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17年第3號(總第55號)
(2017年9月22日公告)
關于青島市2016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2017年8月23日在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
青島市審計局局長 侯 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會議報告2016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青島市審計監督條例》的規定,市審計局組織開展了2016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重點審計了市級財政決算草案、財政部門組織預算執行、地稅系統稅收征管、20個部門單位預算執行、精準扶貧等4項政策措施落實、解決城鎮普通中小學大班額問題等7個專項、24個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的相關情況。審計中,我們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運用大數據關聯分析技術,加大對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效果、財稅體制改革任務推進、公共資金安全績效、民生保障等情況的審計力度,著力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
總的來看,2016年,各級各部門能夠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認真落實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加速提升創新增效落實,著力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是好的:一是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從供需兩端發力,出臺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27條;努力克服國家減稅降費帶來的增收壓力,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預算的100.31%。二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堅持?;颈9脖F栈荼>?,持續增加民生投入;市政府出臺《關于強化公用經費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意見》,“三公”經費進一步下降。三是有關部門和單位全面整改上年審計查出的問題,通過建章立制加強財務管理。
一、市級財政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2016年市級財政決算草案顯示: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5.77億元,可用資金620.59億元,支出521.71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51.17億元,可用資金267.59億元,支出213.84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5.75億元,可用資金5.86億元,支出4.76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市級決算草案編制工作進一步規范,但決算草案中部分事項反映不夠準確,主要是:已終止運作的優惠貸款平臺政府增信資金3800萬元收回后計入非稅收入,學校上繳的287萬元學費誤作為非稅收入繳入國庫。
二、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ㄒ唬┴斦块T具體組織市級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16年,市財政局能夠圍繞市人大確定的預算任務組織收入、依法理財,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快推進財稅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財政資金使用績效進一步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問題。主要是:
1.預算管理方面。一是市財政局年初報批的專項資金預算中,有11.10億元資金未細化到具體項目,由相關主管部門于年中按照項目進度、“快干快給,先干先給”的原則,統籌安排用于“市民健身中心”等235個項目。二是部分預算未執行。抽查發現,2015年末結轉的、由本級安排的2169.74萬元預算,至2016年末仍未執行,涉及“耕地開發”等6個項目;由上級補助安排的59451.30萬元預算,年內一直未執行,涉及“海島和海域保護資金”等30個項目;有75個預算單位的19513.62萬元用款計劃申請,市財政局已批復,但年內一直未發生支出,涉及“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等79個項目。三是股權轉讓收入10億元,未按約定的時限收繳入庫。
2.財政資金安全績效方面。一是市財政代企業墊付并交回財政部的節能家電產品補貼資金50826萬元,以及以前年度出借的對口幫扶項目等30300萬元財政資金,未能及時收回。二是市財政局2016年初將專項資金整合為5大類52項,但其中有5項資金的管理辦法未會同相關部門制定,47項資金對應的123個管理辦法未及時調整。三是市財政局未按規定對外聘預算績效評審專家實行嚴格考評,未對隨機抽取專家事項通過信息系統進行控制。
3.財政監督方面。一是3戶執收單位的13898.94萬元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財政。二是抽查發現,市財政局2016年向區市下達“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及污水管網工程項目”等31項、28498.78萬元專項轉移支付資金,至2017年4月末相關區市有14163.25萬元未撥付使用。
?。ǘ┑囟愊到y稅收征管審計情況
2016年,市地稅系統能夠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稅收征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工作順利推進,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一是182戶單位申報不實,至2016年末少繳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款3711.46萬元,審計期間已補繳或匯算清繳3027.76萬元。二是6戶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企業,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7.94萬元,審計期間已補繳。三是2個基層地稅局退稅管理不規范,未在規定期限內為7戶企業辦理退稅,為1戶企業辦理退稅程序不規范。四是部分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未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
?。ㄈ┎块T單位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審計了20個市直部門單位,延伸審計了60個所屬單位。審計結果表明,這些部門單位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預算管理水平明顯提高,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相關制度規定,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
1.收入和結余資金等收繳方面。一是2個部門單位的涉案款、教育收費等財政收入未上繳,涉及金額5058.48萬元;二是6個部門單位應繳未繳稅費580.25萬元;三是6個部門單位的項目結余資金未交回財政,涉及金額3119.80萬元。如,市技師學院收取的學費、住宿費等1139.72萬元,未及時上繳市財政專戶;市政府外辦所屬市外事服務中心少繳企業所得稅80.86萬元。
2.預決算管理方面。一是3個部門單位的預決算編報不準確,涉及金額6751.71萬元;二是2個部門單位的項目支出預算編報或執行中未細化,涉及金額1283.27萬元;三是6個部門單位無預算列支費用,涉及金額695.15萬元;四是3個部門單位的預算公開不符合相關規定。如,市質監局所屬4個單位的部分收入、支出在總賬和決算中不一致,涉及金額5982.19萬元;市文聯2016年項目支出預算96.27萬元,執行中未對項目支出進行細化管理;市史志辦長期借調所屬單位的2名工作人員幫助工作,并承擔其工資、保險等費用61.58萬元。
3.績效管理方面。一是抽查7個部門管理使用的23項專項資金發現,有6個部門的18項資金申報預算時沒有編制績效目標、2個部門的7項資金沒有編制績效報告、5個部門的16項資金未能公開績效情況,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財政資金效益的發揮;二是4個部門單位的專項資金預算分配執行率低,涉及金額10869.55萬元;三是4個部門單位的專項資金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招投標程序,涉及金額1649.45萬元。如,市發展改革委管理的2014至2016年市級節能專項資金5487.25萬元,因新的資金安排辦法尚在研究,一直未分配使用;市金融工作辦2016年專項資金預算10238萬元,實際支付2877萬元,預算執行率為28.10%。
4.公務支出及公務用車管理方面。一是2個部門單位“三公”經費支出超預算,涉及金額21.19萬元;二是4個部門單位公務支出管理和核算不規范,涉及金額43.44萬元;三是3個部門單位車輛配備和使用不合規。如,市安全監管局以旅行社綜合服務費發票入賬差旅費8.27萬元,未附交通費、住宿費的原始單據等證明資料;市政務服務管理辦所屬市政務服務交易中心公務車輛因機構合并超編3輛。
5.資產管理方面。一是4個部門單位未經審批將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給所屬或其他單位使用;二是5個部門單位已交付使用或處置的固定資產未及時辦理入賬或產權登記手續,涉及資產價值64019.10萬元;三是2個部門單位的資產賬實不符,未辦理相關手續;四是4個部門單位的部分固定資產閑置或待報廢,未及時進行處置。如,市規劃局所屬市規劃設計評審中心將598.30平方米房產,交由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無償使用,未按規定程序審批;市畜牧獸醫局的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項目已于2015年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但一直未進行竣工財務決算;市體育局所屬市水上運動管理中心的帆船、帆板等55項固定資產已無法使用,未辦理報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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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審計都關注了國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并組織全市審計機關對各區市貫徹落實情況開展了跟蹤審計。從審計情況看,有關部門和區市能夠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努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補”任務落實,但審計也發現部分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1.精準扶貧政策措施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情況。審計了7個區市。審計結果表明,2016年籌集扶貧資金6.75億元,退出貧困村和經濟薄弱村126個,至當年末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28535戶、63887人全部實現脫貧。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政策落實方面:即墨市、萊西市未將“慈善一日捐”資金全部用于扶貧脫貧;平度市、萊西市至2017年3月末尚未建立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未開展“富民農戶貸”和“富民生產貸”小額扶貧信貸。二是資金分配使用方面:即墨市有5518萬元扶貧資金未按規定直接撥付鎮、街道及項目單位;黃島區有52.8萬元“雨露計劃”補助資金未按規定通過“一本通”系統發放。三是項目建設運營方面:截至2017年3月末,3個區市有6個2016年的扶貧項目進展緩慢;即墨市有27個光伏發電產業扶貧項目未辦理驗收和資產移交手續;膠州市有4個2015年的扶貧項目建成后閑置。
2.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情況。審計結果表明,2016年全市共籌集和安排資金117.44億元,對5.99萬戶家庭實施了棚戶區改造,為5.6萬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資金管理使用方面:截至2016年末,4個區市有6330.54萬元上級補助資金閑置1年以上;市本級和市北區有2個單位的公租房租金收入1333.24萬元未上繳財政,截至2017年6月末已全部上繳;膠州市未按規定及時兌現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60.95萬元,截至2017年6月末已兌現。二是項目建設管理方面:截至2016年末,5個區市有8個項目開工超過3年仍未建成;4個區市及高新區有13個項目基本建設手續不完善;3個區市及高新區有8個項目未按規定履行招投標程序。三是建成分配運營方面:市區和萊西市、膠州市對保障對象的資格審核不到位,有36戶不符合條件家庭得以通過審核,其中14戶違規享受公租房配租8套、補貼7.24萬元;市區有133戶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未及時退出;市本級和李滄區2016年有758戶公租房租金292.24萬元欠繳6個月以上。
3.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情況。審計了市本級和5個區市。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單位不斷健全管理機制,存量資金消化力度持續加大。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清理結轉結余資金方面:2015年末和2016年末,市本級和城陽區、市南區有5984.14萬元結余結轉資金未按規定收回同級財政。二是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面:市本級和城陽區分別投入6100萬元和1000萬元設立的2只和1只政府投資基金,至2016年末閑置1年以上。三是往來資金清理盤活方面:黃島區2014年虛列項目支出形成的資金中,有1388.12萬元至2016年末仍未使用;市本級和市南區分別有425萬元和33846.94萬元財政暫存資金至2016年末未盤活使用。
4.促進內貿流通健康發展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情況。審計了市本級和5個區市。審計結果表明,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市、區兩級財政撥付資金1.54億元,出臺重點政策措施86項,開展了內貿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市北區將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100萬元借給其他單位使用,不符合規定用途。二是西海岸新區阿里巴巴農村淘寶運營中心項目下達投資計劃時間晚于建成運營時間。三是城陽區配發肉菜流通追溯系統“一體機”487臺,有135臺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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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決城鎮普通中小學大班額問題審計調查情況。調查結果表明,截至2016年9月末,全市安排項目建設資金69.17億元,完成新建學校62所、改擴建學校40所。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市本級及3個區市14所學校規劃建設規模超過省定標準要求,即墨市2所已竣工的學校平均班額超過標準。二是市南區2所學校未享受減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防雷裝置施工質量及竣工驗收檢測費43.36萬元。三是膠州市和嶗山區分別有10所和2所學校未按規劃要求的時間開工或竣工。四是市本級和膠州市424.84萬元專項資金撥付不規范。五是部分區市現有學校數量與生源增長不匹配,學校建設壓力加大,個別學校超規模運轉。
2.城市污水處理績效審計調查情況。審計調查了主城區(市南、市北、李滄3區)及高新區、原開發區。調查結果表明,我市重視發展城市污水處理事業,調查區域內“十二五”規劃提出的污水日處理能力、配套管網建設等目標基本完成。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青島高新海潤水務有限公司代收的污水處理費2804.52萬元至2015年末未上繳高新區財政,截至2016年末已上繳。二是2011年至2016年6月,調查區域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僅為13.8%。已建成的4個集中式再生水利用工程,實際運營規模占設計規模的21.3%、占污水處理廠尾水的2.2%;有56個單位和居民小區配建了分散式中水處理設施,僅有14個單位和小區的設施尚能正常運行。三是原開發區和高新區分別有2個和1個污水處理廠,存在運營后仍未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完工后未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等問題。四是市城市排水監測站大部分監測設備超出正常使用年限。
3.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管理使用績效審計調查情況。調查結果表明,我市積極組織實施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工作,2013至2015年下達投資計劃18.48億元,撥付9.34億元,改善了農村地區交通條件。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截至2016年3月末,市交通運輸委2013至2015年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補助資金11128.36萬元下撥區市不到位,截至2017年7月,其中9084.36萬元已下撥到位。二是萊西市未按規定比例投入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配套資金,2013至2015年少投入4314.93萬元。三是截至2016年7月,平度市南村鎮海信大道工程欠付工程結算款1722.66萬元,截至2017年5月末已全部支付到位。四是3個區市2015年的49個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和3個行政村通油路工程未按時完工或竣工驗收,截至2017年6月末,有10個工程已竣工驗收,其余42個工程已主體完工。五是4個區市87個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涉及合同金額1497.08萬元。
4.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績效審計調查情況。調查結果表明,2014至2016年市財政下達專項資金預算39.39億元,支出38.35億元,為公路建設養護提供了資金保障。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市交通運輸委及其所屬單位專項資金結余9378.77萬元未上繳市財政,截至2017年7月,有6377.18萬元已上繳。二是專項資金中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用于公路養護工程支出的比例為70.9%,低于國家規定80%的標準。三是抽查發現,市公路管理局所屬2個分局有原值1645.05萬元的公路小修保養機械設備閑置或待報廢。四是部分路段公路保養收集的垃圾處置不規范,存在環境污染隱患。
5.政府投資項目概算執行績效審計調查情況。審計調查了2014至2016年批復概算超過3000萬元的25個政府投資項目,涉及概算總投資62.56億元。調查結果表明,市發展改革委能夠認真履行概算審批和執行稽察職責,各相關單位基本能夠按照批復的概算推進項目建設。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有2個項目建設程序倒置,存在未獲概算批復即施工招標、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即開工建設的問題。二是有2個項目概算執行不嚴格,分別存在超概算范圍安排融資服務費4887.29萬元,建設單位管理費支出控制不嚴等問題。三是有2個項目設計未按規定公開招標,涉及合同金額1884.20萬元。四是有2個項目工程進度與PPP前期準備不協調,社會資本方選定前就已開工。五是有2個項目未按期完工,2個項目完工半年以上未能交付使用,影響項目使用績效。
6.政府引導基金運營和管理審計調查情況。調查結果表明,截至2016年末,我市設立了12只政府股權引導基金母基金,募集子基金31只,實現對外股權投資項目189個。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截至2016年末,引導基金在各級管理機構結存資金11.32億元,未發揮效益。截至2017年7月末,結存資金計劃參股設立的基金已完成登記備案手續,首期出資3.50億元。二是截至2016年末,高新區、保稅港區和嶗山區3個母基金管理機構未按規定委托金融機構托管引導基金,涉及資金2億元。截至2017年7月末,嶗山區已與托管機構簽約,高新區已啟動對托管機構的招標工作。三是工業轉型升級引導基金受托管理機構未將管理的1億元引導基金統一納入單位會計核算,審計期間已整改。
7.部分市直預算單位信息系統建設及應用審計調查情況。審計調查了18個市直預算單位及其266個所屬單位的895個信息系統。調查結果表明,相關信息系統為促進政務資源整合、提升部門行政效能提供了重要支撐。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信息系統建設方面:8個單位15295.07萬元硬件設備、軟件信息系統未轉增資產;6個單位9個信息化項目建設進度緩慢。二是資金管理使用方面:4個單位537.94萬元信息化建設資金存在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超預算使用、提前支付質保金、結余資金未及時上繳財政等問題。三是信息系統應用方面:9個單位17個信息系統未達到預期效果,存在閑置未用、使用壽命短、應用效率低、模塊功能不健全等問題。四是信息系統安全方面:18個單位部分信息系統未進行安全等級保護評定及備案;12個單位部分信息系統缺少需求說明書、用戶手冊等關鍵技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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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審計公共投資建設項目24個,涉及投資197.78億元,為政府節省建設資金5.99億元。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單位能夠加強管理,建設資金使用和建設程序等得到進一步規范,相關建設項目在拉動經濟、保障民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一是有21個項目的施工單位多計工程價款54698.73萬元。如,青銀高速青島收費站遷移及拓寬工程項目多計工程價款8871.84萬元;武警支隊整體搬遷項目多計工程價款7037.91萬元。二是有2個項目拆遷補償結余資金13108.43萬元未及時清算上繳。其中,重慶路改造整治項目征遷補償結余資金10808.78萬元未上繳;環膠州灣高速公路(市區段)拓寬改造項目,建設單位委托包干拆遷資金結余2299.65萬元未清算。三是有10個項目多計待攤投資5349.45萬元。如,主城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多計征遷費等投資1554.90萬元。四是有3個項目超付補償款等1647.34萬元。如,產芝水庫-即墨-城陽調水工程超付臨時用地附著物補償費1116萬元。五是有2個項目未嚴格執行基建程序。其中,2013年市政道路綜合整治工程新建240米如東路項目,未履行建設用地使用權許可等批復手續;市婦女兒童醫療保健中心遷建項目(二期),未經批準超概算投資1310.49萬元。
三、審計查出問題處理情況
審計過程中,相關部門單位能夠邊審邊改,通過建章立制、調整賬務、追回資金等推進問題整改落實。審計實施結束后,審計機關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對違反財政財務收支規定的問題已作出審計決定,要求相關部門單位限期整改;對涉嫌公職人員瀆職、失職等13起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已移送司法和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對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已建議相關部門單位予以規范。
對政策措施落實和專項審計調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市審計局注意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分析原因,及時向市政府進行了報告并提出建議。對此,市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12次作出批示,要求有關被審計單位務必徹底整改發現的問題,同時要舉一反三,決不能讓同樣的錯誤屢審屢出。
目前,2016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查出的問題大多數已得到糾正,對少數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市政府將繼續督促整改,具體整改情況將向市人大常委會進行專題報告。
四、加強和改進市級預算管理的意見
?。ㄒ唬┘訌娯斣唇ㄔO和收入征管,增強財政保障能力。嚴格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在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同時,繼續加大稅收征管和非稅收入征收力度,提升財政收入稅收占比,確保應收盡收。落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規定,充分挖掘財力,在保障轉移支付資金支持政策目標實現的同時,統籌盤活轉移支付存量資金,避免閑置沉淀。加大民生資金投入,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提升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讓人民群眾得到更多實惠。
?。ǘ娀A算編報和執行管理,提升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增強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做好項目論證評估和前期準備工作,提高預算執行效率和效果。深化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做到事前有目標、事中有檢查、事后有評估,確保財政資金發揮最大效益。對預算部門及其所屬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財政財務管理、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強化預算約束,推進預算公開。嚴肅財經紀律,加大對虛報冒領、損失浪費財政資金等行為的問責力度,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ㄈ┘訌娭攸c領域監督管理,推動決策部署落實。加強對新舊動能轉換、脫貧攻堅、環境保護等重大政策措施執行、財政資金使用的事中事后監管,提高政策落實的精準度。推進跨部門監管協作和數據共享,加強對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立項審批、進度、質量和資金使用的監管,確保項目建設有序,有效拉動經濟增長。加大對就業、社保、教育等民生資金和項目監管,確保各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常委會的有力監督指導下,全面貫徹落實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履職,盡責擔當,為我市加快建設宜居幸福創新型國際城市發揮保障作用,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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