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審計局局長 劉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2018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工作。鴻忠書記、國清市長多次對審計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審計機關“真監督、嚴監督”,形成審計整改閉環,為制度建設給力。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市審計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津考察工作和在京津冀協同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屆五次全會決策部署,全面落實中央和市委審計委員會工作要求,認真執行市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決議,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聚焦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權力規范運行,促進反腐倡廉的新任務新使命,進一步突出審計重點,通過構建市區兩級“五審合一”網格化財政審計全覆蓋新模式、開展重點板塊全覆蓋審計等強化審計項目和組織方式統籌,實現由“蓋得到”向“蓋得好”轉變,高質量推進審計全覆蓋,突出績效評價,提升大數據審計能力,積極營造審計創新生態,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2018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主要涉及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實、“三大攻堅戰”、部分重點領域、重大投資項目、市屬國有企業、聯網大數據審計等七個重點方面,同時對未完成整改的問題緊盯不放,持續進行跟蹤檢查。
一、2018年市級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編制的基本情況
2018年,各部門、各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提出的“三個著力”重要要求為元為綱,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預算決議,扎實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天津的實施,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扎實推進“五個現代化天津”建設,下大力量清費減負,不斷優化營商環境,財政收入質量進一步提高,財政支出較好地保障了各項重點支出需要。
(一)市級預算收支情況。
一般公共收入865億元,完成預算的101.8%,比上年下降3.2%。加上中央稅收返還246億元和轉移支付304億元、一般債券38億元、調入資金139億元、上年結余47億元,減去對區稅收返還117億元和轉移支付338億元,市本級預算總收入1184億元。當年支出1096億元,完成預算的98.7%,比上年下降8.1%。結轉下年支出88億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452億元,完成預算的139.8%,比上年增長24.1%。加上中央轉移支付3億元、專項債券159億元、上年結余74億元,減去對區轉移支付10億元、調出資金等67億元,預算總收入611億元。當年支出538億元,完成預算的101.6%,比上年增長48.1%。結轉下年支出73億元。
社會保險基金收入1651億元,完成預算的117.2%,比上年增長18.6%。當年支出1530億元,完成預算的109.2%,比上年增長24.5%。當年結余121億元,滾存結余1233億元。
國有資本經營收入10.3億元,完成預算的78.4%,比上年下降16.1%。當年支出10.2億元,完成預算的77.9%,比上年下降16.7%。當年結余0.1億元。
(二)市級決算草案編制情況。
市級決算草案與市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預算執行相比,一般公共總收入和結余均增加61億元,主要是部分中央轉移支付于2019年初下達,以及待上解中央的跨省建設用地調劑指標資金;政府性基金決算無變化;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收入增加50億元,支出增加23億元,當年結余和滾存結余分別增加27億元;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支出減少0.1億元,結余增加0.1億元。
(三)市級政府債務收支情況。
2018年,市級政府債務限額為1589億元。2018年末,市級政府債務余額1532億元,除中央轉貸的外國政府和國際經濟組織貸款等12億元外,全部為財政部代理發行和市財政自主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融資平臺存量債務已于2018年全部置換完畢。
2018年,財政部門認真落實中央、市委對財政工作的部署要求,狠抓預算監督和績效管理,嚴格規范資金管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有效實施積極財政政策,著力促進結構調整,持續保障改善民生,但在項目預算編制調整,項目績效管理,扶貧助困、環境保護資金管理,低效無效資金、長期沉淀資金收回等方面仍需加以改進。一些部門和單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應進一步健全制度,加大監管力度。
二、2018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
(一)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1.市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編制情況審計。
重點審計了市財政局組織實施的預算執行和編報決算草案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京津冀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基金資金使用進展緩慢。該基金首期規模10億元(市財政、濱海新區財政各出資5億元),2016年8月市財政已將5億元撥付至濱海新區財政。截至2019年3月末,濱海新區財政實際撥付該基金1億元,該基金僅完成了3支基金投資,投資額0.65億元,9.35億元未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二是部門重復安排污水處理項目建設資金,2015年和2016年市水務局對薊州區64個村安排污水處理設施改造項目補助資金9416萬元,2017年和2018年市農業農村委再次安排補助資金3144萬元。三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健康委年中調整4個項目,未編制項目績效目標,涉及金額3.5億元。四是寧河區2015年建設的18個村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建成后廢棄,造成市級財政補助資金浪費。五是市財政局向社會公開的30個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內容及預算不明確。
2.市級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近年來,通過對市級預算單位持續進行聯網全覆蓋審計,市級預算單位審計出的問題呈逐年下降的趨勢。因此,2018年度市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在對全市139個市級預算單位進行聯網全覆蓋審計和對14個市級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上,又選取教育、科技、體育系統20個二級事業單位進行了財務收支延伸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市人社局等5個單位預算編制不完整,上年結余結轉資金6.2億元未編入年初預算;市監獄局等5個單位收支2041萬元未納入預算管理。二是今晚報社等5個單位超核定標準發放工資、違規發放津補貼等2175萬元。三是市衛生健康委等3個一級預算單位和市科技局所屬3個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結余等5685萬元未上繳市財政。四是市教委財管中心等38個單位購買軟件等資產5074萬元未納入資產管理。五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項目資金3594萬元滯留下級單位,未按項目進度撥付;其所屬市建設工程質監總隊未及時清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2.1億元,歷年利息收入3232萬元在往來款長期掛賬。六是河北區供熱辦未將燃氣補貼328萬元撥付相關單位。
3.區級財政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
對16個區財政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聯網全覆蓋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寧河區等4個區結存以前年度市級轉移支付資金3.6億元,未及時清理。二是武清區等3個區財政局利息收入、污水處理費、非稅收入分成3.1億元,未納入預算管理。三是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財政決算編制不完整,未將股權投資收益等117億元按規定增加政府資產。四是高新區2013至2016年度虛增財政收入63億元。五是高新區財政違規向非預算單位出借財政資金,截至2018年7月末尚有3.8億元未收回。六是河西區等6個區未按規定批復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七是高新區國庫集中支付率低,2015至2017年分別占當年一般預算支出的7.3%、7.6%、12.3%。八是高新區違規發放津補貼734萬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將重大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各項審計中,重點審計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殘疾人補貼、困難村幫扶、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農村飲水提質增效等情況,倒逼各項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推動完善公共交易平臺數據,加大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加快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促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和加快撥付,更好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天津公交集團等單位拖欠民營企業賬款4億元。二是薊州區和寧河區少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250萬元,涉及41726人次。三是北方信托公司、市委黨史研究室虛報困難村幫扶資金投入119萬元。四是寶坻區77個困難村將市財政補貼資金1.5億元投入兩家企業,未按“一村一策”要求用于產業項目。五是截至2018年末武清區等3個區的127個生活污水處理項目未如期完工,薊州區等5個區2017年建成的324個污水處理項目未進行竣工驗收。六是寶坻區等3個區的農村飲水提質增效項目未如期完工;市財政少撥付武清區農村飲水提質增效項目資金985萬元。
(三)“三大攻堅戰”相關審計情況。
1.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審計。
對我市8家金融機構資產質量和經營風險狀況進行了聯網全覆蓋審計,開展了渤海銀行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貸后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改變用途5.1億元。天津銀行武清支行向天津遠恒置業有限公司發放的武清區鄭樓村棚戶區改造項目貸款4億元,全部用于鄭樓灣旅游村項目;渤海銀行北京分行向滄州市正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1.1億元,實際用于償還其在工商銀行的保函墊款。二是渤海銀行違規開展貸款和銀行承兌匯票業務68.4億元。如:北京分行多筆業務未按規定進行融資抵質押登記,涉及金額49億元;多家分行未嚴格審查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貿易背景真實性,導致15.4億元承兌匯票交易對手將收到的承兌匯票即時進行貼現,貼現資金全額回流至出票人。三是渤海銀行發放的貸款3500萬元,被貸款企業用于繳存本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四是天津農商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2850萬元。
2.對口支援和扶貧協作審計。
對援疆項目跟蹤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十二五”援疆項目結余資金184萬元和多撥資金383萬元未及時收回。二是于田縣特色農產品示范基地建設補助項目執行緩慢,部分經濟作物已進入收獲期,才完成肥料采購工作,錯過了最佳育肥期。三是援建于田縣的3個項目未取得可研批復、2個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2個項目未辦理土地使用證即開工建設。
對東西部扶貧協作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市工商聯落實“萬企幫萬村”精準扶貧行動遲緩,未完成1000家企業與甘肅省、承德市1000個深度貧困村結對幫扶的目標,只有673家企業與721個村實現結對。二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未按協議約定時間撥付資金,援建的青海省同仁縣寄宿學校附屬工程未如期開工。三是對口幫扶承德市部分項目進度不佳,2018年底有42個項目未完工。
3.資源和生態環保審計。
對靜海區開展自然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子牙河、大清河、南運河等3條過境一級河道水質未得到明顯改善,部分指標高于入境值。二是“美麗天津·一號工程”目標任務未完成,黑龍港河等2條二級河道水生態環境質量提升目標未實現,獨流減河造林任務少完成1818畝。三是靜海經濟開發區存在工業用地閑置、低效開發,以及已征轉土地長期未出讓等情況,涉及土地面積2143畝。四是已收回的8宗地塊未納入政府土地儲備。五是區級造林工程補貼資金2.7億元未落實。
對全市生態環境局系統(原市環保系統)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原市環保局牽頭負責的空氣質量綜合指數、PM2.5和PM10年均濃度降幅未達到我市預期目標。二是濱海新區等12個區環保專職網格員配備人數未達標,武清區未實行網格員屬地化管理,靜海區網格員工資低于規定標準。三是津南區等3個區部分醫院醫療廢棄物轉運與處置不及時,薊州區醫療廢棄物與生活垃圾分離控制不嚴,河北區未實現監管全覆蓋。四是濱海新區等3個區4個污染防治項目未按時間節點完成,部分設備未按規范正常運行。
(四)部分重點領域專項審計情況。
1.全市法院系統審計。
開展了市一中院及16個區法院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市、區兩級16個法院未按規定清退訴訟費1.2億元。二是市、區兩級14個法院的中央辦案??罱Y余及訴訟費等未繳國庫,涉及資金2.2 億元。三是市一中院及7個區法院違規發放各類補貼1259萬元。四是河北區法院等7個區法院遠年收取的案件執行款未進行清理,涉及資金6289萬元。五是市一中院及8個區法院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涉及資金2803萬元。六是東麗區法院等5個區法院違規由零余額賬戶向基本戶撥款,涉及資金2134萬元。
2.“一卡通”惠農補貼資金審計。
重點審計了寧河區和寶坻區惠農補貼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兩區層層轉撥惠農補貼資金3166萬元,其中,寧河區11個鎮農村危房改造補貼633萬元滯留在財政所,未及時發放到458個農戶。二是補貼資格和標準審核把關不嚴,寶坻區7人違規多領取最低生活保障補貼3.4萬元,寧河區4人違規多領取社會救助補貼5.9萬元。三是寧河區畜牧水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挪用惠農補貼資金285萬元,導致1811個農戶生豬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貼無法兌付。四是寧河區少發放54個農戶耕地保護和棉花種植補貼44萬元。
(五)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1.全運會場館建設項目審計。
對十三屆全運會18個場館建設(維修)項目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17個項目多報工程造價3469萬元,寶坻區體育館項目超概算7107萬元。二是竣工財務決算工作進展緩慢,截至2018年10月各場館均未完成竣工財務決算。三是程序違規問題較為突出,體院體育館等8個項目未批先建,寶坻區體育館等5個項目未公開招標(未政采),城建大學體育館等3個項目承建單位違法轉包分包。四是科技大學體育館項目投標單位存在串通投標行為。
2.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
對我市河西區、南開區、北辰區、濱海新區4個區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投入和使用績效進行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南開區、河西區、北辰區由于對拆遷人審核把關不嚴,多支付征收補助款314.5萬元。二是南開區、濱海新區部分棚改專項債券資金改變用途未履行審批程序,涉及資金8.3億元。三是濱海新區新河街辦事處棚改項目因調整方案,貸款資金5.7億元閑置一年以上,增加貸款利息3423萬元,截至2018年末尚閑置1.5億元。四是濱海新區胡家園棚改項目資金滯留在開發商賬上1015萬元。五是河西區、北辰區存在項目未批先建或建設程序滯后問題。
3.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審計。
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地鐵1號線建設所涉造紙廠地塊340畝土地,歷經15年仍未拆完,已累計投入資金11億元,嚴重影響資金回流,增加企業資金周轉難度。二是地鐵建設中為緊急避險征收的630套騰遷房屋至今已閑置4年以上。三是地鐵集團對下屬兩家公司啟動破產清算程序,歷時9年注銷手續仍未完成。四是地鐵集團向北辰區政府出借資金4億元,逾期兩年未收回。
此外,對發現的地鐵線路保護區內存在隱患等問題及時上報反映,并與其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幫助企業解決了因體制機制原因長期無法解決的問題。
(六)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對44戶市屬非金融類國有企業開展了聯網全覆蓋審計,對8戶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配合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開展混改專項審計,按照市政府要求對國企應收賬款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打了一場國企應收賬款審計“殲滅戰”。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城建集團高息舉債11億元,違規融資20億元,導致債務風險加大。二是市政集團、食品集團和南港開發公司決策不當,投資項目和公司形成損失風險9.6億元。三是食品集團等6戶企業向民營企業出借資金、預付貨款等形成損失或風險6.3億元。四是津聯集團等3戶企業違規出借資金或大額應收款長期未收回,涉及金額18.5億元和1759萬港元。五是食品集團、公交集團等10戶企業財務信息失真,資產損益不實77億元。六是紡織集團等3戶企業的6家境外企業未納入集團合并報表、渤海鋼鐵等16戶企業的57戶境外企業未進行產權登記。七是公交集團等7戶企業工程項目存在未批先建、應招標未招標、違法分包轉包、串通投標等問題。
(七)聯網大數據審計。
市審計局深入貫徹科技強審戰略,持續擴大聯網覆蓋面,加大數據分析和運用力度。一是審計“一張網”新增一級預算單位39家,二、三級單位52家,不斷充實聯網數據資源。二是利用大數據分析功能,發現部分特困農民無法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貼,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管理工作存在補貼資金被騙取的漏洞,大額醫療費救助資金大量結存閑置、分散存放及被調劑使用等問題,促使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人社局等部門對現行政策進行修訂完善,進一步提高了對特別困難群體的保障力度。三是利用測繪地理信息等新技術,發現靜海區違規占用基本農田9804公頃,違規占用河道管理范圍和水源保護區等問題。四是首次對5家單位開展網絡安全建設專項審計調查發現,市公交集團等4家單位的8個系統未作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進行申報和管理,市司法局等4家單位的6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未完成等級保護測評。
(八)上一年度未整改問題跟蹤檢查情況。
市審計局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的重要批示精神,著力加大問題整改督促力度,對上一年度未整改的問題緊盯不放,持續跟蹤檢查,發揮舉一反三、警示預防作用。截至2019年5月,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新糾正問題金額19.8億元。
針對市級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市審計局依據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處理。同時,堅持邊審邊改、立行立改,會同財政、國資、住房城鄉建設、人社等部門積極推進問題整改,對整改不力、弄虛作假、屢查屢犯的單位,嚴肅追責問責。協調配合市委巡視辦、市紀委監委嚴肅處理各類違紀違規問題,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查處。去年7月以來,向執紀執法機關移送重要問題線索19件,移交有關主管部門處理16件,涉及有關人員7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2人。
三、加強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管理的意見
(一)強化財政預算編制執行質量。
進一步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財政預算制度,全面實行零基預算,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保證預算編制和調整的規范性、及時性。加快存量資金清理整合,盤活用好結轉結余資金,著力解決長期沉淀閑置等問題。配合預算審查監督重點拓展改革,強化財政支出全程管控,增強預算約束力和監督時效性。加強對預算部門日常監督,嚴肅查處亂發津貼補貼等違紀問題。
(二)加快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將政府收支預算、部門和單位預算收支、政策和項目預算全面納入績效管理。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從成本、效能、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方面,綜合衡量預算資金使用效果。建立預算安排與資金績效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健全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制度和問題整改責任制,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質量。
(三)健全國企國資運營監管機制。
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機制,完善企業內部控制體系,提高國企經營管理水平。加強國資平臺公司監管,提高國有資本運營能力和收益水平。進一步擴大國有資本收益預算規模。按照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加快建立國企總審計師制度,切實發揮內部審計規范發展、制約權力、防范風險和提高效益的作用。嚴格落實內部審計工作“一把手”負責制,提升內審工作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加強對內審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質量監督,促進構建以風險為導向、控制為主線、增值為目標的內部審計新模式。
(四)嚴格投資項目建設程序監管。
完善細化《政府投資條例》配套制度,盡快出臺我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健全投資決策機制,規范政府投資行為。研究推廣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讓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貫徹落實“一制三化”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著力改變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規問題頻發的局面。嚴肅查處程序違法行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五)提升審計監督工作效能。
緊扣人大預算審查監督要求,進一步聚焦審計重點,關注預算支出總量與結構,關注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關注財政轉移支付和政府債務,關注國有企業混改,加大源頭、過程和結果審計力度,及時反映和揭示體制機制性問題,提高審計監督工作效能,促進中央、市委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落細,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的宏觀管理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之年。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市委部署要求,自覺接受人大指導和監督,銳意進取,擔當作為,為全面建成高質量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新征程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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