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市審計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圍繞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權力規范運行、促進反腐倡廉,加大對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力度,加大對經濟社會運行中各類風險隱患揭示力度,加大對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力度,努力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去年6月至今年5月,按照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2018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市本級預算管理、重點資金和項目建設、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自然資源資產等方面的情況。在審計過程中,既堅持問題導向、“體檢”“查病”,又注重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扎實推進“治已病”“防未病”工作。針對各領域審計中發現的典型問題,走進市委黨?!邦I導講壇”,以具體事例對參訓學員開展宣講,避免屢審屢犯,促進舉一反三、防患未然;同時有33人次參與市委巡察和相關檢查等項工作,努力推動防護體系建設和反腐倡廉取得新的成效?,F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2018年,我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發揮“金磚會晤”效應,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努力建設高素質高顏值現代化國際化城市,有力推動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市領導親自擔任總指揮,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島外新城和重大片區開發建設提速提質提效。各部門、各單位認真執行市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
一是本級財政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內控制度比較健全,會計處理基本能遵守相關會計準則和制度,相關會計信息與實際財政收支狀況基本相符。
二是全市工業稅收增長良好,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成為增收新動能,保持較好的財政收入質量。
三是支出保障有力,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重保持七成以上。
四是財政領域改革繼續深化,建立國有資產報告制度,健全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機制,率先在全國推進財政資金支付信用審查,健全債務風險預警監測體系,債務風險可控。
一、本級預算管理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市財政局2018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對90個一級預算單位(不含火炬管委會和自貿區管委會)進行大數據審計分析。2018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34.9億元,完成預算的100.5%;支出505.6億元,完成預算的96.9%。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261億元,完成預算的88%;支出265.2億元,完成預算的87.5%。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17.3億元,完成預算的119.8%;支出13.4億元,完成預算的97.4%。社會保險基金收入244.2億元,支出175.2億元,當年收支結余69億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預算項目執行進度慢。截至2018年底,有69個部門的530個項目預算完成進度低于75%,預算安排資金合計151,455.39萬元,實際完成67,002.31萬元,綜合完成進度為44.24%。其中:有53個部門的301個項目預算完成進度低于50%,預算安排資金合計73,373.98萬元,實際完成15,893.25萬元,綜合完成進度為21.66%。
(二)部分轉移支付資金預算安排有待完善。截至2018年底,市對區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4,223.17萬元未使用,沉淀在區級財政,其中:同安區未使用資金3,104.03萬元,翔安區未使用資金1,118.30萬元。
(三)部分市級稅收收入未上繳,存在市區混庫問題。2018年對6個區隨機各抽取的1個鎮(街)開展財政財務管理審計調查,發現2017年6個區將36家市級集中企業的稅收8,820.97萬元留作區級收入,截至目前仍未上繳市財政。影響了市區兩級財政收入的真實性,且容易造成各區之間爭搶稅源,不利于優化營商環境和提升招商引資質量。
二、重點資金和項目審計情況
重點對教育信息化專項資金、軌道交通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蓮花水庫移民安置和征地拆遷等進行審計。2016-2018年全市教育信息化專項資金共投入8.35億元,主要用于硬件類項目建設。軌道交通建設項目,截至2018年6月底累計融資562.68億元,累計支出432.62億元。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采取上下聯動方式,由省審計廳對市本級和思明、湖里兩個區,我局對海滄、集美、同安、翔安四個區開展審計,2018年市區兩級財政共安排資金70.50億元,實際開工建設累計20,312套。從審計情況看,相關部門和單位能夠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大力推進教育信息化和重點工程建設,在全省率先試點通過遠程同步課堂解決農村教育資源薄弱問題,積極改善人居環境,守好民生底線。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市級及各區教育信息化建設投入存在較大差異。2016至2018年,全市教育信息化專項資金三年平均生均投入445.2元。由于財力及人口差異,市級和海滄區每年生均投入均遠高于其他區,湖里、翔安、集美和同安區的生均投入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三年平均生均投入最高的海滄區(1,331.62元)是最低的同安區(100.97元)的13.18倍。投入的差異導致了教育信息化建設水平的差異,區域及校際之間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
(二)項目建設與管理不規范。一是廈門信息學校3個教育信息化政府采購項目被串通圍標,涉及金額111.27萬元。二是項目建設滯后。截至2019年4月1日,市教育事務受理中心22個信息化項目中有17個項目逾期未完成,超期項目占比77.27%;廈門信息學校21個信息化項目中有16個項目逾期未完成,超期項目占比76.19%。
(三)因征地拆遷影響增加項目投資。如抽查軌道交通2、3號線路項目變更情況發現,因征地拆遷原因,造成項目交地延遲及工程變更,增加投資成本911.11萬元。
(四)部分已征用地被占用。蓮花水庫紅線范圍內有部分征地被復耕,有的甚至被侵占用于停車場、臨時搭蓋、砂石堆場等,白沙侖安置點部分空置地塊被占用種菜。
(五)安居工程住房及配建的商業房產空置。截至2018年底,12,365套已竣工備案或交付使用的安居工程住房、1,246間店面、8,342個車庫(位)空置未用超過1年。
(六)資金使用效益不佳。一是由于棚戶區具體改造區域未落實,市保障辦出資購置的棚改安置房2355套閑置,沉淀資金94,339.33萬元。二是由于棚改計劃未落實、項目拆遷未啟動,湖里區建設的2174套安置房閑置,沉淀資金52,150.86萬元。
審計后,相關部門和單位已按審計處理意見,積極采取整改措施。如針對保障性住房問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擬將項目中的商業配套整體銷售給安居集團作為企業資產,按企業管理機制進行運營,促使資產盡快投入使用。
三、重大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去年以來,每季度組織開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抽查了104個單位、185個項目,促進政策落實18項,促進建立健全規章制度12項。市政府主要領導4次作出批示,督促落實整改。比如,通過對公交集團的審計,反映了由于島內東坪山道路通行條件限制,社區公交長期未能開通,影響了居民的生產生活、及其子女就學,居民多次信訪投訴。交通部門高度重視審計反映的問題,為解決過渡期東坪山居民出行需求,公交集團已通過下屬掌上行公司開通居民定制專線,投放2部商務車、每天16班次,有力推動“村村通公交”惠民政策的落地。今年以來,重點對減稅降費、政府債務、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進行跟蹤審計,與上級審計機關合作開展惠臺就業創業政策措施的制定與落實情況審計調研。
(一)減稅降費情況。2018年以來,市政府陸續出臺了60多批次降低成本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措施,著力解決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消除制約企業發展的各種障礙,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去年市審計局主動對接審計署反映的“四橋一隧”收費問題的整改工作,今年5月1日起我市已停收“四橋一隧”車輛通行費,有力推動“跨島發展”戰略實施,切實提高廣大市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指數,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
(二)市本級債務化解存量、嚴控增量情況。2018年,我市發行地方政府債券100億元,全部為新增債券,其中市本級新增債券78億元,用于大小嶝造地工程項目20億元、軌道交通項目58億元。年末市本級政府債務余額504.73億元,其中:一般債務215.68億元,專項債務289.05億元。
(三)推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情況。截至2018年底,有2家醫院拖欠貨款和服務費3,507.62萬元、5家國有企業拖欠款項8,619.11萬元。審計后,第二醫院、第三醫院已還清了欠款,相關企業已還部分欠款5,471.46萬元。
(四)惠臺就業創業政策措施審計調研情況。近年來,我市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惠臺政策,2018年4月10日市政府又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廈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提出60條措施及其實施細則,助推兩岸交流合作。2018年11月市審計局與審計署廣州特派辦、省審計廳聯合啟動了對惠臺相關政策的制定與落實情況進行調研。今年1月4日召開了臺商、臺生創業代表座談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1月2日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對臺辦、建設、財政、人社、教育等主管部門的審計,深入調研臺胞在閩在廈就業、創業有關社保、醫療、教育、住房等方面政策的執行情況,從7個方面反映了15條意見和建議,相關市領導批轉有關部門研究解決。近期,市臺港澳辦多舉措著力解決影響在廈臺胞工作生活便利性的障礙問題,落細落小相關政策,努力打造臺胞臺企登陸的第一家園。
四、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根據市委主要領導的工作要求,組織對盤活全市土地與房產資源促進招商引資工作開展審計調研,努力為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有益的決策參考。根據市委組織部委托,市審計局對市海洋漁業局主要領導干部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重點審計了海洋、漁業等自然資源和相關生態環境保護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地塊供而未用。主要原因是企業自身經營不善無力繼續履約,設計方案調整導致進度停滯,市場發生變化導致無意繼續履約,無明確建設項目內容以及存在法律糾紛等。按相關規定未動工開發超過一年應收取土地閑置費、滿兩年的應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各項目情況復雜,有些土地涉及到司法查封、銀行抵押等,無法進行處置。
(二)部分企業低效用地。部分項目因企業自身資金不足、履約意愿不強等原因逾期竣工,導致土地使用低效。另有部分招商引資的項目原土地供應規模較大,需分期建設、擴產開發,但企業入駐后,因自身產能不足,導致后期土地閑置。
(三)部分海洋工程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由于施工海域清灘退養進度緩慢、施工作業面提交滯后以及砂源管控、砂場整治等原因,下潭尾濱海濕地公園二期項目、環島路(長尾礁-五通段)岸線整治和沙灘修復工程、廈門市火燒嶼及大兔嶼保護與開發利用示范項目等工程項目建設進度緩慢。
審計后,市政府召開專題會研究推進海洋工程項目建設,相關規劃正重新修訂;相關部門正積極研究盤活用地的措施。
五、審計建議
(一)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針對歷年上級轉移支付和市級補助資金在區級財政形成資金閑置沉淀的情況開展核查清理,探索對上級專項轉移支付的統籌使用,在不改變資金類級科目用途的基礎上,結合本級安排資金情況,加大整合力度,將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領域相關的專項轉移支付整合使用。
(二)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完善績效目標申報內容,在預算單位事后績效自評的基礎上擴大財政再評價和財政重點評價的覆蓋面,不斷完善“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同時,推動市財政局和具備財政資金二次分配權的各預算單位進一步修訂完善資金管理辦法,明確部門職責分工、辦理程序和違規處罰等事項,加強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的審核工作,做好風險管控,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充分發揮國企在資金、資源和制度的優勢與民企在機制、體制方面更為靈活的優勢,積極穩妥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圍繞國企主業,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優化市屬國企的產業布局。增強企業活力,催生內部控制的動力。完善國有企業選人用人機制,推動黨管干部原則貫徹落實和“三重一大”制度規范執行。建立職業準入機制,比如禁止故意違規經營造成重大損失而被問責的人員繼續在不同國企之間任職。
(四)積極破解發展瓶頸。借鑒浙江寧波市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改革經驗,結合特區實際,大膽探索、大膽實踐,多出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大力盤活建設用地存量、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加快新舊動能轉換,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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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2018年度廈門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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