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18年第1號(總第56號)
2016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
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
(2018年4月13日公告)
2017年8月23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政府《關于青島市2016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工作報告》),提出了審議意見,要求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整改。對此,市政府高度重視,將“加大審計監督和審計查處問題的整改力度”寫入政府工作報告落實責任;召開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審計建議、抓好問題整改;孟凡利市長7次對審計查出的問題作出批示,要求徹底整改并采取措施舉一反三,避免屢審屢犯。有關區(市)、相關被審計單位對此高度重視,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召開區(市)政府專題會議、部門黨委(黨組)會議等30次,下發通知47份,推動問題整改;市審計局組織開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全市大督查,建立“清單銷號”工作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計劃步驟和時間節點,對審計反映問題的整改成效進行跟蹤督促檢查,促進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總的來看,2016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18年1月末,《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76項問題中,67項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余9項已整改過半并正在積極推進。通過整改上繳或收回財政資金9.01億元、促進財政資金加快使用3.64億元,落實審減的政府投資6億元,能夠按金額計量的問題整改率達到93.07%;審計發現的13起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或紀檢部門后,有10人被依法依紀處理。
一、市級財政決算草案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關于市級財政決算草案中部分事項反映不夠準確問題。市財政局將嚴格按照要求做好2017年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和決算草案編報工作,避免此類問題發生。
二、財政部門組織市級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市財政局報人大批準的部分專項資金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問題。市財政局在下發的2018年市級部門預算編制通知中明確要求,對于市級直接承擔的專項資金,除實行市場化運作的資金外要全部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
(二)關于部分預算未執行問題。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支出預算執行進度的通知》,將各區(市)和市級各部門單位每月支出預算的執行進度情況,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納入全市綜合考核體系。市財政局對預算執行進度較慢或預計年內難以執行的資金,及時收回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
(三)關于未按約定時限收繳股權轉讓收入問題。涉及的10億元資金,市財政局已全部收繳入庫。今后,市財政局將加強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收繳入庫。
(四)關于市財政代企業墊付以及出借的財政資金未能收回問題。一是以前年度出借的對口幫扶項目資金30300萬元,已全部清理收回。二是代企業墊付并交回財政部的節能家電產品補貼資金50826萬元,市財政局多次向有關企業下發催繳通知,截至2018年1月末已收回3300萬元,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催收力度,督促相關企業交回資金。
(五)關于專項資金整合后相關資金辦法未制定或調整問題。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強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市財政局開展市級專項資金評估工作,進一步清理整合專項資金,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進行了研究;對經確定繼續保留的專項資金,目前正會同事權管理部門開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制訂工作。
(六)關于市財政局未對外聘專家實行嚴格考評、未對隨機抽取專家事項通過信息系統控制問題。市財政局已修訂完善專家庫管理辦法,對入庫專家加以規范,強化日常管理;對專家參加評審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建立工作臺賬;搭建預算績效管理專家庫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各領域專家隨機選取。
(七)關于3戶執收單位的13898.94萬元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財政問題。涉及的非稅收入已全部上繳。下一步,市財政局將按照《青島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加大對執收單位督促力度,避免此類問題發生。
(八)關于市財政局2016年向區(市)下達的部分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未撥付使用問題。市財政局專門印發文件,要求相關部門單位對符合撥付條件的項目加快執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同時,為進一步督促區(市)加快轉移支付執行進度,將轉移支付資金執行情況納入區(市)支出進度考核。截至2018年1月末,相關區(市)已撥付使用資金10358.75萬元。
三、地稅系統稅收征管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部分單位少繳稅款問題。截至2018年1月末,182戶單位申報不實少繳的3711.46萬元稅款,主管稅務機關已追繳入庫3113.96萬元,剩余稅款因相關單位賬戶資金被凍結等原因尚未收繳,主管稅務機關已按規定采取措施并繼續跟蹤督促,確保稅款應收盡收。
(二)關于不符合條件企業享受稅收減免問題。主管稅務機關已將7.94萬元稅款全部追繳入庫。
(三)關于基層地稅局退稅管理不規范問題。市地稅局已要求各基層地稅局嚴格執行退稅規定,明確審核標準,規范審核時限,避免此類問題發生。
(四)關于企業未享受稅收減免問題。相關基層地稅局已采取納稅輔導、簡化流程、補辦手續等措施進行清理完善,為3戶企業辦理了企業所得稅減免,幫助367戶小微企業享受了稅收優惠。
四、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收入和結余資金等收繳方面。一是對于2個部門單位未上繳的5058.48萬元財政收入,已采取上繳財政或停收等措施全部整改;二是對于6個部門單位應繳未繳的580.25萬元稅費,已全部補繳入庫;三是對于6個部門單位未交回財政的3119.80萬元項目結余資金,5個部門單位已采取交回財政或按規定調整用于其他項目等措施整改629.23萬元,剩余1個部門單位的2490.57萬元資金正在研究上繳事宜。如市技師學院收取的1139.72萬元學費、住宿費等、市政府外辦所屬市外事服務中心少繳的80.86萬元企業所得稅,均已上繳。
(二)預決算管理方面。一是關于3個部門單位的預決算編報不準確問題,已采取調整決算、按規定編制預算、對相關人員批評教育等措施全部整改;二是關于2個部門單位的項目支出預算編報或執行中未細化問題,已采取細化支出預算、提高部門預算準確性、修改完善制度等措施全部整改;三是關于6個部門單位無預算列支費用問題,已采取解聘臨時人員、收回多列費用、停止列支相關支出等措施全部整改;四是關于3個部門單位的預算公開不符合相關規定問題,已采取對相關人員批評教育、完善制度辦法等措施全部整改。如市質監局所屬4個單位的部分收入、支出在總賬和決算中不一致問題,已在2017年決算中調整;市文聯項目支出未按預算進行細化管理問題,已修改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加強支出預算執行管理;市史志辦長期借調所屬單位人員并承擔費用問題,相關人員已返回原單位,工資等人員經費已從原單位列支。
(三)績效管理方面。一是關于個別部門專項資金績效管理不到位問題,市財政局已就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報告編寫和提報工作等印發2項文件,明確提出加強預算績效管理、編制專項資金績效目標以及對專項資金績效情況進行評價分析、主動公開等要求;二是關于4個部門單位的專項資金預算分配執行率低問題,已采取交回未執行預算、不再安排下年度計劃等措施全部整改;三是關于4個部門單位的專項資金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招投標程序問題,已采取對新項目公開招標、履行政府采購程序等措施全部整改。如市發展改革委市級節能專項資金未分配使用問題,市財政局已經將上述預算收回;市金融工作辦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率低問題,已建立預算管理考核、定期通報機制。
(四)公務支出及公務用車管理方面。一是關于2個部門單位“三公”經費支出超預算問題,已采取規范財務規定、協調財政部門調整預算等措施全部整改;二是關于4個部門單位公務支出管理和核算不規范問題,已采取歸還下屬單位費用、制定公用經費管理辦法等措施全部整改;三是關于3個部門單位車輛配備和使用不合規問題,已采取歸還占用車輛、按規定報廢車輛等措施全部整改。如市安全監管局差旅費報銷票據管理不規范問題,已制定了公用經費管理和報銷辦法,規范了財務核算工作;市政務服務管理辦所屬市政務服務交易中心公務車輛超編問題,已將符合報廢條件的3輛車按規定進行了處理。
(五)資產管理方面。一是關于4個部門單位未經審批將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給所屬或其他單位使用問題,已采取補辦手續、收回資產等措施全部整改;二是關于5個部門單位已交付使用或處置的固定資產未及時辦理入賬或產權登記手續問題,4個部門單位已采取補記入賬等措施全部整改,剩余1個部門單位的資產因土地出讓金手續不齊全、需結合事業單位改革進行清查等原因尚在推進中;三是關于2個部門單位的資產賬實不符未辦理相關手續問題,已采取調賬、優化資產配置等措施全部整改;四是關于4個部門單位的部分固定資產閑置或待報廢未進行處置問題,3個部門單位已采取資產調劑使用、按規定報廢等措施全部整改,剩余1個部門單位正在對待報廢資產進行清查、組織報批。如市規劃局所屬市規劃設計評審中心未經審批出借的房產,已全部收回;市體育局所屬市水上運動管理中心未辦理報廢手續的固定資產,已辦理了相關手續并處置完畢;市畜牧獸醫局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未進行竣工財務決算問題,因施工單位工程結算手續辦理緩慢等所致,目前建設單位已委托律師發函督促推進。
五、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精準扶貧政策措施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方面。一是關于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涉及的即墨區、萊西市已研究確定將“慈善一日捐”籌集資金用于扶貧救助工作;平度市和萊西市分別印發了扶貧信貸制度辦法。二是關于資金分配使用不規范問題。即墨區已按規定將扶貧資金直接撥付至相關單位;黃島區已通過“一本通”發放“雨露計劃”補助資金。三是關于項目建設進度未達標、運行效益不高問題。涉及3個區的6個進展緩慢項目,2個已建成、1個已報批、3個已通過方案調整等方式加速推進;即墨區27個未辦理驗收和資產移交手續的光伏發電項目,涉及的發電上網指標申請事宜已積極與上級部門對接;膠州市4個閑置的扶貧項目,涉及的大棚已全部出租。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方面。一是關于資金管理使用不到位問題。涉及4個區(市)的5168.94萬元資金已用于公租房項目,萊西市的項目“四證”已基本辦理齊全,剩余資金1161.60萬元正在辦理撥付;市本級和市北區應繳未繳的1333.24萬元公租房租金收入,已全部上繳;膠州市未及時兌現的260.95萬元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已全部兌現。二是關于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問題。涉及5個區的8個未建成項目,3個已建成,剩余5個正通過重新確定開發主體、督促建設單位籌集資金等措施積極推進;4個區(市)及高新區涉及的13個手續不完善基建項目,已采取補辦許可證等措施完善了建設程序;3個區(市)及高新區涉及的8個未履行招投標程序項目,相關主管部門已進行調查核實、行政處罰。三是關于建成分配運營不到位問題。市區和萊西市、膠州市有關主管部門已通過下發通知、撤銷資格、收回房屋等方式,對36戶不符合條件的家庭進行了清理;市住房保障中心通過終止保障資格、清繳清退等方式,對133戶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進行了清理;市本級和李滄區相關部門采取啟動司法程序等措施,對758戶承租家庭進行了催繳,至2018年1月末已收回155.56萬元。
(三)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方面。一是關于結余結轉資金未按規定收回同級財政問題。涉及的市本級、城陽區、市南區已將5984.14萬元資金全部撥付或收回同級財政統籌使用。二是關于政府投資基金閑置問題。涉及的2只基金已使用;另1只現代農業發展引導基金,市農委等部門組建的基金理事會已制訂了基金設立方案。三是關于往來資金清理盤活不到位問題。黃島區已將1388.12萬元資金用于相關支出;市本級425萬元暫存資金已全部盤活使用;市南區已使用或收回財政總預算281.19萬元,其余資金涉及的項目已啟動。
(四)促進內貿流通健康發展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方面。一是關于市北區違規出借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問題。借款人與拖欠其工程款的建設單位涉及法律訴訟,市北區政府正在協調推進。二是關于西海岸新區個別項目下達投資計劃時間晚于建成運營時間問題。涉及的項目已列入下年度投資計劃,相關手續已按規定辦理。三是關于城陽區肉菜流通追溯系統設備使用率不高問題。相關部門已采取措施及時維護故障設備,提高設備使用效率。
六、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解決城鎮普通中小學大班額問題審計方面。一是關于14所學校規劃建設規模超標以及2所學校平均班額超標準問題。市政府已印發管理辦法,要求相關部門按規定科學評估入學人口需求、合理布局建設學校。二是關于市南區2所學校未享受減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等43.36萬元問題。相關部門已按規定辦理了退費。三是關于嶗山區10所、膠州市2所學校未按規劃要求的時間開工或竣工問題。相關項目均已完成建設。四是關于市本級和膠州市資金撥付不規范問題。涉及的424.84萬元專項資金均已撥付到位。五是部分區(市)現有學校數量與生源增長不匹配,學校建設壓力加大問題。市政府已印發管理辦法,相關部門將按要求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
(二)城市污水處理績效審計方面。一是關于青島高新海潤水務有限公司代收的污水處理費未上繳財政問題。涉及的2804.52萬元資金已全部上繳高新區國庫。二是關于部分區域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偏低問題。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我市“十三五”水源建設行動計劃,推動再生利用設施建設,發展單體再生水利用設施。三是關于3個污水處理項目程序不完善、進展緩慢或閑置問題。原開發區鐮灣河污水處理廠已加強項目建設管理,杜絕此類現象發生;高新區污水處理廠和原開發區龍泉河污水處理廠已通過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四是關于市城市排水監測站監測設備超出正常使用年限問題。財政部門每年撥付專項資金進行設備更換及維護。
(三)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管理使用績效審計方面。一是關于養護補助資金11128.36萬元下撥區(市)不到位問題。市交通運輸委已撥付9084.36萬元,剩余資金因相關區(市)項目結算手續未完成暫不具備撥付條件。二是關于萊西市未按規定比例投入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配套資金問題。已投入2732萬元配套資金,剩余1582.93萬元已列入萊西市2018年投資計劃。三是關于平度市南村鎮海信大道工程欠付工程結算款問題。南村鎮政府已將工程款1722.66萬元全部支付到位。四是關于3個區(市)的49個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和3個行政村通油路工程未按時完工或竣工驗收問題。相關項目均已完成建設并辦理了竣工驗收手續。五是關于4個區(市)的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問題。已通過處理責任人或制定措施辦法等加以規范。
(四)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績效審計方面。一是關于市交通運輸委及其所屬單位專項資金結余未上繳財政問題。涉及的9378.77萬元結余資金已上繳。二是關于專項資金中用于公路養護工程支出比例低于國家標準問題。市政府已組織交通、財政部門進行了研究,將向省主管部門爭取加大補助資金分配力度,提高用于公路養護工程支出比例。三是關于市公路管理局所屬2個分局的公路小修保養機械設備閑置或待報廢問題。閑置設備已納入有關單位管理使用;待報廢設備已報批,待批準后組織拍賣。四是關于部分公路路段垃圾處置不規范問題。市公路管理局已明確了垃圾處理位置,并對保潔公司加強了督促檢查和考核。
(五)政府投資項目概算執行績效審計方面。一是關于2個項目建設程序倒置問題。相關部門單位采取措施加強監督管理,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程序,避免此類問題發生。二是關于2個項目概算執行不嚴格問題。1個項目的調概申請已上報主管部門;另1個項目已簽訂協議調減管理和服務咨詢費。三是關于2個項目設計未按規定公開招標問題。相關部門單位已加強項目監管,對應招標項目依法進行公開招標。四是關于2個項目工程進度與PPP前期準備不協調等問題。1個項目已完成社會資本方招標工作;另1個項目已先期打開基金支付渠道,規范了項目PPP方案。五是關于4個項目進度慢影響使用績效問題。相關項目均已完成建設。
(六)政府引導基金運營和管理審計方面。一是關于基金結存未發揮效益問題。涉及的母基金管理平臺結存資金,已盤活運營;受托管理機構結存資金,已劃撥用于其他投資基金。二是關于3個母基金管理機構未按規定委托金融機構托管引導基金問題。涉及的高新區、嶗山區已簽署了托管協議,完成基金托管;保稅港區因2017年度資金已投資參股無需托管。三是關于基金未納入單位會計核算問題?;鹗芡泄芾頇C構已將1億元基金按規定進行核算。
(七)部分市直預算單位信息系統建設及應用審計方面。一是關于信息系統未轉增資產、信息化項目建設進度緩慢問題。涉及的8個單位均已完成資產轉增;6個單位的9個進度緩慢項目,均已竣工驗收或重新整合。二是關于部分信息化建設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問題。涉及的4個單位已通過調整賬務、收回資金、上繳財政等措施全部整改。三是關于17個信息系統應用未達預期效果問題。涉及的9個單位已采取加強培訓宣傳、優化系統、明確責任等措施整改。四是關于部分信息系統存在安全隱患問題。涉及的18個單位已完成或啟動了安全等級保護評定及備案;涉及的12個單位均補充獲取了信息系統關鍵資料。
七、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關于施工單位多計工程價款54698.73萬元問題。涉及青銀高速青島收費站遷移及拓寬、武警支隊整體搬遷等21個項目,有關建設單位已全部按審計審定值與施工單位辦理了結算手續。二是關于2個項目拆遷補償未及時清算上繳問題。涉及重慶路改造整治項目的10808.78萬元資金,已全部上繳財政;環膠州灣高速公路(市區段)拓寬改造項目的2299.65萬元資金,財政部門已進行分配清算。三是關于多計待攤投資5349.45萬元問題。涉及主城區棚戶區改造等10個項目,已按審計審定值與相關單位辦理了結算手續,涉及金額5312.75萬元;其中1個項目超付的36.70萬元資金尚未收回,項目公司正在協調主管部門和責任單位解決退款事宜。四是對于產芝水庫—即墨—城陽調水工程等3個項目超付的1647.34萬元補償款等,均已收回。五是關于2個項目未嚴格執行基建程序問題。涉及的市政道路綜合整治工程如東路項目,已完善了建設用地使用權許可等相關手續;市婦女兒童醫療保健中心遷建項目(二期)超概算投資問題,建設單位已與主管部門接洽,確定全部超概金額后一并調整。
八、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情況
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深入分析研究審計揭示的體制機制問題,著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截至2018年1月末,共制定完善全市性或行業性制度54項,多措并舉落實審計整改工作。
(一)推動深化財稅領域改革。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區市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加快建立有利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城鄉統籌發展的收入分配體制,通過適度擴大共享收入范圍等措施,調動區(市)發展經濟、增加財政收入的積極性。市財政局、市地稅局等部門全面推進營改增改革,加大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力度,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和基金,全年為企業減輕稅費負擔超過180億元。市地稅局制定《印花稅管理規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規范》等制度,針對納稅申報的及時性和足額性確立類別標準體系;加強稅務稽查管理,對未結案件集中清理,逐戶說明案件推進情況和采取的措施。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制度執行情況專項檢查,重點關注“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使用情況。
(二)促進提高財政資金績效。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強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規范和加強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市財政局按市政府要求,建立“531”績效評估機制,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推進專項資金清理整合工作,集中對市級專項資金實行全面評估,取消或歸并整合98項;印發《青島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辦法(試行)》,實現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與預算同步編制、同步審核、同步批復、同步公開。
(三)促進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市財政局按照市政府《關于促進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過增加有效財政政策供給支持新舊動能轉換等重大工程,推動我市戰略新興產業和高技術制造業聚集區等示范基地建設。市商務局印發《青島市商務領域供應鏈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細則》,加強試點項目申報及評審、推進、監管和驗收等工作,促進重要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提高了供應鏈農產品質量保障能力。平度市、萊西市分別印發《小額扶貧信貸貼息和風險補償操作實施細則》《小額扶貧信貸貼息和風險補償操作暫行辦法》,以財政資金為杠桿撬動信貸資金,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主體發放扶貧貸款,充分發揮小額貸款扶貧擔?;鹱饔?。
(四)推動完善民生保障機制。市財政局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強化市級統籌促進協調發展加快推進市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意見》相關要求,確立了區市間民生政策保障標準基本統一的政策導向,推動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均衡發展。市住房保障中心印發《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簡化公共租賃住房年審工作,加強已保障家庭資格動態核查,對弄虛作假等失信行為,記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平臺不良信用。
以上是《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尚未得到全面糾正的少數問題,主要是由于涉及事業單位改革、歷史遺留、資金困難等原因,需逐步解決、持續推進,涉及到的部門單位均對進一步整改作出了安排和承諾。下一步,我們將繼續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好本次會議審議意見,對尚未糾正的問題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分類實施整改;有關被審計單位將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相關部署和要求,堅持堵塞漏洞、舉一反三,進一步建立健全機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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