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濱海:對新改革機構的財務運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隨著江蘇省濱??h對政府機構整合工作業已結束,新機構已正式運行。該縣審計部門對涉及機構調整的11個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的同時,還對調整機構的財務運行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一、了解財務清理情況。主要關注機構調整期間各單位財務賬目的扎口、清查和交接情況,重點查看固定資產登記是否完整,產權是否明晰,檢查有無賬外資產問題;對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貨幣資金帳帳、帳實是否相符,檢查有無收入不入帳、白條抵庫等行為;往來賬手續是否健全、核算是否正確,檢查有無債權債務信息失真現象;查看會計報表、帳簿、憑證、支票、收據、銀行存款對帳單、資產登記明細表、資產盤點表等財務資料移交手續是否健全,是否指定專門人員負責監交,各種資料是否全部移交完畢,檢查財務資料有無散失或隱藏現象等。
二、查處違規違紀問題。重點查處部門和單位乘改革之機,罔顧全局利益、隱匿、轉移、轉讓、出賣、私分資產、濫支亂用、突擊花錢等違反財經紀律行為;以及少數單位未按規定要求及時撤銷賬戶,甚至故意隱瞞賬戶運作不規范資金,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三、幫助解決遺留問題。重點關注新機構運行后財務方面出現的問題,包括原單位遺留問題和機構整合過程中產生的新問題,如:因原單位財務清理不力導致會計賬目難以徹底合并問題、因固定資產資料不完整導致產權不明問題、因債權債務未清理導致往來賬無法結算問題,以及各種遺留問題掛賬等等。要求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審計建議,促進單位提高財務工作效率。(丁志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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