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印發了《煙臺市牟平區鎮級財政體制改革方案》,標志著新一輪財政體制改革正式實施,為統籌城鄉發展、調動各鎮增收節支積極性提供了廣闊的自主化平臺。
今年6月份,區審計局通過對全區13個鎮街政府債務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發現,有的鎮街歷史包袱沉重,基層政權處于赤字運行狀態,農村發展苦于無財力支持;有的鎮收入渠道較廣,但有躺在功勞簿上圖享受現象,喪失了繼續發展的動力。造成這一旱澇不均問題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現行的鄉鎮財政體制未達到事權與財權的協調統一,無法調動起不同類型鎮街增收節支積極性。為此,區審計局向區政府提交了審計情況反映,提出了完善鄉鎮財政體制、增強基層財權自主權等三條審計建議。區政府高度重視審計建議,責成財政部門出臺實施了“財政體制改革方案”,并以政府規范性文件形式正式下發。方案的最大變化是堅持了三個原則:一是稅收屬地化原則,將區內2個大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利息稅25%部分以及全區非稅收入劃歸區級財政,其他稅收由所在鎮街按比例征收,年終與區級財政分成,改變過去由區級財政大包大攬的做法;二是財權與事權相統一原則。除農村中小學教育、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戶供養、撫恤以及經濟薄弱村經費支出等項目劃歸區級財政負責外,其他支出均下放到各鎮街。區級財政以核定的收入基數為準,各鎮街每年完成收入基數,區財政全額承擔其支出基數,不足部分按比例扣減支出額,超收部分按比例與鎮街財政分成,最高分成比例鎮級可達80%;三是便于操作的原則。文件同時下達了各鎮街收入支出基數表,并對招商引資、新增企業稅收認定、搬遷企業稅收分成等7方面特殊情況作了詳細說明,改變了過去鎮級與區級財政收入劃分不清的扯皮問題,從根本上調動了各鎮街增收節支積極性,有利于集中財力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楊高翔 徐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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