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辦、國辦印發了《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試行)》),標志著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由試點進入到全面推開階段,向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新時代下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中央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決策和重大改革部署,有利于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促進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有利于加快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四個全面”戰略目標的實現,有利于完善領導干部政績考評機制和環境責任追究制度,推進國家治理能力與治理體系現代化?;谝验_展的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就如何加強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筆者認為,應著重圍繞以下三個方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大把“美麗中國”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宏偉目標,把生態文明建設擺上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戰略位置。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對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制度的四梁八柱作出了部署和要求,這些重大舉措能不能落到實處,關鍵在領導干部,要落實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作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改革舉措、“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一項重要工作、“完善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于促進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理念大局,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改革起到重要作用。
二、圍繞部門職能,創新探索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依據《規定(試行)》,離任審計應揭示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影響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的風險隱患,具體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貫徹執行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遵守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情況,完成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情況,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監督責任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征管使用和項目建設運行情況等方面。2018年3月,為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央對部分黨和國家機構進行改革,改革優化了部門職能和配置,提高了效能效率。地方依據中央有關要求對本轄區進行機構改革已經基本就位,自然資源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作為確定地方黨委政府任期內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保責任評價涉及的較為重要的兩個部門,雖然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已進行有效的探索,但機構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審計工作的復雜性,為此,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應緊緊圍繞《規定(試行)》的主要內容,以新成立的自然資源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的職能為主要抓手,創新探索離任審計方式方法,具體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就自然資源資產部門來說,要關注自然資源部門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是否到位,是否已經整合分散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組建統一行使所有權的機構;要關注土地、礦產、海域、水、濕地、森林、草原等資源是否經過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是否仍存在政出多門、標準混亂、重復調查、權籍不明等問題;依據《關于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注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是否存在試點覆蓋面不足、有償方式單一、價格形成機制不合理、收益分配制度不完善、監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關注是否建立統一、協調、權威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是否理順了空間規劃與用途管制之間的關系以及各類空間規劃之間的關系,是否嚴格推行“多規合一”并監督規劃實施;關注是否建立最嚴格的資源保護制度和節約制度(比如耕地保護和占補平衡制度,草原、森林、濕地保護和占用補償制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線”管控制度等),是否建立了最嚴格的生態保護修復制度,遵循了系統治理原則,統籌推動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整治修復。
(二)就生態環境部門來說,在生態文明工作體系方面,要關注是否建立以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為主體的生態經濟體系以及以生態系統良性循環和環境風險有效防控為重點的生態安全體系,是否完成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目標責任體系確定的目標;在環境污染防治方面,關注“三大污染源”治理、打贏藍天保衛戰措施是否到位,關注是否嚴格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保障飲用水安全,按期基本消滅城市黑臭水體,是否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是否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推進鄉村環境綜合整治,是否嚴格強化督查執法,大幅提高環境違法成本;在生態環境風險防范方面,是否把生態環境風險納入常態化管理,系統構建全過程、多層級生態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在環境治理方面,是否建立健全多元環保投入機制,是否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完善資源環境價格機制;在綠色發展和綠色生活方面,是否做到積極調整經濟結構和能源結構,優化國土空間開發布局,調整區域流域產業布局,是否積極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等。
三、開展大數據審計,提高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效率
(一)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踐中,審計對象是土地、水、礦產、森林、海洋等各種自然資源資產,一些地方自然資源資產種類多、分布廣,若緊緊通過人海戰術和傳統審計方式進行充分全面的審計評估,需要投入龐大的人力和物力,審計人員數量少與審計對象范圍大之間的矛盾突出。近年來,大數據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黨委政府在管理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方面尤其依賴大數據,比如利用地理信息系統數據管理土地、森林等現狀、規劃,利用數據庫管理在線監測數據等。
(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指出,要堅持科技強審,加強審計信息化建設;胡澤君審計長提出“各級審計機關要從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大局、更好推進審計事業長遠發展的高度,去認識和推進信息化建設和大數據審計,堅持走科技強審之路,著力強化大數據審計思維、增強大數據審計能力,為實現審計全覆蓋提供強大支撐”,要求拓展信息化技術運用,推廣數字化審計模式,“向信息化要效率,向大數據要資源”。大數據信息化審計在聚焦審計重點、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方面的優勢越來越明顯,新時代下的資源環境審計,尤其是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要積極適應大數據審計新常態,提升“信息化審計能力”,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實現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全覆蓋。(李全中)
責任編輯: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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