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審議了《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18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工作報告),并就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審議意見。
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視整改工作。自治區黨委審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要求,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對照審計查出的問題,一項一項抓好整改落實,確保整改到位。自治區主要領導就相關審計報告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主持召開2018年度中央預算審計、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整改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壓實整改工作責任,逐條整改;同時,堅持系統思維,舉一反三,構建整改長效機制。特別是對扶貧專項審計的查出問題,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多次召集相關部門會議,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將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整改情況納入《關于2018年地州市黨委和政府(行署)貧困縣市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情況的通報》和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績效考核指標,并結合南疆四地州脫貧攻堅工作座談會,逐一現場交辦審計發現的問題,推動督促整改。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意見,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2018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區各相關主管部門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確保整改到位。
有關地縣和部門單位按照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實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從源頭上查堵漏洞;加大審計查出問題問責力度,發揮審計震懾作用;建立全過程審計監督機制,加強對審計整改的跟蹤力度,切實發揮審計監督實效”等審議意見,扎實推進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加強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各項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關整改機制。截至目前,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6個方面56個問題,1,545個具體事項,已整改1,463個,整改率94.69%。通過整改,各地、各部門單位已上繳國庫5.59億元,督促撥付資金16.19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7.3億元,統籌盤活3.66億元,核減工程造價9,410萬元,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127項,問責處理426人。
一、整改工作總體推進情況
(一)審計機關加強跟蹤檢查。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要求,自治區審計廳對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逐一梳理,建立整改臺賬,并及時向有關地縣和部門單位印發了審計整改通知書(函)和問題清單。堅持“誰審計誰負責跟蹤檢查”的原則,組織全區各級審計機關對照問題清單,圍繞整改措施的真實性和效果,跟蹤督察整改情況,督促責任單位對整改進展慢的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并持續跟蹤督促上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上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638個問題,已整改636個,整改率99.69%。
(二)被審計單位認真落實整改。有關地縣和部門單位進一步強化審計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作為本地區本部門一項重要工作,主要領導牽頭抓總,分管領導具體落實推進,層層傳導壓力、逐級壓實責任,通過制定整改分工方案等措施,對照問題清單,逐項落實整改責任,明確整改時限,實行對賬銷號;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加強內部管理,完善相關制度辦法;進一步強化結果運用,堅持問題導向,以整改為契機,認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深入剖析問題原因,舉一反三,規范管理,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三)主管部門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責任。有關主管部門認真指導、監督本行業扎實推進整改,建立協調機制,形成整改合力。如自治區財政廳采取全面摸底清查,完善系統功能,加強培訓指導等措施,制定3項制度,有序推進惠農補貼“一卡通”發放方式改革;自治區扶貧辦梳理歸納審計查出的突出問題,并提供給自治區紀委監委進行重點核查,通過選派指導組實地指導、約談整改滯后的縣(市)等措施推進整改,促進脫貧攻堅工作和政策的落實;自治區住建廳全面梳理國家和自治區住房保障政策,重新編印有關政策匯編,指導各地(州、市)住建部門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合力推動整改工作。
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自治區本級決算草案和預算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地縣財政決算(草案)中“最低生活保障”科目列報不準確的問題。自治區財政廳要求各地財政部門嚴格執行《財政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58號)規定,正確使用支出功能科目,規范賬務處理,嚴格決算收支數據審核,真實、準確、完整編報年度財政決算。
2.關于財政資金保值增值水平還需提高的問題。自治區財政廳建立健全財政資金保值增值的制度體系和配套措施,逐項精算各類財政社保資金結余情況,分類制定保值增值工作方案,已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穩妥推進財政資金保值增值工作。經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新疆銀行四家社?;痖_戶銀行溝通協調,自2019年4月30日起,將財政專戶社保資金活期存款利率按照銀行三個月定期存款掛牌利率計息。 采取競爭性公開招標方式,20家銀行中標200億元企業養老保險資金1年期定期存款保值增值,利率全部頂格上浮,最高上浮至52%。將270億元企業養老保險資金在開戶行工商銀行開展保值增值,利率在1年期定期存款的基礎上上浮50%。分別在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辦理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脫貧資金、職工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1年期大額存單定期存款;將100億元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劃轉到全國社?;鹄硎聲_展投資運營,做到應存盡存。
(二)自治區本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預算單位項目支出預算執行率低的問題。自治區財政廳嚴格按照預算法和財政部有關要求,對未支出的剩余額度及時盤活,收回財政統籌使用,共計收回6,814萬元,督促撥付資金5,209.8萬元,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2.關于一些單位“三公”經費管理不夠嚴格 的問題。自治區財政廳認真組織核實原因,約談有關單位,要求嚴格“三公”經費和相關經費管理工作,積極采取措施落實整改。
3.關于執行政府采購程序不規范、監督不到位的問題。3家單位通過召開專題會議等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采取加強對未招標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及績效考核,提高決算編審質量,確保賬表一致等措施進行整改,共制定相關制度2項。對通過非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購買公務機票問題,相關單位已解除與機票代理公司相關協議,今后公務機票將全部通過政府采購網站購買。
4.關于財務管理不規范,資產管理不到位的問題。3家單位正在通過聘請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清理賬務、電話和函件清收、向主管部門申報核銷等措施積極核對清理長期往來掛賬,已調整賬務76.57萬元,剩余700.12萬元正在整改;處理未及時掛賬往來款項629.73萬元。對違規發放交通費、獎金、值班費等問題相關單位已整改完畢。
(三)三大攻堅戰相關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地方預算單位應付款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關于部分地(州、市)預算單位應付款金額增幅較大,縣級預算單位往來賬款規模較大,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自治區財政廳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地(州、市)開展自查核實,清理甄別往來款項類別,區分不同情況,采取調整賬務、加快支出進度、制定分年度化解方案等針對性措施,落實整改。
(2)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關于未及時開展清欠工作的問題。自治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減負辦)積極督促協調自治區國資委,對國資委直接監管、委托監管和非國資委監管企業再次進行核查和統計,確保其拖欠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全部納入清欠臺賬,并按要求開展清欠工作;同時,督促各地各部門按照國務院清欠工作要求,在原有基礎上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重新制定清償計劃,確保問題涉及的4個地(州、市)年底前完成清償目標任務50%以上,其中:吐魯番市年底前完成51.52%,博州年底前完成67.46%,塔城地區年底前完成97.55%,和田地區年底前完成55.03%。
二是關于各地各部門未按要求在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優先清理任務的問題。自治區人民政府先后召開2次全區清欠工作會議,督促各地各部門按要求在6月底之前完成第一階段優先清償目標任務。目前,階段性清償目標任務已經完成。
三是關于2個單位漏報欠款的問題。其中2,350.18萬元欠款已清償,2家單位欠款共計555.98萬元已列入清欠臺賬,按規定進行償還。自治區減負辦下發通知要求各單位對自治區本級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情況進行再次核實和統計,杜絕多報和漏報情況再次發生。
2.扶貧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按照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部署要求,重點審計了35個貧困縣(市)和有扶貧任務的43個非貧困縣(市)。35個貧困縣(市)扶貧專項審計查出的587個問題已100%整改。追回和盤活扶貧資金10.66億元,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60項,向自治區紀委監委等部門移送問題線索21起,問責處理220人,立案審查20人。有扶貧任務的43個非貧困縣(市)2016年至2018年脫貧攻堅政策貫徹落實、扶貧資金分配管理使用及效益情況審計查出問題535個,已整改完畢531個,整改率99.25%。追回和盤活扶貧資金1.83億元,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45項,向自治區紀委監委等部門移送問題線索24起,問責處理184人,立案審查7人。存在主要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縣(市)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方面問題。
對產業扶貧政策利益聯結機制不健全的問題,相關縣(市)采取補充完善管理分配方案、細化利益聯結條款、調整分紅比例等措施,進一步確保貧困戶的利益落實到位。完善相關制度1項。
對就業培訓與貧困戶產業就業扶持項目結合不緊密的問題,相關縣(市)采取加大就業培訓力度、規范職業技能培訓管理和增加就業渠道等措施,組織貧困戶開展致富技能培訓,調動貧困群眾內生動力,促進貧困群眾穩定增收,共計培訓貧困勞動力394人,解決就業或達成初步就業意向335人。
對安排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護邊員、生態護林員和草原管護員的問題,相關縣(市)積極整改,聘用25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為護林員,追回6名財政供養人員違規享受補助7.02萬元,同時,承諾今后優先面向貧困人群進行招錄。
對落實社會綜合保障、教育扶貧、住房安全保障等政策不到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未實現全覆蓋等問題,相關縣(市)重新審核確定應當保障的貧困人口底數,修正錯誤信息,向4,481名符合條件但未及時收到或收全補貼款的貧困人口落實發放各類補助資金846.46萬元,為2,616名貧困人口補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或納入政策性兜底等;追回違規發放的各類補助資金1,949.95萬元。4類重點對象安居富民房超建筑面積的,有關縣(市)均承諾今后嚴格按標準控制建筑面積,減輕貧困戶生活負擔,降低返貧風險。共制定完善相關制度11項,談話提醒20人,問責處理139人。上述問題除1個縣(市)尚有393名人員重復享受補助資金420.9萬元正在清退外,其他縣(市)均已整改完畢。
(2)關于滯撥、閑置、擠占挪用、超范圍使用扶貧資金方面問題。相關縣(市)已責成有關部門單位將被擠占挪用、虛報冒領、騙取套取及違規使用的扶貧資金1,975.38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通過重新安排項目、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報賬等措施,撥付使用滯留和閑置資金6,725.19萬元,上繳國庫或歸還原資金渠道3,971.87萬元;加強財務管理,糾正坐收坐支、私存私放扶貧款項、白條入賬等不規范行為。共制定完善相關制度5項,談話提醒1人,問責處理10人,立案審查1人。
(3)關于扶貧項目管理不規范,部分項目效益不佳方面問題。相關縣(市)對在扶貧項目中圍標串標的責任企業進行了罰款、批評教育或通報,針對應招標未招標、未執行政府集中采購、虛假招標等問題,承諾今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督促42個進度滯后的項目完工并發揮經濟效益;對擅自變更項目建設地點、內容和受益對象的,補辦相關項目變更手續,承諾繼續履行原合同;著力加強項目后期管理、結合當地實際靈活調整項目實施方案、修補損毀設施設備,激活閑置或效益不佳扶貧項目84個,整改施工質量不達標項目6個,歸還原資金渠道327.07萬元。共制定完善相關制度11項,談話提醒5人,問責處理34人,立案審查5人。上述問題除1個縣(市)大車駕駛員培訓項目因學員通過率不高正在整改外,其他縣(市)均整改完畢。
3.關于污染防治政策落實和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地區和單位落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不到位方面問題。
對11個地(州)未完成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的問題,全區14地(州、市)均制定了本地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建立全區揮發性有機物排污單位名錄庫,共計收錄254家涉VOCs排放重點行業(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企業;各地按照有關規定要求,結合本地工作實際,有序開展治理工作,并將進展情況納入本地區大氣污染重點任務實施情況報告,由生態環境廳每兩個月匯總一次報自治區人民政府。
對阿勒泰地區部分縣市未按照“一廠一策”要求制定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整治方案的問題,按照阿勒泰地區生態環境局要求,阿勒泰地區1市6縣對本地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情況開展拉網排查,共梳理出重點行業企業27家,其中18家涉及無組織排放問題,均已制定了“一廠一策”治理實施方案。
(2)關于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方面問題。未按進度支付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的相關縣(市)財政局已支付2,702萬元,775.05萬元尚未支付。
(3)關于個別企業無證采煤,未按要求實施綜合治理和生態恢復的問題。相關企業已編制完成蘆草泉采坑恢復治理方案,并報阜康市煤炭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已委托自治區煤田地質局向自治區人民政府申報蘆草泉采坑滅火和地質災害治理事宜。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實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減稅降費政策涉及面廣,減稅數額巨大,對基層財政收支影響較大,部分減稅政策執行難度較大等問題。各地各部門全面落實中央和自治區做好當前財政收支預算管理,堅決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措施。加大開源節流力度,嚴控財政支出,確保財政平穩運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不折不扣的落實到位。
(2)關于個別單位自行制定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向物價部門報備收費項目及標準,在新疆收費管理信息網上進行了公示,并正在就處理已違規獲取的經營性收費事項與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溝通。
2.關于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等政策措施落實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簡政放權政策未完全落實的問題。涉及的2個管委會加強與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對接協調,共制定相關制度3項?;魻柟菇洕_發區管委會已完全承接落實權限61項;喀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積極采取相應措施,確保自治區下放權限全部承接落實到位。
(2)關于違規執行優惠政策的問題。有關單位已核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3)關于財政管理水平還需要提高的問題?;魻柟菇洕_發區管委會已收回出借的資金6億元;喀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進一步加快預算執行進度,解決財政資金沉淀較大問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相關制度1項。
(4)關于國有資產管理存在漏洞的問題。未經評估違規處置國有資產問題,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與合作企業已解除合作關系,并委托第三方機構清算合作企業的項目建設、運營費用。國有企業對外投資存在損失風險、部分國有控股企業虧損嚴重等問題,喀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通過優化現有企業資源,明確管理主體,完善監管機制等措施,增強國有企業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將有關國有控股企業6.2億元債務納入本單位預算按期償還,2019年已償還2.9億元。
(五)重點專項資金和民生工程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一卡通”財政惠農補貼資金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惠農補貼資金發放不及時或長期滯留在當地財政的問題。相關縣(市)采取相應措施,兌付各類涉農惠民補貼資金3.32億元,結余資金上繳國庫6,651.22萬元,盤活2,588.02萬元,除2個縣(市)退耕還林、安居富民等7,249.48萬元補助資金仍滯留財政尚未發放到位外,其他縣(市)均已整改完畢;談話提醒3人,問責處理3人。
(2)關于騙取套取惠農補貼資金的問題。相關縣(市)追回被套取或違規發放的補貼資金55.14萬元;問責處理6人。
(3)關于信息化管理不到位、惠農補貼監管審核手段缺失等問題。相關縣(市)完善“一卡通”信息系統,糾正補錄受益農戶錯漏信息,追回發放給不符合條件人員補貼資金14.19萬元。
2.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縣(市)安居工程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對棚改拆遷居民補償或安置不到位問題,相關縣(市)已向430戶拆遷戶發放補償款2.4億元,尚有1,242戶因項目未建成或補償款籌措不到位等原因未得到補償或安置,正在通過加快項目建設、申請專項債券、拍賣土地增加財政收入等途徑落實整改。對未完成2018年度棚戶區改造開工任務問題,未完成的6,106套2018年度棚戶區改造項目已全部開工。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建設已超過3年,且超過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期限仍未建成問題,相關縣(市)已建成10,006套,尚有1,997套未建成,未完成建設任務的縣(市)正在通過加快項目建設進度、調整建設計劃、積極籌措項目資金等措施落實整改。
(2)關于部分縣(市)安居工程資金未能及時發揮效益的問題。對超過1年未分配的資金或閑置貸款,相關縣(市)上繳國庫2,793.9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8,100萬元,盤活資金7,885.18萬元,撥付項目資金6.35億元,剩余8,933.72萬元已制定資金撥付計劃,按項目進度撥付。
(3)關于部分安居工程住房使用效益不高的問題。
對安居工程住房空置超過1年的問題,相關縣(市、區)采取措施盤活空置住房,已分配7,457套,尚有3個市(區)7,330套未分配,共制定相關制度3項。對違規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給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使用或用于辦公、出租等問題,相關縣(市、區)清退違規分配的保障性住房4,195套,追回違規領取的補助108.44萬元;已銷售或用于辦公、病房等其他用途的2,416套公共租賃住房,相關縣(市)正在通過回購等方式整改;共制定完善相關制度4項,談話提醒5人,問責處理3人,立案審查1人。
(六)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相關建設單位采取相應措施,激活閑置項目,使其發揮投資效益,對質量不合格施工段進行返工;共制定相關制度2項,談話提醒2人,問責處理4人。
2.關于項目招投標不規范的問題。相關事項已移交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處理,7名違規評標專家已從自治區水利廳工程評標專家庫喀什分庫中除名;共制定相關制度3項,問責處理6人。
3.關于虛報、多計工程造價的問題。相關建設單位采納審計建議,與施工單位重新核對工程造價,核減9,410萬元。
4.關于工程合同價款和管理費用超概算,項目資金管理不規范等問題。相關建設單位歸還挪用資金10萬元,盤活閑置資金、向相關施工單位支付應返還保證金等1,243.7萬元,補繳印花稅37.99萬元,對虛增1,459.47萬元建設成本進行了調賬處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從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總體情況看,相關縣市和部門單位積極整改,大部分問題已整改到位,但仍有涉及19個部門單位、15個縣(市)的82個問題正在持續推進整改。下一步,審計整改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動整改工作落實落細。一是狠抓責任落實。將審計整改納入各級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強化政府督查與審計監督的合力,壓實壓緊主管部門的牽頭責任和被審計單位的整改主體責任,對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項實行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對賬銷號。二是鞏固整改實效?!爸我巡 薄胺牢床 ?,大力加強審計成果轉化運用,督促各級有關部門單位強化審計發現問題特別是共性問題的分析研究,積極采納審計意見建議,切實做到舉一反三、標本兼治,著力防范化解經濟社會運行中的各類風險隱患,更好推動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三是健全長效機制。認真落實審計工作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加大審計整改情況及審計移送處理情況跟蹤反饋力度,按程序及時公告審計整改情況,推動審計監督與人大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同向發力,進一步健全審計整改工作長效機制。
2018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解讀
2019年11月26日,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區審計廳黨組副書記、廳長王彥樓在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上作了2018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實事求是、客觀全面的反映了今年7月份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一、高位推動,整改工作更加有力
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自治區黨委審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要求,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對照審計查出的問題,一項一項抓好整改落實,確保整改到位。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主持召開2018年度中央預算審計、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整改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壓實整改工作責任,限時逐條嚴肅認真整改,堅持系統思維,舉一反三,構建整改長效機制。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進一步加強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意見,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2018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區各相關主管部門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確保整改到位。
二、監督、整改、指導“三管齊下”,整改責任更加明確
一是審計廳對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建立了整改臺賬,堅持“誰審計誰負責跟蹤檢查”的原則,組織全區各級審計機關對照問題清單,圍繞整改措施的真實性和效果,跟蹤督察整改情況,督促責任單位對整改進展慢的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認真履行整改監督責任。
二是被審計地縣和部門單位進一步強化審計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作為本地區本部門一項重要工作,主要領導牽頭抓總,分管領導具體落實推進,層層傳導壓力,通過制定整改分工方案等措施,對照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時限,逐項落實整改,實行對賬銷號,切實壓實整改主體責任。
三是有關問題主管部門認真指導、督促本行業扎實推進整改,建立協調機制,形成整改合力。如自治區財政廳采取全面摸底清查,完善系統功能,加強培訓指導等措施,制定相關制度,有序推進惠農補貼“一卡通”發放方式改革;自治區扶貧辦梳理歸納審計查出的突出問題,并提供給自治區紀委監委進行重點核查,通過選派指導組實地指導、約談整改滯后的縣(市)等措施推進整改,促進脫貧攻堅工作和政策的落實;自治區住建廳印發有關通知,指導各地(州、市)住建部門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全面梳理國家和自治區住房保障政策,重新編印有關政策匯編,著力落實整改指導督促責任。
三、措施給力、求真務實,整改推進更加高效
一是邊審邊改重時效。整改過程前移,堅持邊審計、邊指出問題、邊督促整改,促進立查立改、立改立行、提高整改效率。二是邊改邊審重實效。將跟蹤檢查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作為后續相關審計項目的重要審計內容,與后續審計工作統籌開展,進一步加大審計整改跟蹤督促力度,對檢查發現的整改不力、敷衍應付、虛假整改等嚴重問題,移送有關部門嚴肅追責問責,確保問題真整改、見實效。三是積極建立和完善審計機關與紀委監委、組織、巡視巡查等有關部門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彼此工作溝通協作,相互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切實形成督促整改合力。
四、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整改成效更加顯著
總體來看,2018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取得較好成效。截至目前,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6個方面56個問題,1,545個具體事項,已整改1,463個,整改率94.69%。通過整改,各地、各部門單位已上繳國庫5.59億元、督促撥付資金16.19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7.3億元、統籌盤活3.66億元、核減工程造價9,410萬元。具體來看:
(一)堅決保障黨中央宏觀決策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促進各地各部門加大開源節流力度,嚴控財政支出,堅決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措施,確保財政平穩運行;推動有效承接下放61項行政職權;督促個別單位規范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報備公示;督促收回違規出借的資金,并推動有關單位通過優化現有企業資源,明確管理主體,完善監管機制等措施,增強國有企業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充分發揮審計在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二)助力打好“三大攻堅戰”。一是在化解重大風險方面,有力推動有關部門單位和地(州、市)就大額往來款項開展自查核實,清理甄別款項類別,采取調整賬務、加快支出進度等措施積極化解;促進穩步推進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確保拖欠賬款全部納入清欠臺賬,督促各地各部門制定切實可行的清償計劃,順利完成我區第一階段優先清償目標任務。二是在精準脫貧方面,促進3.42億元被違規使用資金上繳財政或歸還原資金渠道、3.21億元滯撥資金撥付使用發揮效益、3.4億元閑置資金統籌盤活,針對產業扶貧政策利益聯結機制不健全、就業培訓與貧困戶產業就業扶持項目結合不緊密、扶貧項目管理不規范、效益不佳等問題,推動相關縣(市)采取補充完善管理分配方案、細化利益聯結條款、加大就業培訓力度、規范貧困人口職業技能培訓管理和增加就業渠道、著力加強扶貧項目后期管理、結合當地實際靈活調整項目實施方案等措施,調動貧困群眾內生動力,激活閑置或效益不佳扶貧項目,促進貧困群眾穩定增收。三是在污染防治方面,全區14個地(州、市)均制定了本地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并按照要求開展治理工作,自治區生態環境部門建立了全區揮發性有機物排污單位名錄庫,有關縣(市)對本地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情況進行排查,制定了“一廠一策”治理實施方案。
(三)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推動建立健全財政資金保值增值的制度體系和配套措施,督促各級財政部門嚴格按照預算法和財政部有關要求,盤活未支出的剩余額度,規范賬務處理。推動相關部門單位不斷加強“三公”經費和相關經費管理,對存在執行政府采購程序不規范、未嚴格執行部門預算管理、財務和資產管理不到位、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的,督促其采取相應措施完成整改,共計落實整改金額2.29億元。對政府投資項目存在建設管理不規范、多計工程造價等問題的,督促相關建設單位采取對質量不合格的施工段進行返工等措施積極整改,并促進其采納審計建議,與施工單位重新核對工程造價,共計核減9,410萬元。
(四)促進惠民富民政策落地生根。各地多措并舉保障民生資金落實,兌付各類涉農惠民補貼資金5.72億元,結余、閑置資金上繳國庫9445.12萬元、盤活1.05億元,追回被套取或違規發放的補貼資金177.77萬元,對受益農戶錯漏信息進行糾正補錄,清退違規分配的保障性住房4195套。
(五)舉一反三完善體制機制。各地、各部門單位以整改為契機,堅持問題導向,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在糾正問題的同時深入剖析問題產生根源,針對體制障礙、機制缺陷、制度漏洞等,結合自身職責權限研究對策,健全完善機制制度127項,推動問題從源頭整改,標本兼治。
(六)促進反腐倡廉建設進一步落實。加大審計查出問題追責問責力度,確保查出問題得到及時、徹底整改。本次審計移送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建設項目違規招投標等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共計292起;各相關單位針對審計查出問題,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已對426名責任人員進行了問責處理,充分發揮審計反腐“利劍”作用。
五、下一階段的工作
下一步,自治區審計廳將按照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要求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針對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進一步強化措施,持續督導,全面推動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清零”。一是狠抓責任落實。強化政府督查與審計監督的合力,進一步壓實壓緊主管部門的牽頭責任和被審計單位的整改主體責任,對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項實行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對賬銷號。二是鞏固整改實效?!爸我巡 薄胺牢床 ?,大力加強審計成果轉化運用,督促各級有關部門單位強化審計發現問題特別是共性問題的分析研究,積極采納審計意見建議,切實做到舉一反三、標本兼治,著力防范化解經濟社會運行中的各類風險隱患,更好推動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三是健全長效機制。認真落實審計工作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加大審計整改情況及審計移送處理情況跟蹤反饋力度,完善審計公告制度,推動審計監督與人大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同向發力,進一步健全審計整改工作長效機制。
正文下載:關于2018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新疆).docx
相關鏈接:[解讀]2018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解讀(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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