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縣嚴把經濟責任審計關著力構建腐敗防火墻
近幾年來,湖北省公安縣委、縣政府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經濟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的“先遣”作用,堅持經濟責任審計“警鐘”長鳴,著力構建經濟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的防腐體系,并堅持“五必審、四結合”,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堅持“五必審”。該縣作出規定,在全縣各級主要領導和企業法人代表中堅持“五必審”。即:凡縣委、縣政府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和大中型企業的法人需要調整的必審;凡政府部門需要換屆的必審;凡對領導班子需要進行考核的必審;凡有舉報的必審;凡上級需要表彰獎勵的必審。通過堅持“五必審”,每年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近20項,如遇換屆年,經濟責任審計任務更艱巨。
堅持“四結合”。一是堅持組織部門委托審計與實行干部考核相結合。強調審計部門必須提高審計質量,組織人事部門通過經濟責任審計掌握干部的真實政績、避免“官出數字、數字出官”,更好防止經濟責任審計成為腐敗分子“保護傘”的現象發生。二是堅持重點部門閱處與“四大家”領導閱處相結合??h委要求,所有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報告,必須報送縣委組織部和縣紀委同步閱處,讓具體管干部、用干部的部門對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履職情況有一個清楚的了解。同時,審計結果報告還將報送“四大家”主要領導閱處。
三是堅持常委會集體研究與大會通報處理結果相結合。對重點審計對象和審計結論,堅持集體研究處理意見,實行大會通報結果,以起到對廣大干部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四是堅持審計與整改相結合。對每一項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縣審計部門會同縣委、縣政府及相關部門研究討論處理意見,并督促相關責任人及單位限期整改到位。
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和辦法,該縣先后開展經濟責任審計148項,涉及領導干部185人次,查處各類違紀違規金額6230萬元。同時,縣委充分利用審計結果,實行“警示教育與組織調處”同步配套,切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撥、重用實績突出的干部,調處、降免實績平庸、問題嚴重的干部。近幾年來,公安縣對有關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晉升20人,平調89人,免職60人,縣紀委約談雙規其他干部40人,撤職4人,查處大案1起,判刑5人,縣委組織部誡免談話15人。目前,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已成為該縣源頭治腐防腐的有效機制,也是促進干部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機制之一。(羅會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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