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壽光出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
為科學正確評價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促進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近日,山東省壽光市委、市政府出臺了《壽光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
該辦法明確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標準。對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從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三個方面作出評價;對遵守國家經濟政策和財經法規情況評價分合法、基本合法和不合法三個等次;對重大經濟決策從決策程序的規范性及決策執行的有效性兩個方面作出評價;對內控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性評價分為健全有效、基本健全有效、不健全且無效三個等次;對個人廉潔自律情況的評價主要關注有無侵占國有資產、以權謀私和向所轄職能單位索取錢物等內容。市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根據經濟責任審計情況,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職責情況作出綜合評價,分為優秀、較好、較差三個等次。
辦法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將審計評價結果作為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審計評價材料存入領導干部廉政檔案;組織人事部門將審計評價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使用的主要參考依據,寫入干部考察材料,將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歸入干部個人檔案,作為評價、使用、獎懲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該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轉化利用工作實現新突破。(馬效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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