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棗陽:采納審計建議出臺《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辦法》
湖北省棗陽市審計局在鄉鎮財政決算審計、惠農資金延伸審計、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為推進農村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的規范化,維護集體利益,提出了審計意見和建議,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視,日前市政府出臺了《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辦法》,對加強農村集體“三資”(資金、資產、資源)管理作了明確規定。
《辦法》明確了農村集體資金的管理范圍:建立“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規范設立村集體資金賬戶,村集體各項收入必須全額、7日內歸入鄉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管理,村集體大額開支履行民主管理程序,必須經“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審批。
《辦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是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的主體,村民委員會要建立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和使用制度,對集體資產的變動情況及時登記,建立集體資產資源臺賬,做到賬目與實物相符,涉及資金收入的應將資金歸入鄉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村民主理財小組行使村集體資產資源民主監督職責,對村民委員會決定的事項的情況進行監督,協助農村經濟管理機構對本村的集體資產資源進行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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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提出,經管、土地、農業、水利、林業、畜牧、審計等部門依法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有關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周大清 朱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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