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工程項目全程監督審計,切實改進政府投資項目招標后管理不夠到位,監督程序未能落實等情況。近日,江蘇省吳江市專門出臺了《吳江市政府投資工程標后管理辦法》,明確了標后管理各個要素及加強管理的具體措施。該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為:
明確了標后管理的重點內容。規定因原合同約定不明確或合同條件發生變化需要進行項目變更的,應嚴格按規定進行備案,并指明責任方,嚴格控制突破限額的設計變更;項目分包應符合國家法規及招投標文件規定,對確需分包的工程應在施工合同中載明,須報有關部門備案,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單位。
明確了違反標后管理辦法的具體行為及對應罰則。規定檢查中如發現施工及監理單位存在互相串通,簽認虛假工程量等六類違規行為的,在依法處罰外,還要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同時也規定,建設單位、政府職能部門在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中如工程變更追加應報批而未報批等四類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
明確了標后管理單位對應職能。規定標后專項檢查由市監察局協調牽頭;發改委負責對建設工程的建設規模、內容等實施檢查;財政局負責對建設資金使用、工程變更備案等實施檢查;而審計局主要負責工程跟蹤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為此,該辦法還規定建設單位負有督促施工方按時、完整提交審計資料的義務,審計機關實施結算審計應當以已備案的合同為依據,對未按要求進行變更備案的部分,審計機關不予審計,財政部門不得撥款。這樣就有效的解決了因建設、施工單位資料傳遞緩慢或殘缺不全,給最終審計帶來困難這一問題,并為審計機關拓展監督手段,提高審計質量,提升審計效率創造了更好的條件。(程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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