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在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
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王曉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省政府委托,現就《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2016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中有關問題整改情況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請予審議。
2017年7月25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省政府委托省審計廳所作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2016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工作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審計工作報告給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許多中肯的意見和建議,體現了省人大常委會對省政府工作的關心支持。省政府高度重視預算執行問題整改,許勤省長、袁桐利常務副省長等領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關部門、有關市縣對照問題,認真整改,及時上報整改結果,并要更加注重整改之后的制度建設和體制機制創新。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專題聽取省審計廳扶貧資金、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等情況,安排布置整改工作,確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務。省審計廳高度重視,認真落實省領導批示精神,明確責任,布置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下發《關于上報2017年審計工作報告有關問題整改情況的通知》,要求各分管廳領導牽頭負責,相關處室要按照《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對審計查出的突出問題整改監督的決定》要求,認真嚴肅對待,抓好項目整改,切實加強制度建設,及時反饋整改情況。并將部門整改情況列入下年度審計內容,確保審計整改實效。
針對審計中發現的財政收入上繳不及時等問題,省審計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已責令有關單位及時糾正;對財務核算方面的問題,已要求相關單位調整賬務,規范管理;對制度不完善等問題,建議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對審計中發現的涉嫌違法違紀和移送處理事項,已按照規定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一、省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情況
從省本級整改的情況看,省財政廳等相關部門已認真研究整改措施,積極完善制度,不斷促進預算規范管理,提高預算管理水平。
(一)部門預算不細化和財政控制待分比率整改情況
省財政需繼續控制待分比率問題,省財政廳在2017年預算編制中,嚴格控制預留待分比例,一是涉及多部門的支出,提前明確工作任務,項目細化到相關部門;牽頭部門組織實施的項目,編入牽頭部門。二是對確實難以細化到具體項目和承擔單位的支出,資金數額不得高于上年,并在省人大常委會批準預算后2個月內細化,否則收回統籌用于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事項。2017年年初省級未編入部門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占省級支出預算的3.3%,剔除政策性增資經費后占1.3%。
部門預算不細化問題,省財政廳在2017年省級預算編制中,一是預算編制嚴格區分項目單位、級次和科目,省本級支出編到承擔單位,轉移支付、預留資金等編到部門系統;二是細化項目預算編制,除預備費、預留增資經費等資金外,支出項目細化到具體項目和承擔單位,內容不明晰的項目不予安排。
(二)項目預算支出交叉安排整改情況
針對省財政從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分別安排省體育局奧體中心開辦費的情況,省財政廳在編制2017年預算中,嚴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等規定執行, 科學合理安排預算,杜絕問題再次發生。
(三)支出預算執行率有待提高整改情況
支出預算執行率有待提高問題,省財政廳在2017年預算編制中,一是對執行率偏低的項目資金進行調減,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二是通過逐月調度、通報約談等方式,多渠道督促部門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三是督促各部門加強對預算執行的科學分析,做好項目規劃和時間排序,提高預算執行的均衡性、及時性和有效性;四是要求各部門每月對預算項目進行梳理和分析,對難以執行的項目,抓緊提出調整意見。
(四)權責發生制資金統籌有待加強整改情況
針對問題,省財政廳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直部門國庫集中支付結余管理的通知》,在2017年預算管理中,一是加強對部門辦理國庫集中支付結余的審查備案,由以前財政部門直接辦理,改為部門集體研究確定后,每年12月20日前報省財政廳審查備案辦理;二是提前辦理結余資金收回,由以前的年底前收回改為9月底前收回;三是要求部門將上年度結余資金納入本年度預算統籌安排,省財政在辦理追加基本支出經費申請時,首先統籌上年度基本支出結余解決。
(五)個別省級專項資金撥付不及時整改情況
科技投入產出引導資金撥付不及時問題,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印發《關于報送滯留支持市縣科技創新專項資金說明的通知》,要求有關部門限期說明原因,上報整改情況。目前已撥付885萬元,仍有10個縣區931萬元因未謀劃到具體項目或正在報請審批等原因未撥付。下一步,省科技廳將會同省財政廳繼續跟進該問題,督促盡快完成整改。針對重大公衛專項等資金撥付不及時問題,相關部門已全部撥付到位。
二、省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情況
今年共審計了16個省級預算部門及所屬160個二級預算單位,對預算編制和執行、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以及“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等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同時,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又對省農林科學院等16個部門的重點事項進行了審計調查。相關部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審計決定和審計建議,建章立制,積極整改,提升了省級部門預算和財務管理水平。
(一)預算編制不夠科學準確完整問題整改情況
省環境保護開發服務中心年初預算編制不夠科學準確問題,省環保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對預算編制、上報程序等方面提出要求,督促各預算單位在編制2018年部門預算時,認真執行預算法相關規定,增強預算編制的準確性、科學性和嚴謹性。
省退伍軍人職業技術服務培訓中心經營收入801萬元未納入預算管理問題,省民政廳已責令該單位相關人員加強對預算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在編制2018年部門預算時,將經營收入列入單位預算,不得隱瞞、少列。
(二)個別項目執行率偏低,資金使用效益不高問題整改情況
沽源監獄中央基建投資1363萬元當年未支出問題,目前項目資金已全部支出,整改完畢。省質監局基礎設施建設經費1000萬元當年未支出問題,目前資金已支付完畢。2016年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業務費”項目執行率低問題,該項目資金和其他項目資金共計1156.89萬元結轉至2017年使用,目前僅支出4.07萬元。
(三)無預算、超預算和擴大開支范圍問題整改情況
省工信廳培訓教育中心、省衛計委綜合監督執法局、省科學技術情報院等單位無預算、超預算支出262.77萬元問題,有關部門已經通過調整相關賬目、停止發放、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進行整改。省物價局及所屬單位無預算列支臨時工工資21.21萬元問題,省物價局在編制2017年預算時,已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整改。
省工商局信息中心、省公安廳冀中公安分局等單位擴大開支范圍610萬元問題,相關部門對賬務進行了調整處理,要求財務人員加強學習,在下年度預算執行中,嚴格按照預算批復額度和開支范圍進行支付。省地震局擴大開支范圍4.83萬元問題,已按原渠道收回評比獎金。
(四)未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超限額使用現金問題整改情況
河北省兒童醫院、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單位未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2209.4萬元問題,相關部門出臺《關于加強公務卡使用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已辦理公務卡,控制現金支出。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辦公室及所屬單位未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62.7萬元問題,相關單位已辦理公務卡。省工信廳等單位超限額使用現金150.46萬元問題,有關單位出臺了《關于嚴格公務卡強制結算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大力推行公務卡和銀行轉賬等方式,避免超限額使用現金現象發生。
(五)應繳未繳財政結余資金,盤活存量資金政策執行不夠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等單位結余資金應繳未繳財政2171.34萬元問題,各部門已將資金積極上繳。
(六)財政收入上繳不及時,應繳未繳財政收入問題整改情況
省公安廳、省質監局、省福彩中心、省發改委服務業發展中心等單位財政收入上繳不及時、應繳未繳財政收入2292.18萬元問題,相關部門已將資金上繳。
(七)個別單位支出不實,虛列支出問題整改情況
省鐵路建設管理辦公室、省節能監察監測中心等單位虛列支出41.21萬元問題,相關單位已完成有關列支事項內容,補充發票等會計資料,以實際付款為依據列支。省交通運輸廳港航管理局虛列支出97.2萬元問題,已進行了科目調整。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虛列支出23萬元問題,該單位在2017年度預算執行中,嚴格按照預算執行,確保收支實行收付實現制。
(八)往來款清理不及時問題整改情況
省公安廳長期掛賬清理不及時問題,目前已清理應收款100.04萬元,其余掛賬應收、應付款項7125.58萬元因手續不全、資料不完整、歷史遺留問題等因素未清理到位。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和河北行政學院往來款清理不及時問題,相關單位已對往來款進行了清理,對賬務進行了調整。
(九)未辦理政府采購手續問題整改情況
省安監局、省人口發展中心等單位未辦理政府采購手續問題,相關單位成立招標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出臺招標采購管理辦法,制定政府采購流程圖,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通過招標方式解決,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十)資產管理不規范問題整改情況
省工商局宣傳服務中心出租沿街底商,已向省財政廳進行了手續備案。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購置的辦公家具等已補記固定資產,報廢的醫療專用車已由財務等部門進行核銷。省交通運輸廳對固定資產情況進行梳理,與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進行溝通,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進行核銷。目前,有關資料已提交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盡快取得批復后,按照批復意見進行賬務處理。
(十一)個別單位執行“三公”等規定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省消費者協會秘書處、沙河監獄等單位超預算列支“三公”等問題,省工商局已與省財政廳進行溝通,提出了關于調整“三公經費”預算的申請;省監獄管理局在2018預算編制執行中,加強預算管理,強化預算約束。河北公安警察職業學院等單位無預算支出問題,將在2018年預算編報中充分考慮工作需要,科學編制預算,杜絕問題再次發生。省計劃生育藥具管理站“三公”等經費執行率低問題,目前項目已執行完畢。
三、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省政府高度重視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許勤省長、袁桐利常務副省長等主要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下發督辦通知,督促各市各部門認真進行整改。特別要求對2016年以來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逐項落實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主體,限定整改完成時限,務必根本解決。各級審計機關認真履行審計職責,按照“審計要促改革促發展”工作思路,加強跟蹤審計成果的運用,積極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建言獻策,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依據,促進地方政府出臺制度,完善長效機制。審計中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有效促進了各市各部門及時整改。各市各部門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出臺文件、采取措施,確保國家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促進經濟有序健康發展。
一是針對個別重大項目進展緩慢問題, 廣宗縣興廣路南延道路工程項目已于2016年12月份竣工,完成投資1120萬元;衡水市婦幼保健院保健樓建設項目已開工,項目正在實施中。二是針對個別市縣財政資金滯留閑置問題,相關縣區已將資金收回統籌使用;肥鄉縣就業專項資金結存300萬元已使用完畢。三是個別市縣對清理財政存量資金等政策不夠重視問題,承德市高新區財政已將沉淀資金143.85萬元收回或抵扣有關部門預算指標;寧晉縣已將存量資金756.61萬元進行清理、收回。四是個別市縣配套資金不到位問題,行唐縣使用政府債券配套引橫濟口工程400萬元,項目正在實施;辛集市“石濟客專辛集段”項目高鐵站房配套不到位1698萬元,資金已配套到位。
四、重點專項資金審計整改情況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問題整改情況
1.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管理方面整改情況。
邯鄲市未完成棚戶區改造開工任務1334套問題,相關部門已按程序辦理土地、規劃等相關手續,準備就緒后完成開工任務。
2.安居工程資金管理使用方面整改情況。
石家莊、保定和唐山市非稅收入7411.9萬元未上繳財政問題,已上繳6502.47萬元,尚有909.43萬元未上繳。8個市安居工程資金25.55億元未及時分配使用情況,已上繳財政或歸還銀行23.8億元,尚有1.75億元未整改到位。違規使用安居工程專項資金彌補工作經費326.66萬元問題,已通過財政撥款補回專項資金208.12萬元。
3.安居工程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方面整改情況。
保障房項目未建成問題,已建成1306套,尚有27751套未完成。唐山市保障房項目無法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問題,有關單位按規定補辦手續。
4.安居工程項目審批和招投標程序方面整改情況。
針對3個項目招投標違規操作問題,對責任人員進行了通報批評,建立了相應的規章制度。針對25個項目未按規定履行招投標程序問題,其中對2個項目進行了處罰,其他項目未整改到位。針對8個項目前期建設手續不完善問題,相關單位按程序辦理手續。
5.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整改情況。
7個市170戶保障對象騙取住房保障待遇問題,已清退125戶,追回資金19.46萬元。8個市402戶保障對象應退未退保障待遇問題,已清退229戶,追回資金58.05萬元,對部分拒不整改的家庭將通過司法部門履行相關法律程序進行解決。
6.保障性住房使用和運營方面整改情況。
保障房被違規轉借、出租問題,已清退17套,剩余1套未清退。針對保障房空置超過一年問題,已投入使用1858套,尚有47套空置。保障房租戶欠繳租金問題,已催收租金68.38萬元,其余420.07萬元未收繳到位。保障房未辦理產權登記問題,已辦理2853套 ,其余750套未辦理。30套保障房被違規銷售問題,相關部門已向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待批復后依法處理。
(二)扶貧資金審計整改情況
1.個別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易地扶貧搬遷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相關縣上報搬遷計劃,待省發展改革委批復后展開實施;相關部門對專項資金進行分類,建立專門臺賬,履行撥付手續。金融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相關縣對貸款貼息農戶重新進行資格審核;對不具有資格和能力的合作社,追回扶貧資金,重新選擇龍頭企業;對放貸額度進行最低約定,增加風險補償金,放大扶貧貸款額度等。扶貧資金統籌整合不到位問題,相關縣將長期閑置扶貧資金收回整合,實現應整盡整、統籌使用;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及時驗收項目、撥付資金。 教育扶貧和轉移就業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及時發放了貧困生補助;清理不符合發放條件的學生,已收回補助資金,對相關人員進行約談等。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工作不扎實等問題,相關縣對不符合標準人員進行核查,待貧困人口管理系統開放權限后,對數據進行統一調整。
2.個別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違規使用扶貧資金問題整改情況。
虛報冒領及騙取套取扶貧資金1151.52萬元問題,已進行追繳,對相關單位、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和處分。扶貧資金彌補正常經費271.5萬元問題,已歸還原資金渠道,進行了調整賬目。侵占挪用扶貧資金3001.8萬元問題,侵占挪用的扶貧資金已退回,追究了相關人員責任。超范圍發放扶貧資金3962.45萬元問題,各縣政府對問題資金進行了追繳,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多次催繳未果的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3.個別扶貧項目實施進度慢,未實現預期效果問題整改情況。
個別項目實施進度緩慢1.61億元問題,各縣政府采取措施,加大了推進項目建設力度,及時撥付了資金。個別項目未實現扶貧預期效果3740.45萬元問題,已核減、調整了項目。項目未按規定執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程序3.52億元等問題,對相關責任人給予了處分,加強規范招投標管理,確保招投標程序合規合法。
(三)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審計整改情況
1.個別地下水治理項目實施進度慢問題整改情況。
關于8個縣地表水替代工程未完工問題,相關部門督促項目加快實施,項目均已完成建設。4個縣農藝節水項目未按計劃完成問題,有關項目已調整到2017年組織實施,剩余資金整合到其他壓采項目。
2.個別節水壓采項目效益不高問題整改情況。
節水灌溉設施閑置率較高問題,各縣加強宣傳和培訓指導,提高項目區農民對節水新技術的認知和操作水平,提升設備使用效率;強化監督檢查,建立長效機制,出臺了《農民用水者協會關于加強使用高效節水灌溉工程的管理辦法》等制度。
關于8個縣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工程尚未發揮效益問題,各地地表水項目已陸續投入使用,開始逐步發揮效益。建議加快配套引水工程實施進度,確??犹?、揚水點等設施能夠正常運轉;統一規劃每年集中灌溉用水期,開展引水灌溉。
3.工程和項目管理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針對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不規范問題,已對違規問題進行了查處和處理處罰。項目審批、監管不嚴問題,對不符合條件的項目區進行了調整和清理。水利設施后續管護不到位問題,各地組織對損毀的設施進行了修復,明確了水利灌溉設施的管護責任,發放了“兩證一書”。
4.項目資金管理不規范問題整改情況。
資金支付進度慢、項目資金閑置問題,有關部門按程序加緊辦理相關手續,加快項目建設及資金支付,對結余資金重新安排了項目。擠占挪用、擴大開支范圍問題,有關部門調整賬目,追回項目資金。
五、地方金融審計整改情況
金融機構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認真研究、深刻剖析、分析原因、查找不足,逐項建立整改臺賬、制定整改措施。風險管控機制不夠完善、不良貸款余額上升等問題,金融機構制定、完善了相關內控制度,調整了貸款分類,加大了不良貸款的清收轉化力度。執行國家金融政策不到位、個別統計數字失真的問題,金融機構均保證今后嚴格按照統計口徑認真統計,確保統計數據真實。針對合規經營意識不強、違規問題頻出的問題,金融機構對違規問題采取調整賬目、及時清收、增加擔保、補繳相關稅費等方式進行了整改,并對部分問題責任部門進行了通報,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六、政府外資項目審計整改情況
針對配套資金不到位3650.56萬元問題,目前已落實3033.04萬元;財務會計核算錯誤問題,對錯誤賬目進行調整;項目施工資料不規范問題,省項目辦對施工檔案管理進行指導,完善施工資料;項目總投資超概算問題,項目單位已向發改部門提出了調整概算申請;物資采購不合規問題,省項目辦加強管理,避免出現類似問題;造林及撫育款支付標準不同問題,已采用多退少補方式統一了補助標準;未按規定進行招標問題,省項目辦督促責任單位嚴格執行招投標法及有關規定;現金管理不規范問題,省項目辦督促責任單位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管理現金;多記工程投資完成額問題,責任單位已調整完畢;未使用專用賬戶進行結算問題,涉及項目已使用專用賬戶;項目投資協議存在風險問題,省項目辦督促相關單位向權威法律部門進行咨詢。
七、審計移送處理事項及重大違規違紀線索整改情況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省審計廳向紀檢、司法及有關主管部門移送處理事項和重大違規違紀線索118件。其中,移送至紀檢監察部門51件,移送至司法部門8件,移送有關主管部門59件。截至2017年11月初,已反饋處理結果事項65件,給予黨政紀處分57人,通報批評18人,誡勉談話218人;正在處理事項18件;未反饋事項35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新思想引領新時代,新使命開啟新征程,省政府將在省委的正確領導和省人大的監督支持下,深入貫徹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人大的各項決議,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認真落實“審計要促改革促發展”工作思路,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創新作為,盡責擔當,為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和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貢獻力量!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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