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三途徑”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
日前,湖南省永州市審計局在開展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和防風險等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工作中,緊密聯系實際,堅持學用結合,要求注重通過“三條途徑”,認真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準則》和《條例》規定精神。
一是學習貫徹政治生活《準則》。10處提到的“政策”相關規定,貫穿于政策跟蹤審計之中,注重把“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和“屬于部門和地方職權范圍內的工作部署,要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為前提,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但決不允許自行其是、各自為政,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規定精神,跟蹤審計促進落實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
通過對《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的學習領會,要求將《準則》中二是學習貫徹黨內監督《條例》。4處提到的“政策”相關規定,貫穿于政策跟蹤審計之中,注重把“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確保全黨令行禁止情況”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情況,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執行黨的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等,納入政策跟蹤審計內容,促進和強化黨內監督。
通過對《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學習領會,要求將《條例》中三是學習貫徹監督處分《條例》。
通過對《黨內監督條例》和《紀律處分條例》的學習領會,要求將《黨內監督條例》“審計機關發現黨的領導干部涉嫌違紀的問題線索,應當向同級黨組織報告,必要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并按照規定將問題線索移送相關紀律檢查機關處理”的規定,與《紀律處分條例》有關“政策”規定相結合,注重把政策跟蹤審計所發現的“拒不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故意作出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相違背的決定的”“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對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的”“不傳達貫徹、不檢查督促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或者作出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錯誤決策的”等政策落實責任問題,及時移送黨組織(紀檢部門)給予黨紀處分,確保“把紀律挺在前面”寓于審計全過程之中,嚴格審計監督執紀問責,防止以審計處理代替黨紀處分,發揮政策跟蹤審計對貫徹落實黨紀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應有作用。(王平波)【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