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淄博張店區審計局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六必審”
近日,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委一次性向區審計局下達了27項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任務,這是該局近三年來離任審計任務最集中、數量最多的一次。為保證審計質量,提高審計成效,經過充分審前調研,結合全區實際,該局確立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六必審”。
一是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情況必審。審查部門單位的各項收入是否真實、合法、完整,有無隱瞞截留、轉移坐支或私設“賬外賬”、小金庫等問題;各項開支是否合法、有效,有無擠占挪用、揮霍浪費,以及挪用資金建職工宿舍和亂發津貼、補貼資金等問題;決算報表是否真實、完整,有無編造虛假會計信息等問題;各項內部控制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銀行賬戶開設、票據使用是否合規,有無資金管理分散,多頭設賬核算,固定資產未入賬,管理混亂造成資產流失等問題;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及其他預算外收支是否全部通過票款分離系統,按規定納入預算和財政專戶,有無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和變相向所屬單位收取“管理費”等問題。
二是國有集體資產管理、使用情況必審。審查部門單位是否制定并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是否全部記入固定資產賬,賬、卡、物是否相符;重點審查房屋建筑物和接受捐贈的物品等是否記入固定資產賬;固定資產的處置是否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報批,處置資金的使用管理是否合規;改制企業資金、土地出讓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合規、合法;資產出租、轉讓收益管理核算是否合規等。
特別是對固定資產的審計,要把領導干部任職初期與任職終結期間的固定資產數量、價值增減情況進行分析比較,以判斷其固定資產安全、完整以及保值增值的問題。
三是債權債務管理情況必審。重點審查有無長期掛賬不清收,造成呆賬、死帳以及隨意沖銷債權,造成債權喪失,資產流失等問題;審查賬面債務與實際債務是否相符,有無沒有入帳的債務或虛擬債務等問題;審查債權、債務形成的依據、原因、用途及其形成過程,重大經濟事項籌資借貸是否經過集體研究、上級有關部門是否批準;有無利用債權、債務以權謀私的問題;有無超越負債償還能力盲目舉債進行基本建設或購置辦公設施問題;有無借債亂發錢物,隨意改變借款用途的問題。
審查債權、債務的形成過程,還要重點劃清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在債權、債務形成過程中,應負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
四是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管理、效益情況必審。主要審查有無對外擔保、對外投資和重大建設項目等經濟活動,重大經濟事項是否經過集體研究、決策,是否有相關的會議紀要;被審計的領導干部有無違反決策程序及決策失誤造成經濟損失的問題,有無因管理不善影響資金使用效益的問題。
五是與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必審。重點審查、了解、查閱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種類、范圍和結構,評價其內容是否完整、全面,結構是否科學、合理;重點審查內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各項財經法規及其本部門、本行業的有關政策規定;是否符合本單位的實際。能否維護財產物資的安全和完整性,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保證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合法性;重點審查內部控制制度是否真正得到落實,是否有利于改善機關內部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提高工作效率。
六是被審計干部遵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有關廉政自律情況。要根據不同單位的工作職責、任務和特點,緊緊把握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這條主線,確定具體的審計內容。在審計的基礎上,分清被審計人對本部門、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或資產、負債、損益不真實、資金使用效益差,以及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問題應當負有的責任;查清被審計人有無侵占國家資產、違反廉政規定和其他違法違紀問題。審計中,除發現重大問題需要對所屬的法人單位延伸審計外,以被審計的單位或單位法人范圍內的事項為限。(趙亮)
作者姓名:趙亮 單位: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審計局
聯系人:趙亮 聯系電話:(0533)- 228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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