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接受審計監督 不得設置限制障礙(作者:河南省三門峽市審計局安群文)
安群文(河南省三門峽市審計局)
依法接受審計監督 不得設置限制障礙
(作者:安群文)
(說明:2014年10月27日《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頒布,要求有關單位依法接受審計監督。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部門、單位和個人,都要自覺接受審計、配合審計,不得設置障礙。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依法、及時、全面提供審計所需的財務會計、業務和管理等資料,不得制定限制向審計機關提供資料和開放計算機信息系統查詢權限的規定,已經制定的應予修訂或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