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龍崗區街道審計管理體制改革闖出新路子
近日,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4個審計所正式掛牌,標志著街道審計管理體制改革取得成功。為了更好地發揮審計工作在街道經濟監督中的作用,深圳市龍崗區啟動了街道審計管理體制改革,撤銷了原街道審計辦,在全區新設立4個分片區審計所,作為區審計局的派出機構。4個審計所共使用42名公務員編制,主要負責對各街道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經過在人員配備、辦公場所、辦公設備等方面的充分準備,并妥善處理原街道審計辦有關職能的銜接問題,2008年,龍崗區審計所開始試運行。期間開展了街道醫院和其他醫療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財務收支審計,拆遷補償資金跟蹤審計,配合開展了區屬事業單位審計調查等項目,成效突出,獲得了多位區領導批示。
據悉,龍崗區街道審計管理體制改革在深圳市范圍尚屬首次,在全國也不多見。改革前,街道審計辦由于法律地位和管理體制上的原因,審計業務開展的廣度、深度上存在局限性,且審計力量嚴重不足。通過改革,科學整合了全區審計資源,適應了新時期健全審計監督、完善制約機制的要求,大大強化了對街道的經濟監督,政府管理體制創新向前邁出了一步。
2009年,龍崗區審計所將重點圍繞三個方面開展工作,促進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在街道的貫徹落實。一是結合區街財政體制改革,統籌安排街道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財政預算執行審計。二是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目標,開展全區規模的審計調查、績效審計。三是開展政府投資項目拆遷補償資金跟蹤審計,促進政府重大項目建設提速提效。(李鋒 房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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