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市認真貫徹落實審計整改工作
為切實維護審計監督的嚴肅性,建立審計整改工作的長效機制,實現審計整改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意見的通知。保山市各級審計機關認真組織學習,積極向政府提出貫徹落實的相關意見。為切實抓好貫徹落實,促進該市審計整改工作,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向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委、辦、局轉發了該通知,并就抓好貫徹落實提出要求。
一是要提高認識,改進工作?!秾徲嫹ā穼徲嬚淖鞒隽嗣鞔_規定,要求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采取措施及時糾正錯誤,堵塞漏洞,改進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行政執法水平,通過審計整改達到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完善和規范管理,維護經濟秩序,促進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設的目標。
二是要嚴格程序,注重時效。各級預算單位在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年度財務決算報表時,應同時報審計機關備查,并開展自查,在財政決算批復后30日內向審計機關報送自查情況報告。
三是要強化管理,認真整改。接受審計的單位應在審計結束后的規定時間內,向審計機關報送整改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對審計查出問題及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處理整改情況、對審計建議和意見的采納情況及采取的整改措施、對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說明等。
四是要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將審計整改納入行政問責的重要內容,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力的單位或部門的主要責任人,審計機關應當向市行政問題領導小組提出問責建議。
同時,各縣區人民政府也提出了貫徹落實的相關意見。(王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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