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審計局課題組
【摘要】京津冀協同發展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區域重大戰略,是十八大以來的第一個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建立了“綱領有規劃綱要、布局有總體規劃、細化有專項規劃、落實有協議方案”的政策制度體系。目前,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規劃在落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產業政策、結構協同深度不足,創新鏈、產業鏈、供應鏈對接不充分;環境治理與綠色化轉型壓力大,生態協同發展力度待強化;交通一體化銜接不暢;公共服務協同有短板。產生問題的原因包括:錯位發展、互利共贏的利益分配失衡,合作協議框架型指導型多、實操型少,政策協同性、剛性不夠等。建議地方審計機關參考以下方面落實深化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相關審計:一是對標新定位,從“小切口”入手,推進“大協同”,關注優化調整區域空間布局、縮小區域發展差距、文旅與經濟發展深度融合、綠色發展制度保障、區域創新體制機制建設等情況。二是創新審計監督協同機制和方式,細化京津冀三地審計機關的橫向協同機制,健全署、省市、區(市)三級審計機關的縱向協同體系,加強研究型審計驅動下的協同機制創新。在總結北京審計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落實情況的基礎上,提出了強化發展規劃的戰略引領作用,圍繞重大項目、資金找準審計監督切入點,突出問題導向推動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推進打通創新和產業協作體制機制堵點,構建“問題診斷—風險預警—對策建議”的閉環研究機制,聚焦重大問題研判提高精準識別與系統應對能力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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