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門東寶區審計局出臺審計處罰自由裁量案件集體討論決定制度
近日,湖北荊門東寶區審計局出臺《審計處罰自由裁量案件集體討論決定制度》,規定審計組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依法作出的審計處罰決定,應提交局“審計項目審理委員會”集體審理決定后執行。
根據《制度》規定,“審計項目審理委員會”集體審理決定作出后,即為審計處罰自由裁量的依據,非法定理由或未經“案審會”再次研究不得改變處罰性質和裁量幅度。該制度還規定,“案審會”實行回避制度,即與審計項目處理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人員,實施集體討論決定時應當回避,以確保審計處罰的公正合理。
該制度的實施,標志著該局自由裁量權進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將有效防止自由裁量權被濫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促進廉潔從審,提高審計執法形象。(王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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