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審計廳廳長 謝 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會本次會議報告2019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
根據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安排部署,省審計廳依法審計了2019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結果表明,2019年,全省各級各部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踐行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較好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財政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
一、省級財政管理和全省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省級財政管理、全省財政決算草案編制和3個市政府預算執行及財政決算情況。我省上報財政部的決算報表反映,2019年省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5418.30億元,支出5320.90億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總計1006.40億元,支出944億元;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計17.80億元,支出14.70億元。與向省人代會報告的執行數相比,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多282萬元、支出少259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少284萬元。上述收支差異主要是收入轉列及權責發生制列支事項調整所致。
(一)省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年初代編預算規模未得到有效控制和壓縮,較上年增長3.7%。二是43.29億元上年結轉資金未按規定及時下達,影響資金使用效益。三是132項對下專項轉移支付實際分配下達情況與年初批復內容差異大。四是未按規定對23個預算單位的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和部門報送的192份績效自評報告進行審核。五是30戶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未按要求編制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二)全省財政決算草案編制審計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省本級、5個市本級及29個縣應繳未繳非稅收入共15.75億元。二是15個縣將當年已實際支出的財政資金計為“預撥經費”,共少計支出32.09億元。三是1個市本級和8個縣收回的存量資金共4.44億元未在2年內安排使用,形成二次沉淀。
(三)3個市政府預算執行及財政決算審計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年初項目支出預算不細化,代編預算、預留資金規模較大且未逐年降低。二是未按規定及時下達預算資金25.49億元。三是專項資金清理整合不到位,2.54億元存量資金未及時清理統籌安排使用。
二、省級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連續4年實現對省級一級預算單位審計全覆蓋,全面審計了26個部門及所屬213個單位,對71個部門及所屬273個單位進行了重點抽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少數單位落實過“緊日子”要求不到位。33個單位一般性支出壓減未達到5%,35個單位未及時上繳存量資金共3901.62萬元,36個單位超預算列支“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培訓費等共489.27萬元。二是預算編制和執行不夠規范。15個單位預算編制不完整、不細化,涉及金額13.97億元;16個單位無預算或擴大范圍支出共555.19萬元;4個單位的18個項目推進緩慢,資金使用效率低;8個單位提前支付項目資金、變相轉移零余額賬戶資金共6.88億元;18個單位未及時上繳非稅收入共1.19億元。三是執行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不嚴格。5個單位出租國有資產應收未收租金共365.48萬元;7個單位未經批準擅自出租國有資產;4個單位價值共6084.99萬元的已完工項目和已購置設備未計入資產;2個單位部分項目未辦理政府采購手續,涉及金額1.58億元。四是決算草案編報不真實、不完整,涉及18個單位,金額共9.13億元。
三、三大攻堅戰相關審計情況
(一)脫貧攻堅審計情況
2019年9月—2020年3月,對鎮雄等14個貧困縣脫貧攻堅情況進行審計,完成對全省88個貧困縣審計全覆蓋。審計發現個別地區存在已完工項目結算和資金支付不及時,部分項目推進緩慢等問題。對這些問題,有關部門和地區已進行了整改。2016—2019年,全省88個貧困縣脫貧攻堅審計共發現問題4002個,省審計廳對其中尚未整改的428個問題開展了兩輪“回頭看”,促進所有問題在6月底實現整改“清零”。
2020年2—5月,對全省88個貧困縣產業扶貧情況進行審計,發現部分地區存在擴大范圍使用扶貧資金、資金撥付不及時、部分產業扶貧項目效益不佳等問題。對這些問題,已督促有關部門和地區進行整改。
(二)污染防治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1.九大高原湖泊“十三五”水環境保護治理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1個湖的9條河道入湖斷面水質未達標。二是4個湖的規劃編制滯后,水環境保護治理項目進度緩慢或效益不佳。
2.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審計7名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和2名部門領導干部,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5個市永久基本農田與國家級公益林劃定范圍重疊。二是對自然保護地的保護監督不到位,4個保護區范圍內存在非法生產建設活動。三是5個市未及時收繳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規費共38.27億元。
(三)防范化解風險審計情況
對全省專項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13個縣違規將17.87億元用于償還企事業單位到期融資貸款、化解政府債務及支付其他項目工程款。二是4個縣共14.03億元未實行專戶存儲、專賬核算。
四、民生領域項目和資金審計情況
(一)醫療保險基金審計。對6個市本級和18個縣開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醫保資金管理仍有風險。查出挪用大病補充保險專戶資金、定點醫藥機構及個人騙取醫?;鸬葐栴},涉及金額4963.50萬元。二是醫保政策落實不到位。3個市分別少推行醫?;鸢床》N付費的病種數59種、57種、28種,1個市本級和2個縣未取消70周歲以上患者乙類藥品個人自付比例。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審計6個市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63.73億元項目資金閑置在項目主管單位或實施單位、財政部門1年以上。二是5個縣棚改項目開工已逾期3年未建成,導致拆遷居民無法回遷安置,涉及住房1228套。三是19個縣的1559戶家庭違規享受公租房待遇。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減稅降費政策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4個市個別單位和企業落實疫情防控減稅降費政策措施不到位?;踞t療保險費階段性減征、企業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落實不到位及未按規定減免中小企業租金,涉及金額2504.15萬元。二是14個市違規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考試輔導費、建設工程保證金等共3706.71萬元。
(二)“放管服”改革審計。審計8個市和14個省直部門,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單位權責清單制定、執行和調整不到位,涉及行政職權事項1180項。二是部分地方中介服務管理不規范,5655個項目未履行政府采購規定的程序,4個行政主管部門未與所屬中介服務機構脫鉤。
(三)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23個縣清償進度低于50%,未完成目標任務。
六、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對44個重點建設項目開展竣工決算或跟蹤審計,項目概算總投資3707.27億元、完成投資1513.33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25個項目多計工程價款共1.97億元。二是24個項目列支與項目無關的費用共2.97億元。三是1個項目違規扣留施工單位工程款2.47億元。四是1個項目內部控制不力,導致投資增加1520.42萬元、超概算1.23億元。
七、省屬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對16戶企業2016—2018年資產負債及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重點任務未及時完成。10戶未完成省國資委資產負債率控制目標,2戶研發投入未達標,1戶企業的下屬4家“僵尸企業”未按期出清,2戶兼并重組改革推進緩慢。二是境外投資管理不善、效益不佳。2戶企業的3個境外子公司投資存在損失風險,2戶企業工程款未能收回或被長期占用。三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時有發生。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乘坐飛機頭等艙、購買超標車等問題。
八、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上述審計共發現并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101件。主要集中在:一是違反財經紀律問題仍需關注。時至今日仍有少數單位私設“小金庫”、違規舉債、違規轉移零余額賬戶資金等,移送相關事項16件。二是國有資產損失問題不容忽視。部分省屬國有企業違規決策、盲目投資、違規出借資金等,造成損失或損失風險,移送相關事項18件。三是公職人員和國有企業高管瀆職失職問題時有發生。存在挪用公款、違規持股經商和兼職、利用職權進行關聯交易等問題,移送相關事項15件。
九、審計建議
(一)著力推動過“緊日子”,促進提高財政資金績效。全力保障“六穩”、“六?!惫ぷ魅蝿章鋵?,進一步清理規范過高標準、過度保障支出政策,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和非剛性、非重點項目支出,嚴格控制預算追加事項,加大預算統籌和存量資金資產盤活力度,對沖疫情減收影響。從緊安排專項轉移支付,推動財力向財政困難地區傾斜,確保各項補助資金直達基層。強化部門主體責任,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全覆蓋,常態化開展績效評價和績效審計,加強成果應用。
(二)著力補齊短板弱項,確保打好打贏三大攻堅戰。精準落實扶貧幫扶政策,加大政策和資金向重點地區傾斜,持續推進扶貧資金與項目精準對接,完善扶貧資金動態監測機制,鞏固脫貧攻堅工作成果,促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無縫銜接。統籌資金支持打好“三大保衛戰”和“八個標志性戰役”,嚴格落實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協同機制。強化債務風險管控,嚴格落實債務余額限額和預算管理,分類分級妥善化解存量債務,加強對地方金融機構的全面監管。
(三)著力強化審計結果運用,加大問題整改力度。建立常態化、制度化的跟蹤檢查工作機制。加強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巡視巡察、督促檢查等監督有機貫通,增強監督合力。切實做好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促進完善各領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規則,推動問題源頭治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在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指揮、親自部署下,黨中央統一領導、協調各方,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略成果。省委、省政府團結帶領全省各地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緊急動員和調集各類資金資源,加強調度,科學統籌,疫情防控取得顯著成效。審計部門對全省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進行了專項審計,對審計發現的財政和捐贈資金未及時分配使用,物資采購、接收和管理中未簽訂采購合同、未取得正式發票、捐贈款物未向社會公開等問題,及時推動整改,為疫情防控提供了監督保障。
本報告反映的是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具體內容以附件形式反映,除涉密項目外,將依法向社會公告。目前,有關地方和單位正在整改。下一步,省審計廳將認真督促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于11月份向省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注:參照國務院關于201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體例,本報告對州(市)級行政區統稱為市,縣(市、區)級行政區統稱為縣。
正文下載:關于云南省2019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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