細化。三是公開2項專項規劃未按規定審批備案,其中1項規劃未組織環評。四是我市海洋牧場示范區裝備化程度有待提升,尚未形成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格局。五是遠洋漁業漁船更新改造及遠洋自捕水產品回運發展配套扶持政策推動不夠到位。六是對4處在建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建設現場監督檢查不到位。七是專項資金管理方面,存在項目支出預算未按規定建立單位項目庫和滸苔處置資金清算不及時問題,分別涉及資金19990萬元和8494.95萬元。
(二)開展市級重點建設項目推進、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政策落實和重點項目建設審計調查,服務保障“雙招雙引”攻勢。
1.市級重點建設項目推進審計調查情況。審計調查了2019年200個市級重點建設項目選定、推進和監管配套服務等情況。調查結果表明,各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及相關職能部門按照項目管理要求,完善工作機制,落實責任目標,統籌協調推進項目建設。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項目選定管理方面。有10個項目不符合規定的前期手續條件,13個項目部分內容不符合項目遴選規定,12個項目投資額申報不實,5個項目建設投資推進空間較小,5個項目未來投資不確定因素較大。二是項目推進方面。有9個項目超期未開工或按期開工困難,11個項目建設進度緩慢,9個項目進度填報不實。三是項目監管配套服務方面。行政審批系統功能不完善,同一證明材料在各審批環節要求重復提報,未實現自動傳遞和信息共享;項目管理系統功能不健全,企業不能登錄,項目進度及存在的困難等需由區市發改部門錄入上報,易造成信息滯后和改變,不利于各級及時準確掌握項目情況;項目推進信息填報不規范;2個市由于非中心城區農轉用征收審批權上級尚未下放、機構改革增加審查內容等原因,項目用地審批時間較長。
2.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政策落實和重點項目建設審計調查情況。審計調查了相關政策落實、重大事項推進、支持資金到位使用等情況。調查結果表明,相關部門單位能夠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我市有關意見規劃,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全面起勢。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尚未出臺。二是我市8家“十強”產業集群領軍企業均未達省級獎勵政策標準。三是天然氣“轉供”改“直供”政策尚無企業響應。四是有2項由省職能部門牽頭、會同我市辦理的重大事項推進較慢。
(三)開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攻勢相關政策措施落實審計調查,服務保障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攻勢。審計調查了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青島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等3個部門單位。調查結果表明,3個部門單位能夠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圍繞攻堅目標,實施掛圖作戰,積極推進攻堅任務。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個別攻堅目標任務設置有待優化。如攻堅目標要求高速公路優良路率2022年提高到93%,低于我市“十三五”交通運輸發展規劃2020年底達到100%的規劃值。二是《青島港總體規劃》不符合嚴格管控圍填海有關要求,未通過上級規劃環評,未獲得上級相關批復。三是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費站拓寬改造工程未實現2019年12月開工建設的目標。四是青島市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與信息服務平臺項目未完成項目立項批復。五是截至2019年末,地鐵三期建設規劃不具備上報條件,有待持續推進。六是截至2020年4月末,加快綜合交通發展的指導性意見尚未出臺。
(四)開展鄉村振興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精準扶貧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服務保障鄉村振興和突破平度萊西攻勢。
1.鄉村振興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情況。組織相關區市審計機關審計了7個涉農區市。審計結果表明,相關區市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鄉村振興戰略部署,做好體制機制基礎建設,統籌推進鄉村振興各項工作。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政策措施落實方面。2個區市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存在已回收的農藥包裝廢棄物應處置未處置、處置資金未及時支付等問題。二是資金統籌整合及分配管理使用方面。1個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不健全,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不規范;2個區市有1087.39萬元涉農資金存在未及時安排使用、結余資金未按規定處理等問題。三是項目管理及績效方面。5個區市存在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進展較慢、未竣工驗收、未及時移交等問題;2個區市未按要求及時調增政策性農業保險繳費基數;2個區“氣代煤”清潔取暖改造工程使用率低;4個區市部分農村人居環境建設項目存在進度較慢、資金撥付不及時、未竣工財務決算等問題;2個區市2018年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未竣工驗收、未竣工財務決算。
2.精準扶貧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審計調查情況。組織相關區市審計機關審計調查了有扶貧任務的7個區市。調查結果表明,相關區市能夠貫徹落實中央部署和省、市脫貧攻堅要求,建立了工作機制,制定了制度辦法,扶貧工作取得了成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政策落實方面。3個區市中小學學費減免、生活補助等政策落實不精準,涉及51人次、4.96萬元;1個市2018年度醫療商業補充保險未按協議約定履行,涉及17人次;2個市未對118名已脫貧不再享受政策人員辦理退出標注程序;4個區市28個貧弱村未進行水質檢測或飲用水水質不達標。二是資金籌集分配管理使用方面。1個市有302.57萬元扶貧資金閑置;2個區市有215.08萬元扶貧資金未按合同約定進度撥付;2個區部分扶貧項目存在企業資產抵押不規范問題。三是項目建設運營效益方面。2個區存在未及時編制扶貧資金項目計劃,部分扶貧項目未按批復時間完成等問題;2個區市部分已建成扶貧項目完工后未決算、未轉資;3個區市部分扶貧項目合同簽訂不規范。
(五)開展穩就業政策措施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投入和使用績效、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政策落實審計,服務保障城市品質改善提升攻勢。
1. 穩就業政策措施落實審計調查情況。組織相關區市審計機關審計調查了市本級和4個區(含保稅港區、高新區)穩就業政策措施落實和相關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情況。調查結果表明,我市能夠落實國家和省政府工作意見,出臺實施意見,明確改革目標,制定改革措施,推進政策措施落地。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政策措施落實方面。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發放較少,2018年至2019年6月,僅市本級和1個區發放375萬元,其他3個區未發放;1個區設置就業技能培訓工種27個,其中21個工種無人報名;有2項政策至2019年8月已超出有效期,未及時修訂;1個區創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經營范圍未及時增加小微企業創業貸款擔保經營項目,導致開展此類業務受限。二是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方面。3個區市向8人多發放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和重復發放一次性創業補貼共4.34萬元。三是失業保險費征繳方面。1個區對3名失業保險參保人員未按規定的費率征繳失業保險費。審計指出問題后,多發放和重復發放的補貼已收回,1項超出有效期的政策已修訂出臺。
2.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投入和使用績效審計情況。組織相關區審計機關審計了2個區棚改和公租房項目的投資、建設、分配、使用和后續管理情況。審計結果表明,2個區貫徹落實上級部署要求,穩妥推進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在改善困難群眾居住條件、發揮住房保障政策效果等方面發揮了作用。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1個區管委所屬企業收取公租房租金收入978.38萬元未上繳區財政,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二是1個區有2個拆遷改造項目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安居工程資金153.24萬元。三是截至2020年2月末,1個區有1個棚改項目610套安置房未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即交付使用。四是截至2019年末,1個區有13戶保障對象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條件,未按規定及時退出。五是截至2019年末,2個區有225戶承租家庭未按規定繳納公租房租金90.06萬元,欠繳6個月以上。
3.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政策落實審計調查情況。審計調查了民政、衛生健康等部門和2個區,并對全市社會救助發放數據進行了比對分析。調查結果表明,我市制訂了一系列社會福利和救助政策,完善了社會救助體系,不斷提升保障標準和救助水平。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社會救助政策方面。1個部門對11家醫院申報的89人次、144.39萬元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審核不及時;1個部門未按規定編制市本級慈善救助資源手冊;市本級2個公開慈善募捐項目和1個區2018至2019年捐贈款物信息公開不全面;1個區有2項職工救助慈善基金設立不符合規定。二是養老服務業發展方面。市本級養老服務設施規劃為2015年編制,尚未修訂,7個區市未編制完成;全市有456個新建和1918個老舊住宅小區未按規定標準配建或者調劑解決養老服務設施;1個區部分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不達標,有2個社區的日間照料中心存在閑置和部分房屋對外出借問題。三是資金管理使用效益方面。7個區市向445名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資金71.4萬元;1個區向12名已故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2.21萬元,未及時發放4名殘疾人就業創業工程獎補資金3萬元;1個區少發放3名養老機構服務人員一次性入職補貼0.9萬元。審計指出問題后,已追回71.4萬元資金并上繳各區市財政。
(六)開展政府股權投資基金運營審計調查,服務保障國際航運貿易金融創新中心建設攻勢。審計調查了參股母(子)基金設立、募集與使用、投向與退出、管理與風險控制等情況。調查結果表明,市級政府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架構、運營模式和制度體系已初步形成??傮w看,近年來政府股權投資參股基金的規模實現快速增長,2017至2019年認繳規模分別增長26.82億元、128.15億元、177.35億元;截至2020年3月末,參股基金認繳總額596.28億元,實繳總額175.41億元,已實現對信息技術、先進制造、互聯網等新動能行業投資102.92億元,對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拓寬實體經濟融資渠道發揮了積極作用。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政府股權投資基金出資款結余和分紅、退出資金11500.75萬元未及時上繳財政。二是截至2020年3月末,我市尚未出臺政府股權投資基金績效評價辦法。三是部分認繳規模較大的基金存在一定的募資風險。四是3支已接近運營期限的基金在退出項目過程中制約因素較多,存在不能按期退出的情況,影響基金效益的實現。
(七)開展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攻勢政策措施落實審計調查,服務保障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攻勢。審計調查了市國資委對部分改革任務的實施及完成情況。調查結果表明,市國資委積極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攻勢,完成了2019年度的重點改革目標任務。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4戶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進展不均衡,有待向縱深推進。二是市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進展不均衡,截至2020年4月末,列入我市混合所有制集團層面改革招商項目書的市屬企業,有5戶已啟動集團層面改革,有13戶尚未啟動,待條件成熟后,按照“一企一策”啟動改革。
(八)開展推進“一次辦好”改革和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實、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審計調查,服務保障高效青島建設攻勢。
1.推進“一次辦好”改革和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實審計調查情況。組織相關區市審計機關審計調查了市本級和10個區市相關情況。調查結果表明,我市持續深化“一次辦好”改革,認真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提高了政務服務效率,優化了營商環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推進“一次辦好”改革方面。市本級9個部門單位未及時公布“全市通辦”事項清單;3個區部分“一次辦好”事項梳理和發布不夠及時規范;3個區“一鏈辦理”推進較慢,存在清單和指南未公布、事項覆蓋不全面、無實際辦理量等問題;市本級和6個區市部分政務服務系統整合不到位;4個區市政務信息共享利用水平有待提高;1個區未在規定時間內印發“一次辦好”改革方案;2個區存在劃轉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未及時更新、部分政務服務自助終端利用率不高等問題。二是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實方面。市本級3個單位未與承租方達成明確的房租減免協商意見;2個區市應返未返小微企業工會經費16.61萬元;2個區市部分涉企保證金清理退還不夠規范;有1家商會向會員單位超標準收取會費3萬元。審計指出問題后,市本級9個部門單位公布了“全市通辦”事項清單,3個單位均與房產承租方簽訂了租金減免補充協議,37.31萬元工會經費和涉企保證金已返還企業或上繳財政。
2.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審計調查情況。審計調查了2017年2月以來全市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情況。調查結果表明,市行政審批局等單位加強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提高了審批效率。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項目統一代碼制落實尚不到位,經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立項賦碼需辦理后續審批事項的16698個項目,實際僅有3553個項目使用代碼辦理。二是有56個投資項目重復辦理立項賦碼,造成同一個項目多次立項、多個代碼。三是投資項目審批涉及的80個行政審批事項中,有13個采用各部門自有信息系統辦理審批,未與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聯通,審批結果通過人工拷貝和轉錄輸入,造成審批不便、效率降低。四是市行政審批中介超市存在部分中介機構入駐審核不夠嚴格和注銷清理不到位,缺乏充分競爭的制度保障等問題。
五、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情況
圍繞服務保障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品質改善提升攻勢,對地鐵工程等10個公共投資建設項目開展審計,涉及投資290.6億元,為政府節省建設資金12.38億元。審計結果表明,項目建設程序和工程造價管理不斷規范。發現的主要問題:5個項目多計工程結算價款59400.29萬元;4個項目多計待攤投資63916.22萬元;4個項目資金管理不規范,涉及資金137004.03萬元;5個項目在施工單位資質、竣工圖編制、環保驗收等環節存在管理不規范問題。審計指出問題后,有關建設單位已按審計結果調整了工程結算值。
六、審計查出問題處理情況
市審計局堅持“治已病、防未病”,及時揭示風險隱患,及時反映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總結提煉體制機制性障礙,及時提出審計建議,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共提交信息專報和綜合性報告21篇,主要反映了“一次辦好”改革、市級重點建設項目推進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建議,市領導批示37篇次,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23篇次。
對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審計查出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依規作出處理,要求相關部門單位限期整改;對公職人員涉嫌貪污挪用公款等5起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對未經審批出租房屋等7起問題線索,已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對制度建設、預算管理、內部控制等方面的問題,已建議有關主管部門完善制度、加強監管。
報告中的整改情況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結果,有關區市、部門單位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正在進一步整改落實中,我們將繼續加大跟蹤督促力度,具體整改情況將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七、審計建議
(一)圍繞當前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推進政策措施落地落實。抓緊抓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做好防疫物資保障和捐贈款物管理,增強財政支持實體經濟力度,落實惠企惠民政策,將疫情對經濟發展的影響降到最低。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深化市場化改革,打造“三化三型”政務服務環境,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制度規定,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重要要求,堅持邊審邊改、邊審邊建,促進完善體制機制。
(二)圍繞提高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加大15個攻勢推進力度。進一步完善財政資金和政策向15個攻勢集中整合的機制,堅持“錢隨事走”目標導向,以資金整合倒逼工作整合。圍繞15個攻勢攻堅目標,厘清部門職責邊界,增強扶持政策、落實措施協同性;建立健全長效協同監督體制機制,把監督重點聚焦經濟社會發展中心,以強有力的督導問效,倒逼15個攻勢各項任務高效落實。
(三)圍繞落實“六穩”“六?!币?,推動積極財政政策提質增效。創新財政支持方式,統籌政府投資基金等資源,加大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投入,發揮好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強化績效理念,盤活各類沉淀資金資產,完善項目庫和績效評價制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增強惠民政策的持續性和協調性,加強民生資金和項目管理,壓實管理責任,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四)圍繞過“緊日子”要求,提升預算精細化管理水平。完善預算編制,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壓縮一般性支出,壓減無效低效開支,減少資金資產閑置浪費。改進項目管理,完善支出政策,落實支出責任,促進提高財政支出績效。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透明度,促進政府過“緊日子”,推動各項要求落實落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努力發揮常態化“經濟體檢”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自覺接受市人大監督,為加快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打造“一帶一路”國際合作新平臺和山東面向世界開放發展的橋頭堡作出積極貢獻。
正文下載:關于青島市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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