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是審計工作的“二十字方針”,這一方針最早提出于1998年,是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系統概括審計機關成立十五年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提出的,在審計事業創新發展進程中,“二十字方針”被始終堅持,并不斷豐富其內涵。
“依法審計”是審計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的法理精神。它要求審計人員要以憲法有關規定為最高依據,按照法律的授權,法定的程序、權力、義務、職責、依據、標準和手段,依法獨立開展審計工作,履行法定責任。
“服務大局,圍繞中心”是審計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的戰略定位,是審計工作不斷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正確選擇。審計工作只有從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站在更高層面上,有針對性地提出堵塞漏洞、加強管理、促進改革的建議,才能得到黨和政府的重視和肯定,得到社會公眾的支持和認可。
“突出重點”是審計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的重要方略,也是應對審計風險的一種有效策略和方法。它要求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紛繁復雜的情況下,牢牢抓住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事關民主法治和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和難點,找準對全局、對未來有根本性影響、有重大危害問題的突破口,也就是找準“火源”和引發“火源”的關鍵所在。在此基礎上,區分輕重緩急,整合審計力量,有針對性地提出切斷“火源”的建議,發揮好審計的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求真務實”是審計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的基本原則。它要求,在堅持實事求是、堅持真理的基礎上,以扎實務實的精神,真抓實干,干出成效;以發展的眼光來認識和處理問題,進而促進制度、體制和機制的改革和完善,確保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貫徹執行,確保各項發展目標順利實現。(沈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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