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打造審計監察協作配合平臺
為建立審計與監察聯系、會商及審計結論信息共享機制,發揮行政效能監察作用,日前,山東省青島市建立兩項機制、落實三項制度,著力打造審計、監察協作配合平臺。
兩項機制,即源頭治理機制和疑難問題共同推進機制。一是源頭治理機制。市審計局在確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時,及時與市監察局溝通,并將紀檢監察機關關注的重點事項納入審計計劃。對于審計發現的重大違規違紀問題等,雙方及時做好溝通,也可視情況提請市監察局提前介入,以便市監察局及時掌握情況。二是疑難問題共同推進機制。審計發現部門單位在工程建設、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普遍性問題,特別是涉及體制機制制度方面問題的,由市監察局、市審計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協調、監督整改,并從體制機制入手研究有關措施,督促責任單位建章立制,從源頭上防范問題發生。
三項制度,即移送制度、效能監察制度和定期溝通制度。一是違紀違法案件線索移送制度。審計發現部門單位違法違紀問題,需要進一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按照審計、監察雙方協作配合意見,將相關線索提供給市紀委監察局,由市紀委監察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二是接受審計情況效能監察制度。市監察局對部門、單位和各區市配合審計以及整改情況實行效能監察。對無故推諉、不提供或不準確及時提供審計所需相關材料,甚至瞞報、虛報相關情況的,市審計局可以提請市紀委監察局督促,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三是階段性工作情況定期溝通制度。市審計局與市監察局建立定期會商制度,共同推進相關工作,及時溝通協商,研究制定相關措施。(李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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