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型及其審計研究
——以中國康養為例
李 龍,審計署審計科研所數據審計研究室副研究員。
【摘要】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養老服務機構對于應對人口老齡化具有重要意義,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改革的要求,也是有效緩解養老服務供給不足問題的重要抓手,不僅是改革問題,也是發展問題。本文主要以中國康養為例對當前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養老服務機構的現狀進行分析后,提出審計應重點關注的四個方面,分別是培訓療養機構轉型情況,引入社會資本情況,轉型養老服務機構以后從事養老服務的真實性,轉型為養老服務機構以后養老服務的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