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遼寧省沈陽市審計局圍繞促進提升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能力,突出重點、強化監督,扎實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4年以來,該局共審計領導干部93人(次),審計結果被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121篇(次),移交有關部門案件線索4件,在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是服務管理,任中審計和同步審計逐步加強。3年來,共對33名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占全部被審計領導干部的35%,審計為各級黨委政府改進工作、及時糾正問題提供了支撐。按照《沈陽市區縣(市)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辦法(試行)》的規定,該局共對23家單位領導干部開展了同步審計,為科學界定評價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經濟管理責任積累了有益經驗。
以不斷提高領導干部服務改革發展的管理能力為核心,以任中審計和同步審計為抓手,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免疫系統”作用,對干部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經常性“體檢”。二是強化協調聯動,齊抓共管促進機制運行順暢。2600余冊,在宣傳和普及審計知識、推動沈陽市領導干部依法依規行使經濟管理職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充分利用全市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平臺,積極與紀委、組織部等部門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質量,起到了較好的警示和震懾作用。同時,以幫助提高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能力和水平為目標,不斷加大培訓宣傳力度。如以聯席會議辦公室名義向全市審計機關制發了《關于轉發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宣傳提綱》,組織廣大審計人員逐條學習“實施細則”;向全市市管領導干部發放《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知識簡明讀本》三是立足監督,推動領導干部科學用權作用日益明顯。3年來的經濟責任審計中,對發現的問題界定為負直接責任的項目1個,界定為負主管責任的項目17個;移送司法機關1人,通報批評單位1家;督促10家單位上繳財政資金1000余萬元,促進了沈陽市財政資金有效整合;促進某企業集團收回被某市工業園管委會無償占用的資金3500萬元,為盤活企業資產、緩解流動資金壓力發揮了積極作用。此外,審計建議促進被審計單位建章立制11項,如某企業集團針對企業內部管理方面的問題出臺了4項制度,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促進沈陽市出臺了《沈陽市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為降低科技項目管理的行政成本、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科技資金聚焦創新目標和重點突破奠定了良好基礎。(張辰雪)
以促進黨員干部履職盡責,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入手,在【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