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審計局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圍繞落實“兩個責任”,通過建立較為完善的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體系,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2017年,局領導班子在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被評為“好”,全局繼續保持了多年來“零投訴”“零違紀”的廉政紀錄。
一是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各科室、單位執行審計紀律和其他廉政規定提出明確要求,建立責任清單,細化內容、量化分值、嚴格考核并予以通報。同時,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嚴肅追責問責。2017年,對發現的廉政風險防控流于形式、廉政談話記錄缺失等問題,對2個科室在全局通報批評,對2名環節干部進行了約談。
二是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成員由黨組書記、派駐紀檢組成員和機關紀委成員組成,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遇有重大或特殊情況隨時召開。議事內容主要包括傳達學習上級黨委、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文件與會議精神,定期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工作重點和計劃安排,及時溝通落實“兩個責任”的重點工作和需要協調配合的事項等,形成了派駐紀檢組與機關紀委相互配合、各負其責、共同推進、狠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三是“一組三員”制度。建立了派駐紀檢組、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支部紀檢委員、審計組廉政監督員“一組三員”監督體系,實現了對領導班子、各科室和單位、各黨支部、各審計組的監督全覆蓋?!耙唤M三員”細化職責、責任到人,切實做到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層層有人抓、層層有人管,形成了強大的監督合力。
四是“書、卡、單”制度和審計回訪制度。審計組進審前,簽訂《遵守審計工作紀律承諾書》。同時,將《審計人員執行紀律和行業作風監督卡》送到被審計單位,自覺接受被審計單位的監督。審計結束后,審計組填寫《紀律作風情況匯報單》,在匯報審計工作前,先匯報執法守紀情況。派駐紀檢組和機關紀委堅持每年對所有被審計單位進行回訪,回訪率、滿意率均達到了100%。
五是特約社會監督員制度。在加強內部監督的同時加強外部監督,從人大、政府、紀檢監察、公檢法等部門,聘請了12名特約社會監督員,請他們監督審計機關的政風行風建設。積極采取發放調查問卷、召開座談會、赴審計現場實地檢查等方式,組織特約社會監督員加強監督檢查,有效發揮監督作用。堅持每年參加包頭市廣播電臺的“行風熱線”欄目,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六是廉政風險防控制度。研究制定了《包頭市審計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辦法》,從廉政風險防控的主要目標、風險防控工作的組織管理及廉政風險排查、防控、考核等方面,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制定了可操作性強的具體措施。全局梳理崗位職責89項,查找廉政風險點58個,制定防控措施72條。
七是廉政談話制度。研究制定了《包頭市審計局廉政談話實施辦法》,對廉政談話的組織實施、方式及談話時機提出了明確要求。加強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的運用,堅持解決實際問題和開展思想教育相結合,針對黨員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及時進行約談,敲響警鐘,抓早抓小,防止發生違規違紀問題。(王玨)
責任編輯:李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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