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在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
自治區審計廳副廳長 胡仲秋
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我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告2016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落實情況,請審議。
今年7月,受自治區政府委托,自治區審計廳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16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反映的情況,自治區政府高度重視,咸輝主席親自抓審計整改,政府常務會議、專題會議、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擴大)會議、項目推進會等專題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明確要求有關地方、部門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抓好審計整改,及時糾正違法違規問題,對涉及體制機制的問題,加快研究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并將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納入了督辦事項,有力推動了整改工作落實。有關地方、部門普遍重視落實審計結果,認真糾正存在的問題。
截至目前,要求整改的22個問題,已整改21項,整改落實率95%。根據審計建議,完善規章制度11項,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對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年初代編預算和中央轉移支付資金下達不夠及時、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問題,自治區財政廳認真整改,逐項落實審計發現的問題:
一是建立全區預算執行動態統計監測制度,動態監控各類預算資金的分配下達情況,跟蹤下達資金支付情況,做到分類施策,有的放矢。二是制定完善部門預算執行月度考核、通報、督導和約談制度,按月考核通報部門預算執行,將考核結果抄送自治區黨委、政府,按季度將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報政府各位副主席批示,自治區政府督查室重點督辦,推進部門履行財政資金使用的主體責任。三是建立全面掛鉤機制,將部門的預算執行、結余結轉、項目績效目標和預算追加等同預算編制全面掛鉤,力促部門加快支出進度。四是印發全區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部門財政撥款結余結轉資金管理的通知》,建立完善部門結余結轉資金動態清理收回和調整使用機制,加快財政存量資金消化進度。
截至2017年10月底,自治區本級財政2016年代編預算未及時下達的14.33億元中,已有6.75億元下達到具體單位、7.4億元收回總預算,尚有1785萬元需按照部門項目實施進度下達;2016年中央轉移支付中未按規定及時下達的58.55億元中,已下達57.81億元,有7374萬元因項目采購等原因正在組織下達。自治區監獄管理局等單位已支付地方政府債券資金1.19億元,其余1.39億元資金按施工進度預計在12月底全部撥付完畢。
(二) 對部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預算執行率較低、預算管理不合規問題,財政廳及相關單位積極制定整改措施,認真整改:
——自治區財政廳將以2017年11月30日為時間節點,對部門代編預算中仍有結余的、當年預算執行率為零和結轉超過兩年的項目資金全部收回總預算,統籌用于自治區急需安排的重大項目。
——自治區質監局、知識產權局收回自治區質量技術協會、知識產權研究會挪用的專項資金109萬元。
——自治區質監局制定了《自治區質監局經費支出管理制度》等7項財務制度,規范財務行為。自治區安監局制定《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部控制規范工作實施方案》,強化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管理。
二、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關于靈武市11個重點建設項目未按時開工的問題。截至2017年10月底,靈武市再生園區污水處理中心等6個項目已完成投資1.17億元,逆變器生產等3個項目因投資方改變投資意向等原因不再實施,羊絨電商交易平臺建設等2個項目因政策原因尚未實施。
——關于清水河城鎮產業帶建設項目3.5億元資金閑置的問題。截至2017年10月底,固原市等3個市縣已使用自治區財政資金3.11億元,剩余資金按工程進度撥付。
三、專項資金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扶貧資金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針對涉農扶貧資金統籌整合力度不夠和扶貧對象精準識別等基礎工作不夠扎實的問題,有關部門單位認真整改:
一是截至2017年10月底,已支付各類閑置滯留資金1.3億元,其中:盤活資金加快原項目實施3702.48萬元,重新安排項目3022.37萬元,加快報賬支付6399.9萬元。
二是制定了《全區建檔立卡復查復核和查漏補缺工作方案》,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建檔立卡復查復核和查漏補缺工作。
三是積極協調國務院扶貧辦及時開通國家建檔立卡貧困戶信息系統,對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進行識別、補錄,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退出,清退刪除2016年建檔立卡對象中不符合認定標準人員2756人,處理相關責任人60名。
(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對2016年度建設的25所老年活動中心和25所敬老院在項目、資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西吉縣老年活動中心等5家單位補辦了施工手續,紅寺堡區第二敬老院等2個項目已經完工。
(三)水污染防治資金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項目建設緩慢、水污染防治存在風險隱患等問題,銀川市、吳忠市積極采取措施,認真整改:
——截至2017年10月,銀川市第一污水處理廠已完成清水池等4項單體工程,整體工程預計2018年9月完工投入試運行;銀川市第二污水處理廠已完成所有單體工程土建施工及設備安裝,預計2017年12月完工投入試運行。
——永寧縣環保局對縣域8家企業生產廢水超標排放的行為,作出了罰款、限期整改等處罰決定,涉及企業均已執行完畢。
——吳忠市針對個別主要入黃排水溝水質未達標的情況,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實施了清水溝污染治理一期項目,南干溝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清水溝、南干溝人工濕地水質改善項目,對入黃排水溝進行了綜合整治。
四、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關于西吉縣無依據支付征地補償鄉鎮協調費147.18萬元的問題。截至2017年10月底,西吉縣水務局已收回部分鄉鎮征地協調費23.42萬元,其余資金正在組織收回。
各位委員:下一步,自治區政府將繼續高度重視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著力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堅決防止一些問題屢查屢犯;繼續完善審計整改機制,加強督導檢查,促進相關地方部門落實整改責任;加強事前、事中監管,形成監督合力,加大問責力度,提高整改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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