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長壽區審計局出臺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辦法
為了推行審計項目審理制度,進一步加強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切實履行審理職責,規范審理行為。近日,重慶市長壽區審計局出臺了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辦法。
辦法規定,該局業務科室對審計組審計報告進行復核,并提出書面復核意見,同時,將代擬的審計機關審計報告、審計決定送審稿,一并送交法制綜合科復核。法制綜合科對審理發現的主要問題出具審理意見書。業務科室對審理意見的采納情況逐一作出書面說明,并將說明情況3日內反饋法制綜合科。
辦法規定,該局法制綜合科進行審理的主要資料:一是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實施方案;二是審計日記、工作底稿、審計證據;三是審計組審計報告;四是被審計單位對征求意見的審計報告的反饋意見、審計組對被審計單位反饋意見的書面說明;五上業務科室出具的書面復核意見;六是代擬的審計機關審計報告等審計結果類文書;七是審計定性、處理、處罰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八是相關資料。審理工作的主要內容:一是審計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二是審計證據是否符合客觀性、相關性、充分性和合法性;三是審計結果類文書反映的情況和問題事實表述是否清楚;四是同類項目審計報告中對同類問題的定性及處理的一致性;五是其它需要關注的重要事項。法制綜合科根據業務科室對審理意見采納情況的說明,對審計結果類文書會同業務科室進行修改,修改后的審計結果類文書及有關資料報送局業務會審定。
辦法還規定,審理工作采取報送審計的方式進行,必要時,審理人員可以到審計現場進行審理,直接到被審計單位核實有關情況。審理意見書的相關內容和審計結果類文書的修改情況,作為對審計項目考核的依據,并歸入審計項目檔案。
該區審計局通過制定和實施《重慶市長壽區審計局出臺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辦法》,進一步提升了項目審理程序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周華軍 楊川)
【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