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來,湖北省審計廳認真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大力推進審計法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先后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為“2011-2015年全國法治宣傳先進單位”,被省政府法制辦評為“2015年政府法制信息宣傳先進單位”,在省直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法治建設績效考核中名列前茅。該廳主要做法是:
抓審理評優,全程監督審計執法有新作為235 份審計通知書,176 份審計報告,56份審計決定,8000余份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等審計記錄進行了審理,提出審理意見1800多條;對180多份審計案件線索移送處理書初稿進行審理,有效防范了審計執法風險。深入推進審計項目質量考評,促使提升審計質量。去年,該廳選送的審計項目,有兩個被評為全國優秀項目,一個被評為全國表彰項目,充分展示了全省審計執法成果。
。該廳不斷加強審計現場管理,有效控制審計項目實施全過程。廳法規處提前介入項目審計,參加審計業務培訓會,會同業務部門對審計重點、審計方法、法規適用等進行專題講解,明確提出質量要求;項目實施中,在實施網上審理的基礎上,開展現場審理、集中審理;項目結束后,強化對審計發現問題、審計規范化實施等情況的綜合分析,歸納規律性成果。今年,該廳共對抓134起,涉及人員(單位)611人(個),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對審計移送的案件線索已立案38起,其余案件線索正在偵辦過程中。
案件移送,大力提升審計效果有新業績 。一是建立健全“兩法銜接”機制。先后與省紀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制發了加強協助配合的實施細則、建立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的協議、辦理經濟違法犯罪案件銜接工作細則等,建立健全了經濟案件移送與協查工作機制。二是依法移送重大違紀違規問題和案件線索。堅持把查處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和經濟案件作為審計第一要務,及時揭露和反映重點資金、重點項目、重點領域存在的嚴重違法違紀問題,對濫用職權、貪污受賄、騙取侵占、虛報套取等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今年來,共移送各類案件線索抓制度范例,完善依法審計體系有新飛躍128項,覆蓋管黨、用人、治審、促廉等各方面。同時,將清理后的制度匯編成冊,下發審計人員人手一本,促使依法規范審計行為。二是扎實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圍繞廉潔性、合法性、利益沖突性和科學性四個關鍵點進行評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審計執法不廉潔行為。三是健全完善審計相關制度辦法。今年來,先后制定了《省本級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關于創新完善科技經費審計更好地服務湖北省科技改革創新的意見》等近10項制度辦法,推動規范審計執法行為,更好地服務改革發展。針對個別審計機關執法標準不一、法律法規適用不當等問題,編撰了《財經違紀違規違法行為審計定性與處理處罰指南》,以問題為導向,闡釋各類違規違法表現形式、定性依據、處理處罰依據,促使提升審計執法的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一是全面清理規范性文件。清理后保留各類制度規章抓權責監督,打造明晰責任鏈條上新臺階5個方面的審計執法責任體系,并在各項審計中抓好落實,確定相關責任人的每項審計職權責任,形成責任鏈條,做到人人有責,全員“確責”。同時,注重權力制衡和監督,做到審計計劃、審計實施、審理審理、結果審定既相對分離又相互協調,促使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性、適當性、程序性和有效性,扼制了審計執法權力行使中可能存在的懈怠、濫用和“尋租”問題。積極推進審計權責公開,將審計部門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以權力清單的形式向社會公示,進一步厘清審計責任邊界,推動實現透明執法、陽光審計。(法規處)
。不斷強化審計人員執法責任意識,建立健全了涵蓋執法責任、質量控制、執法進度、業務管理、目標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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