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審計局牢固樹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鮮明導向,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積極發揮“三個作用”,深入開展“黨支部建設年”活動。
一是積極發揮黨組班子的作用,當好“領頭雁”。黨組書記、局長擔任機關黨委書記,黨組成員、副局長擔任各黨支部書記,既抓業務工作,也要抓好分管領域的黨建工作,從組織領導上形成全體黨組成員抓黨建的工作格局。在臨時黨支部的建設上,大型項目由黨組成員擔任審計組長和臨時黨支部書記,做到審計項目到哪里,黨的工作就開展到哪里。
二是積極發揮黨支部作用,筑好“主陣地”。制定“三會一課”紀實報告制度、固定黨日制度,對支部如何開展“三會一課”、固定黨日等作出詳細安排和明確的規定。在固定黨日中推行“3+X”模式(3:學黨章、學系列講話、交黨費,X:學審計業務、開展黨性教育、廉政教育、志愿服務等),將黨建工作與審計業務相結合,做到一月一主題、月月有活動,增強“固定黨日”實效性。建立機關黨建工作進度動態管理臺賬,加強對各黨支部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固定黨日等工作的督促檢查,經常與各黨支部對表對標,確保重點工作抓細抓實。
三是積極發揮黨員干部作用,打好“主戰場”。從“五學”(學理論、學法規、學政策、學業務、學技能)入手,以“五好”(學習好、業務好、作風好、創新好、業績好)審計干部為建設內容,以優秀共產黨員“五帶頭”(帶頭學習提高、帶頭爭創佳績、帶頭服務群眾、帶頭遵紀守法、帶頭弘揚正氣)為標準要求,抓好黨員干部“全鏈條”管理,加強黨員干部日常教育,進一步激發黨員干勁,讓黨員干部在審計工作中發揮好模范帶頭作用,實現黨建與審計業務“雙促進、雙提高”。(李明 孫志茹)
責任編輯: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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