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工作是審計質量控制的關鍵環節和重要防線,是推動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審計署濟南特派辦認真貫徹落實《審計署審核復核審理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在審理工作中注重把好“四關”,確保審計項目審理質量。
顧全大局,把好“政治關”。審計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推動深化改革,促進依法治國,推進廉政建設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審計每項業務工作都具有極強的政治性。審理是對審計結果文書質量把關的重要環節,審核過程中應著眼把握方向、把握大勢、把握全局。該辦在審理工作中注重從政治角度看待問題,研判形勢,判斷是非,具體來講,就是對每份審計結果文書首先從政治上判斷是否符合黨中央決策部署,是否符合當前的改革發展方向,確保政治方向不偏。
著眼宏觀,把好“政策關”。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是指導黨的一切活動的行動指南,是推動黨的各項事業發展的根本遵循。審計監督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促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確保政令暢通。該辦在審理干部能力培養中始終將學深悟透黨和國家重大政策措施作為重點培訓內容,在審理工作中堅持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為首要標尺,判斷審計發現的問題是否符合黨和國家各項政策新規,審計人員是否以宏觀全局的視角研究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建議。
尊法依法,把好“法規關”。全面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具體到審計機關就是要依法審計,切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同時,恪守審計權力邊界,持續規范審計行為,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該辦在審理工作中重點關注審計程序是否合法合規,即審計證據獲取、審計延伸調查、銀行賬戶和房屋權屬查詢、征求意見等審計行為的合法性,同時面對相關法律法規修訂步伐加快的法治工作環境,對審計發現問題的界定以改革和法治相協調為原則,注重把握新的政策規定和法律法規的內在統一性。
聚焦事實,把好“證據關”。審計取證是審計的核心工作,審計證據的質量關系審計工作質量,關系審計目標的實現。該辦在審理工作中注重審計證據的適當性和充分性,聚焦審計發現問題事實,將有關證據與審計認定的事實對號入座,對有關證據逐一審核,確保審計查出的問題都有可靠的證據支撐,同時突出實事求是的原則,不枉不縱,全面、歷史、辯證地看待問題,確保審計結果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羅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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