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省政府向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報告了2016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揭示問題的整改情況?,F將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況
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關于2016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審計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對審計揭示問題的整改工作提出了十分中肯的審議意見。對此,省政府及各地區、各部門認真研究采納審議意見,扎實做好審計整改工作,取得了較好效果。
(一)高度重視,科學組織審計揭示問題的整改工作。
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在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工作情況前,在省政府第133次常務會上就對整改工作先行部署,要求相關地區、部門及單位嚴肅整改審計發現問題,并將整改落實情況納入督查督辦事項。收到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后,時任省長陳求發同志、常務副省長張雷同志立即作出批示,責成有關部門認真研究省人大常委會意見,完善制度,規范管理,全面加強審計整改落實。一軍代省長到遼寧工作后,第一時間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專題研究。省政府辦公廳專門下發《通知》,對審計整改工作做出具體部署,提出明確要求。各市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按照省人大常委會意見和省政府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召開專題會議動員部署,成立領導小組進行督導,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二)分類施策,逐項推進審計揭示問題的整改落實。
省政府強化對審計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堅持分類實施,精準施策。一是對有關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專項資金、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報告,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或省長辦公會議研究,逐項明確整改意見。二是對審計反映的具體問題,求發書記、一軍代省長和各位副省長多次做出批示,要求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限期整改到位。三是責成審計機關和省政府督查部門持續跟蹤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各被審計單位認真落實省政府部署要求,對照審計揭示的問題,逐項落實整改責任主體,明確時限和目標。同時,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研究制定針對性措施,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從源頭上強化管理,避免問題再次發生。
(三)強化督察,確保審計整改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省政府注重加強對審計整改的督察、督辦工作,全面、全程跟蹤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一是下發督辦單,專項督察審計整改情況。將審計整改工作納入督辦事項,明確整改主體責任,要求有關單位作出整改安排和承諾,全面糾正審計查出的問題。二是進行審計整改抽查,確保整改真實到位。責成省審計廳對各地區、各部門(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督促推進審計整改工作,確保問題真整真改、取得實效。三是嚴肅問責。省政府明確,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部門和單位,先督促其深入整改,對督辦后仍未整改到位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嚴肅追責問責。
截至10月末,審計工作報告涉及的四個方面十六類114個問題中,103個問題已經整改到位或基本整改到位,占整改問題總數的90.35%,11個問題正在整改中。通過整改,已上繳財政資金4.87億元,歸還資金40.97億元,促進撥付到位資金20.48億元。制定出臺管理制度57項,修訂完善3項。9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9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或移交主管部門處理。
二、審計揭示問題的具體整改情況
(一)省級財政管理審計揭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預算分配和管理不規范”問題整改情況。
關于部分預算安排未充分考慮上年執行情況問題,省財政廳印發《省財政收回存量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高等教育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調減收回各類結轉結余資金,相應核減下年度經費指標,積極督促有關部門加快資金支付進度。
關于部分預算安排論證不充分問題,省住建廳已上繳專項資金90.15萬元;有關部門加強對項目立項的評審論證,確保項目預算執行到位。
關于部分省本級基建投資安排不規范問題,省政府出臺《遼寧省省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規定》,規范項目資金安排與計劃管理。同時,加大中央投資項目省本級配套力度,緩解市縣配套壓力。
2.關于“轉移支付管理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關于部分預算下達不及時問題,省財政廳對中央財政資金分配實行全程跟蹤,會同各部門完善項目庫,及時履行資金分配程序,保障資金按時分解下達;對省本級預算安排的有關資金,嚴格按照規定時限下達。
關于部分預算單位安排對下級補助問題,省財政廳要求相關部門加強對已下撥資金的管理,及時反饋資金使用情況,并明確對下補助資金的預算編制要求。
3.關于“部分財政改革事項需進一步推進”問題整改情況。
關于政府采購問題,省財政廳已會同各部門完善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加強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督促做好各環節工作;省直有關部門已按規定公開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文件。
關于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動態監管問題,省財政廳已強化動態監控系統監管,有關部門已對大額提現、違規轉款、未執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等問題予以糾正,截至2017年8月底,單位提現金額比上年同期下降51%,270余家單位實現了全年財政支出零現金。
關于財政存量資金問題,各單位對結存資金進行了清理認定,已上繳結轉結余資金992.34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揭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單位預算執行不嚴格”問題整改情況。
5家單位已上繳非稅收入5597.09萬元;2家單位已收回欠繳房租收入11.7萬元;3家單位已確認應計未計收入133.52萬元;相關單位已完善制度、強化管理。
2.關于“部分單位財務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問題整改情況。
一是部分單位私設小金庫問題已移送紀檢部門處理。
二是除此以外,其他單位相關問題已全部整改。追回違規發放福利、補貼資金22.77萬元,2名責任人因套取資金等問題受到黨紀處分。
3.關于“部分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有關單位已將土地、設備、車輛等資產登記入賬或辦理移交、核銷手續;無償出借的辦公用房已收回或重新簽訂協議;占用下屬單位的車輛已全部退還;未辦理竣工決算和產權登記的工程項目已在補辦完善相關手續。
(三)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揭示問題的整改情況。
1.“放管服”改革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寬甸縣已研究解決關閉煤礦的資產補償、保險待遇、采礦證注銷等相關事項;振興區、朝陽縣2個縣區3項行政職權已承接;省水利廳已成立專門機構負責受理行政審批事項,提出行政許可決定;2家中介機構已暫停中介評審業務。
2.脫貧攻堅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關于部分地區基礎工作不扎實問題,省扶貧辦已組織13個縣(市)對不符合條件建檔立卡人員進行核查清退;4個縣通過實施精準產業扶貧,年內將帶動32020人實現脫貧。相關縣已出臺扶貧方案及規劃,明確人均純收入測算標準,落實扶貧健康卡發放、醫療項目減收政策,摸清危房改造底數;2個縣已追回非貧困戶危房補助資金18萬元。
關于部分地區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不到位問題,6個縣閑置滯留的扶貧資金已撥付使用1164.1萬元;3個縣已發放扶貧相關貸款1526.5萬元;康平縣7個鄉鎮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已完工;部分扶貧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招投標手續不健全等問題已得到糾正。
3.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關于部分地區資金閑置問題,各市、縣積極推進項目實施、回遷安置等工作,閑置資金已按要求撥付使用102179.77萬元。
關于部分地區項目管理不規范問題,11個項目已補辦完善基本建設審批手續;1個項目未履行招標手續已啟動問責程序;5個市13150套保障性住房已補辦竣工驗收手續;未及時交付使用或空置的保障性住房已分配使用4445套。
關于部分地區審核把關不嚴問題,已追回被騙取或違規享受的補助資金73.8萬元;取消93戶不符合條件家庭的保障資格,清退住房86戶,調整待遇或轉為公租房614戶,追繳拖欠租金1215.96萬元,向法院提起訴訟152戶。
4.各市政府債務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關于部分地區以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以外的其他方式新增舉債融資問題,省政府嚴控新增舉債,建立健全債務風險防控體制機制;各市通過引入社會資本、盤活存量資源、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支持等方式,全面規范舉債融資行為。
關于逾期政府債務問題,各級黨委、政府通過推進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組建企業集團、發行置換債券等方式,積極化解政府逾期債務。2017年1至9月,全省累計化解和償還政府性債務本金1179.6億元。
關于多數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進展不大問題,各市、縣積極采取措施,鼓勵融資平臺公司提升運營能力,推進多元化自主經營,步入良性發展軌道;部分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融資職能已剝離,不合理注資已撤回。
(四)專項審計調查揭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公檢法機關非稅收入及涉案款物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關于部分公檢法機關非稅收入管理問題,有關單位強化非稅收入征繳監管,已上繳財政19903.29萬元;部分單位已實現收繳分離;違規出租出借的國有資產正在按規定程序履行報批手續。
關于部分公檢法機關涉案款物管理問題,有關單位已歸還挪用資金1953.19萬元,處置涉案資金15663.54萬元,存入個人賬戶保管的涉案資金3708.7萬元已全部轉入單位賬戶;同時,完善內控制度,制定管理辦法,對涉案資金專戶核算,健全涉案款物的內外部移交手續。
2.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關于部分地區基金收繳未做到應收盡收問題,各市加強基金征繳,2個市低于繳費基數下限,已補繳保費234.34萬元;省直和7個市部分企業繳費基數不完整,已補繳欠費5525.95萬元;2個市已對企業欠繳滯納金情況逐戶核實,分類清繳。
關于部分地區基金支出審核不嚴問題,7個市對“五七家屬工”參保人員全面清查,已追回養老金18649.11萬元,5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人;有關市已停止采取躉繳方式參保;2個市已歸還挪用的養老金;追回死亡人員冒領及服刑人員違規領取的養老金1736.77萬元。
關于部分地區基金管理不到位問題,有關市正在抓緊解決“以物抵費”資產變現問題,已清理收回養老金65.5萬元;3個市、縣已將滯留的基金收入10.11億元繳入專戶;部分市已歸還被占用的其他社?;鸬?;違規設立的基金賬戶已清理,2個縣已開設社?;饘?。
3.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支及管理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關于部分地區資金歸集不規范問題,各市積極采取措施,已收繳維修資金及利息7990.45萬元,劃入專戶管理10130.2萬元,停止執行維修資金緩繳政策;同時,加強基礎工作,不斷推進維修資金管理信息化。
關于部分地區資金使用不合規問題,各有關地區強化資金管理,已追回被挪用或套取的維修資金及利息;相關市縣已著手加強資金增值收益管理,避免提前支取維修資金定期存款造成利息損失問題再次發生。
4.大氣污染防治政策項目資金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關于部分地區資金使用不規范問題,違規分配的專項資金已調整用途48萬元;滯留的專項資金已撥付使用140萬元。
關于部分項目管理不到位問題,葫蘆島市71個加油站已通過安全檢驗,收回2個項目獎補資金35萬元;省環保廳制定了《遼寧省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實施方案》,力爭到2017年底鋼鐵等9個行業達標排放取得明顯成效,到2020年底各類污染源持續保持達標排放。
5.省屬企業經營業績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省國資委已按省政府要求制定《落實2017年度行動計劃,省屬企業負責人經營目標考核方案》,對省屬企業實行分類考核,明確差異化考核標準。
關于部分企業存貨盤盈、財政補貼支撐當期經營業績問題,涉及企業已在年末財務決算中對考核利潤總額進行賬務調整。
關于新組建企業集團還未建立統一的財務核算體系問題,先期組建的3家企業集團已建立企業財務制度,實行統一核算;其余企業集團邊組建邊完善,逐步形成與法律法規相符合、與企業運營相匹配的財務管理體系。
6.省直事業單位業務運營及財務收支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省政府加快推進省直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通過組建企業集團帶動一批事業單位轉換體制機制。
關于經營管理不善,收益未及時上繳問題,各單位通過拓展業務、精簡開支等多種渠道挖潛創收,研究解決資不抵債問題;省財政廳制定了《遼寧省省屬國有資本(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相關部門和單位已按規定具體落實。
關于財務及資產管理不規范問題,有關單位已將土地、房屋等資產登記入賬;2個單位閑置房產2567㎡已對外出租使用;各單位加大力度清理往來款,已上繳財政11.01萬元,歸還56.69萬元;大額現金支出、出借賬戶等問題已整改,建立財務管理制度6項,2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對于審計揭示的問題,各級政府、各部門狠抓整改落實,大部分問題得到了及時糾正。對涉及體制機制、歷史遺留或需要通過深化改革解決的問題,各單位加強與有關方面的溝通協調,積極穩妥推進。對已既成事實的問題,各單位認真吸取教訓,通過完善制度,改進管理,杜絕同類問題再次發生。還有部分問題正在抓緊整改,主要是公檢法機關非稅收入及涉案款物審計調查發現的11個問題,因涉及單位較多,年代久遠,部分資金正在清理上繳。
下一步,省政府將認真落實省人大本次會議的要求,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省審計廳將適時組織整改工作“回頭看”。同時,不斷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加大問責力度,提升依法理財水平,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和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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