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5日,省審計廳廳長邢恩先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作了《關于2016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F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按照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省審計廳對2016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中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自覺服務遼寧振興發展大局,始終堅持依法審計、客觀求實、鼓勵創新、推動發展,既注重揭露違法違規問題,揭示重大風險隱患,又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從政策制度層面提出意見建議。
2016年,面對嚴峻復雜的經濟形勢,各地區各部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按照“四個著力”要求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準確把握穩中求進總基調,全面貫徹落實省委決策部署,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經濟社會總體運行平穩。從審計情況看,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支撐。
——深化改革,提升財政管理水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省本級預算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強化預算約束,嚴控追加支出,預算調整全部依法履行人大常委會審批程序。進一步推進預決算信息公開,健全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加大省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擴面提質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完善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機制,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水平不斷提高。
——增收節支,保障重點領域支出。在做實財政收入基礎上,依法組織征收,實現財政收入正增長;當年爭取中央財力性轉移支付378.74億元,較上年增加115.64億元,增長44%。持續壓縮“三公經費”支出,集中財力優先保障民生方面的剛性支出。省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663.9億元,增長3.9%。其中,教育支出增長3.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長59.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增長6.9%。轉變對競爭性領域投入方式,建立并運行100億元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吸引并帶動社會資本參與發展新興產業和創新領域重點項目。
——防控風險,確保財政平穩運行。省政府印發《關于加強縣級財政管理的若干意見》,省財政下達財力性轉移支付補助273.3億元,增長53.5%,增強了基層財政運轉保障能力。省政府籌集100億元建立并運行養老保險風險基金,防范養老金支付風險。建立政府債務風險評估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努力防控債務風險。采取綜合措施,省本級化解政府性債務1122.5億元;全年發行置換債券2707.8億元,優化了存量債務結構。
一、省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省財政廳具體組織省本級預算執行、省發展改革委組織分配省本級基建投資情況。從審計情況看,省財政廳和省發展改革委認真貫徹落實新一輪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有關政策,加強財政和投融資管理,積極爭取中央財力支持,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為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從財政管理和預算執行具體組織實施情況看,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問題。主要是:
(一)部分預算分配和管理不規范。
一是部分預算安排未充分考慮上年執行情況。17個項目上年執行率不足40%,2016年仍安排預算2.37億元,當年執行率仍不足20%,年末新增結轉2.18億元,其中2個項目預算未予執行。
二是部分預算安排論證不充分。2個專項的41個項目由于主管部門前期工作不到位、立項論證不充分,造成未執行或中止執行。
三是部分省本級基建投資安排不規范,項目管理還需加強。年初上報省人大審批的省本級基建投資預算全部未落實到具體項目,執行中分三批下達計劃,均在6月30日以后,影響預算安排的及時性。抽查22個項目實施情況發現,10個項目未按計劃實施或完成;3個項目的2466萬元自籌資金不到位;4個項目未經批準改變項目建設地點、內容或擴大投資規模。還有個別項目建成即損毀。
(二)轉移支付管理不到位。
一是部分預算下達不及時。中央轉移支付6.37億元、省財力安排的轉移支付7.87億元晚于規定時限提前告知市、縣;還有部分中央轉移支付未及時分解下達。
二是部分預算單位安排對下級補助,脫離財政監管。8個省直部門預算中包含12個對市縣補助項目,安排資金6091.5萬元,預算執行中直接撥付市縣對口部門,脫離市縣財政監管。
(三)部分財政改革事項需進一步推進。
一是政府采購預算編制不完整且執行較慢。年初政府采購預算15.75億元,只占當年實際采購額的75%;有612個項目未在當年10月底前完成付款,涉及金額3.78億元,占年初預算的24%。
二是多數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未按規定公開。完成了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編制工作的90個部門中,有80個部門未按規定公開。
三是對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動態監管需進一步強化。14個單位從零余額賬戶提取現金2027.8萬元,存入本單位實有資金賬戶;5個單位將資金從零余額賬戶轉入貸款戶4099.6萬元;3個單位未執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從零余額賬戶提現報銷197.5萬元;1個單位從零余額賬戶撥付下屬單位實有資金賬戶55萬元。
四是財政存量資金清理還需加大力度。8個單位的1809.3萬元存量資金未及時收回財政統籌使用。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對17個部門的審計結果表明,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預算管理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不斷提高。但部分單位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部分單位預算執行不嚴格。
11個單位拆遷補償款、房租等非稅收入9127.9萬元未上繳財政,其中坐支3484.6萬元;3個單位應收未收房租等收入72萬元;3個單位應計未計收入133.5萬元;7個單位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699.4萬元;8個單位未按規定實施政府采購2155.4萬元。還有5個單位存在無預算、超預算支出等問題。
(二)部分單位財務管理存在薄弱環節。
5個單位賬外核算收支184.6萬元;2個單位虛假票據或“白條”報銷31萬元。還有4個單位存在向下屬單位攤派費用、為下屬單位承擔費用等問題。
(三)部分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不到位。
11個單位土地、設備、車輛等入賬與核銷不及時,導致賬實不符;8個單位無償對外出借辦公用房等資產;3個單位占用下屬單位車輛9臺。還有5個單位存在工程竣工決算和產權手續辦理不及時問題。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在全年各項審計中,省審計廳關注了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并有針對性地開展跟蹤審計。同時,組織14個派出審計處和各市、縣審計機關對14個市進行了專項政策跟蹤審計。
(一)“放管服”改革跟蹤審計情況。
2016年以來,省政府取消和下放356項省級職權,422項審批事項進入省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簡政放權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個別地區、部門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1個縣對已關閉煤礦的獎補政策未落實;3個縣(區)相關部門未承接城市排水許可管理權、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等5項行政職權。1個部門將1項行政許可事項違規安排所屬事業單位行使;2個部門審核不嚴,致使3家不具備專業資質的中介機構獲準承擔中介評審業務。
(二)脫貧攻堅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對16個縣(市)脫貧攻堅政策落實審計結果表明,各地區黨委和政府能夠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強組織領導,逐級落實責任。2016年,16個縣(市)通過各級財政安排和社會捐贈籌集投入扶貧專項資金5.45億元,精準扶貧取得了一定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地區基礎工作不扎實。4個縣未及時編制精準脫貧產業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4個縣未按精準產業扶貧要求統籌整合涉農產業項目與資金,有的項目帶動率低;4個縣扶貧健康卡發放工作未落實到位,2個縣醫療減收政策未落實到位;3個縣貧困戶危房改造或教育扶貧對象底數不清;4個縣雖制定了貧困人口退出驗收辦法,但未對主要收入標準進行細化量化。
二是部分地區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不到位。4個縣存在扶貧資金閑置問題,3個縣存在扶貧資金撥付不及時問題;3個縣金融貸款扶貧覆蓋面小,未達預期。2個縣部分扶貧項目進展緩慢;2個縣部分扶貧項目存在前期準備不充分、招投標手續不健全等問題。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情況。
2016年,各地各部門積極推進安居工程建設,通過財政安排和社會融資共籌集資金611億元,完成開工任務15.5萬套、基本建成任務19.61萬套、新增發放住房租賃補貼任務1.14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2.28萬戶,城鄉居民居住條件得到較大改善。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地區資金和項目管理不規范。9個市存在資金閑置問題;6個市15個項目施工許可證等基本建設手續不全;3個市5個項目未依法履行招標程序;6個市35個項目竣工驗收不規范;3個市5個項目因配套設施建設滯后不能交付使用;6個市存在已辦理竣工驗收住房閑置問題。
二是部分地區審核把關不嚴。2個市29戶單位或居民違規取得征地拆遷補償款;5個市937戶保障對象違規享受保障待遇;2個市49戶家庭違規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7個市2661套保障性住房欠繳租金。
(四)各市政府債務跟蹤審計情況。
對各市政府債務跟蹤審計結果表明,14個市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2017年上半年,部分地區存在以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以外的其他方式新增舉債融資情況,主要方式為銀行貸款、融資租賃等,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棚戶區改造、保障民生支出等。從審計涉及到的216家融資平臺公司情況看,多數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進展不大,收入主要來源于政府補貼,一些公司的資產中還有大量的公益性資產和儲備土地。
四、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一)公檢法機關非稅收入及涉案款物審計調查情況。
對省、市、縣(區)143家公檢法機關的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各級公檢法機關不斷健全管理制度、規范管理流程、推進管理信息化,但在非稅收入和涉案款物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環節。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公檢法機關非稅收入管理亟需規范。7個單位應收未收非稅收入1153.3萬元;39個單位應繳未繳非稅收入2.88億元;25個單位居民證件費、訴訟費未實現收繳分離,部分單位存在坐支、挪用情況;38個單位涉案款專戶、執行款專戶、訴訟費過渡戶結存利息5853.8萬元未隨本金及時處理。此外,還有6個單位未經審批將房屋、場地等國有資產出租、出借。
二是部分公檢法機關涉案款物管理較為混亂。14個單位挪用涉案款、執行款4653.3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基礎設施建設等支出;66個單位7.35億元涉案資金處理不及時,一些單位對涉案物品處理也不及時。同時,部分單位涉案款物內控制度不完善,存在涉案資金未專戶核算、未按照案件設立明細賬和臺賬、扣押車輛信息登記不完整、扣押文書不規范、涉案款物移交手續不健全等問題。
(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審計調查情況。
對省本級及10個市的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各級政府高度重視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通過各種方式籌集資金,保證了基金安全和足額發放。但是,部分市基金收支矛盾突出,支付壓力加大。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地區基金收繳未做到應收盡收。4個市低于繳費基數下限收費,少收保費1.06億元;省直和7個市776戶企業繳費基數不完整,少繳保費1.38億元;2個市5533戶企業少繳滯納金1.1億元。
二是部分地區基金支出審核不嚴。3個市8萬人通過躉繳方式參保;2個市擴大基金使用范圍8.94億元。同時,部分市存在不符合條件人員參保,以及冒領或錯發養老金問題。
三是部分地區基金管理不到位。2個市5039.3萬元“以物抵費”資產被無償占用或長期閑置;3個市縣基金收入10.52億元未及時繳入社?;饘?。同時,部分市還存在基金債權長年掛賬、違規設置和使用基金賬戶、串借其他資金發放養老金等問題。
(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支及管理審計調查情況。
對8個市本級及所屬14個縣(區)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各市縣能夠依法依規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為維護居民住宅安全提供了較好保障。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地區資金歸集不規范。6個市縣未收繳開發企業代收資金3.99億元;2個市2家開發企業擅自收取維修資金5600萬元并長期占壓;4個市縣1368戶業主未續交資金;7個市縣3.84萬戶保障性住房未納入資金歸集范圍;11個市縣舉辦房交會期間違規批準15.53萬戶緩交維修資金;7個市縣維修資金未按規定提取及專戶存儲6.14億元;還有部分地區基礎工作薄弱,財務和檔案管理不規范,管理信息系統不完善。
二是部分地區資金使用不合規。7個市縣超范圍支出9172.8萬元用于老舊小區改造及供暖管道改造等;同時,部分市縣存在挪用維修資金問題;個別工程存在套取維修資金、假發票入賬和多計工程款等問題。
(四)大氣污染防治政策項目資金審計調查情況。
對省環保廳大氣污染防治政策項目資金情況審計調查結果表明,2013年至2015年,全省投入藍天工程專項資金2.9億元,主要用于工業提標淘汰、能力建設、公交車油改氣補貼等,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地區資金使用不規范。5個市縣環保部門超范圍使用專項資金509.1萬元;1個市將專項資金60萬元用于已完工項目;3個市因項目未執行、項目變更等原因,專項資金滯留1072.7萬元。
二是部分項目管理不到位。1個市對90個加油站及4個儲油庫進行油氣回收改造,未經消防、安全審查驗收即建設并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隱患;1個市12個大氣污染治理項目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此外,部分市環保部門存在以罰代管現象,多次罰款后企業仍持續超標排放。
(五)省屬企業經營業績審計調查情況。
對25戶省屬企業2016年度經營業績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個別企業存貨盤盈15.23億元,對當期業績有較大影響;二是審計調查的3戶新組建企業集團仍按各自原有模式進行財務記賬,實施不同的會計制度,不利于真實、準確反映企業經營業績。
(六)省直事業單位業務運營及財務收支審計調查情況。
對100個省屬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多數單位能夠發揮職能作用,在經營管理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經營管理不善,收益未及時上繳。11個單位資不抵債,個別單位依靠借款維持人員開支。2014年至2016年分別有15個、14個和20個實現盈利單位未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合計387.7萬元。
二是財務及資產管理不規范。5個單位19.4畝土地、1.28萬平方米房屋等資產未入賬;3個單位房屋所有權人與實際使用人不符;4個單位1.7萬平方米房產閑置。9個單位往來款項3480.5萬元清理不及時;6個單位將投資和收入在往來賬中核算745.4萬元;還有部分單位存在不相容崗位兼職、大額現金支出、出借賬戶等問題。
對以上審計發現的問題,省政府高度重視。陳求發省長和各位副省長對有關審計報告、要情批示44件(次),省政府常務會議、省政府黨組會議、省長辦公會議共14次聽取審計情況匯報,要求有關地區、部門及相關單位嚴肅整改,加強管理,完善制度。責成省審計廳對整改情況進行持續跟蹤,省政府督查室進行督辦。目前,有的問題已經整改完畢,有的正在整改中。
對審計發現的涉嫌違法違紀問題,省審計廳已向有關部門移送線索50件。目前已有1人被判刑,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9人正在被立案調查,7人取保候審,22家單位、34名領導干部被通報批評。
五、審計建議
(一)深化改革,全力推進振興發展。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為發展、創新釋放新動力。二是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資效率和效益,積極引導民間資本投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三是深化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經營機制,促進提質增效,增強盈利能力,減輕財政負擔。
(二)切實加強監管,防范和化解風險隱患。一是加強對重大投資、脫貧攻堅、環境保護等領域監管,確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二是強化社?;鹗罩Ч芾?,夯實工作基礎,增加收入,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三是重點防范政府債務、不良資產、債券違約等風險隱患,強化風險評估,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著力提高財政管理水平,嚴肅財經紀律。一是積極組織財政收入,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和收繳力度,加強財政資金統籌,盤活存量資金,提高財政保障能力。二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著力解決制約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精準度和有效性。三是嚴肅財經紀律,硬化預算約束,通過強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嚴格監控零余額賬戶,推進財政績效管理,進一步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違反財經法規和紀律行為要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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