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鄞州區四個結合探索鄉鎮黨政正職經責同步審計
2007年以來,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審計局針對以往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人責不對等”、責任難界定等問題,把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同時納入審計范圍,按照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職責分工,分類設計審計重點,同步實施經濟責任審計,近三年共對51個鄉鎮書記鎮長開展了經濟責任同步審計,通過審計查出違紀違規金額49793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37651萬元,收繳應繳未繳資金1586萬元,向紀檢檢察部門移交案件線索1起,提交的審計報告被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批示13篇,區委區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出臺規范性政策文件9項,審計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與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相結合拓展審計范圍。在摸清鄉鎮全部政府性資金收支規模的基礎上,重點關注企業轉制、土地出讓、工程承包、鄉鎮負債等重大經濟責任事項,并將審計對象拓展到鄉鎮資產經營公司、工業園區、新村辦等單位,促進鄉鎮黨政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與績效審計相結合拓展審計思路。將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現狀與趨勢(包括稅收收入增減、財政支出結構、政府負債規模、重大決策實施)進行投入產出對比分析,判斷區域經濟發展的科學性和持續性。
三是與專項審計調查相結合拓展審計內容。通過對出國考察費、會議費、招待費“三費”限額執行情況審計,看“三費”支出是否控制在區委區政府下達的控制限額內,有無隱瞞轉移現象,并作為評價鄉鎮領導干部廉政責任的重要依據,促進鄉鎮黨政干部勤儉辦一切事業。
四是與計算機審計相結合拓展審計手段。積極應用該局自行開發建設的鄉鎮聯網審計系統,通過該系統與鄉鎮財務數據進行實時自動的采集轉換,再進行審計預警和分類分析,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現從事后審計到事前審計,從靜態審計到動態審計,從現場審計轉為遠程跟蹤的轉變。( 勵佩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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