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吳中區出臺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指導意見
近日,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委辦、區政府辦在全區范圍內轉發區審計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指導意見》,這為強化全區集體資產審計,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注入一支“強心劑”。
2011年作為“十二五”開局之年,吳中區委、區政府明確提出了外資、民資、國資、集體經濟“四輪驅動”發展戰略,首次把農村集體經濟作為全區經濟發展的支柱,把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作為全區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基礎條件。5月21日,該區組建的蘇州城南集團、甪直集團、光福集團等“十大農民經濟集團”同時掛牌成立,涉及擁有股份的農民8.5萬戶;7月份蘇州東山集團成立,全區涌現出農民集團“抱團”崛起的新模式,11大集團累計注冊資金11.60億元,下設涉及城鄉一體化建設、房地產開發、現代農業、物業管理、觀光旅游等方面的41個全資子公司,直接對接市場,實行現代化企業經營,所得收益按出資配比分紅。
該區農村經濟科學發展的良好態勢給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審計監督來“保駕護航”,區審計局緊扣區委、區政府工作中心,服務全區發展大局,及時制定了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延伸審計監督觸角,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不斷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管理,保障集體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實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
《指導意見》強調了區審計局、各鎮(區、街道)的工作職責,區審計局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開發區、度假區等2家審計分局、12家鎮(區、街道)審計所要按照“三年輪審”原則組織和實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各鎮(區、街道)要加強審計工作管理,配優配強審計隊伍,扎實有效地開展審計工作。必要時,區審計局可綜合調度審計人員,或在鎮(區、街道)間實施交叉審計。
《指導意見》不但細化了審計內容,還更加重視農民合法權益審計。一是積極開展財務收支審計,二是強化集體建設項目審計,三是穩步推進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四是重視農民合法權益審計。
此外,《指導意見》還進一步明確加強組織協調,強化基礎建設,健全規章制度等多項要求,不斷創新和完善工作機制、管理機制、考核機制和獎勵機制,促使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徐凌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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