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邗江區積極落實審計整改措施 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
為切實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近日,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委采納審計建議,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意見》,明確了今后一段時期三個方面的工作重點。
今年初,邗江區審計局在全區7個鎮(街道)14個村級組織財務專項審計調查中,通過賬務核實、實地查訪,發現基層普遍存在“三資”管理職責不清、資產處置隨意性大、民主理財流于形式以及部分村級組織存在管理安全風險等問題,并從區、鎮、村三級層面,提出了出臺制度文件,明確管理重點等建議。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審計建議,在專題召開全區集體“三資”審計整改工作部署會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上述文件。
一是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化。
建立農村集體產權登記制度,有序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頒證,明確農村集體資產權屬;落實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在堅持村組集體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四權”不變的前提下,進一步完善村賬鎮管制度;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定期開展資產清查,進行動態管理,做到家底透明化;完善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制度,建立集體資源登記簿制度,對于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農村建設用地、水面、四荒地等集體資源進行逐項登記,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二是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
規范村組集體資金管理,嚴格執行村組集體資金管理各項制度和規定;規范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租賃發包,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資產、資源,要健全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發包、租賃、轉讓等都要進入鎮級或鎮級以上農村集體產權交易市場進行流轉交易,做到“應進必進、能進則進”,杜絕場外交易;規范村級債務控減程序,建立新增債務集體決策機制和新增債務申報審批制度,明確村集體債務清償順序。三是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民主化。
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監督,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租賃發包、集體舉債、集體資產處置、村公益事業建設資金籌集方案等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都要實行民主決策;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穩步推進以村經濟合作社(包括社區股份合作社)為主要形式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堅持依法辦事、維護穩定、民主決策、陽光操作、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切實抓好資產量化、成員身份界定等關鍵環節。文件還要求,區、鎮(街道)審計部門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預算和決算、資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進行定期審計,對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進行重點審計,對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運營進行專項審計,對村“兩委”主要負責人離任進行離任審計,對經營性資產每兩年進行一次輪審并公開審計結果。(陳禮懷 喬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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