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五個一”構建跟蹤審計制度體系
為適應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工作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性資金的審計監督,江蘇省常州市審計局創新的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方法,經過多年的探索和總結,已在該市全面推開,并取得了豐碩成果,也引起國內審計同行的廣泛關注,成為該局在審計創新領域的“品牌”。伴隨跟蹤審計方法的探索創新、總結、推廣,該局充分意識到制度建設的重要性,相關制度建設及時跟進,以制度建設推進跟蹤審計,規范實務操作,鞏固創新成果。幾年來,通過一項地方“立法”、一個操作規程、一套“聘用辦法”、一系列“單位考核”、一份“廉政責任狀”等“五個一”制度的建設和完善,構建了有常州特色的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制度體系。
一項地方“立法”,夯實制度基礎。跟蹤審計實踐及制度建設的逐步推進,該市2001年頒發的《常州市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已不適應審計工作的發展,該局及時向市政府提出了修訂建議,并在“推倒重來”的基礎上提出了修訂草案,市政府于2007年當年立項當年出臺了《常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辦法》,2008年起施行?!掇k法》將跟蹤審計以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形式確立為一種審計方式,明確了跟蹤審計在政府投資監督中的地位,形成了跟蹤審計的制度基礎,并將聘用參審機構納入政府采購范圍,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突破了制約跟蹤審計全面推進的“瓶頸”?!掇k法》的出臺和施行,進一步完善了該市的審計法制建設,促進審計機關在審計創新領域依法行政,加強了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力度。
一個“操作規程”,規范實務操作。跟蹤審計作為審計方法的創新,無現成的經驗可以借鑒,為規范創新行為,在探索總結和試行的基礎上,形成了8000余字的《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操作規程》。該《規程》從審計程序、審計內容到審計方法對跟蹤審計的各個方面和環節均作為較為詳細的規定,并設計了跟蹤審計意見單、跟蹤審計日記等9個統一的跟蹤審計文書格式。該《規程》已成為全市范圍內實施跟蹤審計的操作指南。
一套“聘用辦法”,約束自身和外聘機構。為緩解審計力量不足,跟蹤審計過程中聘請了部分社會中介機構參與跟蹤審計,為切實加強對外聘的社會中介機構和人員的工作質量的檢查和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審計風險,同時也規范自身的聘用程序,該局先后制定了《跟蹤審計參審機構招投標管理辦法》、《跟蹤審計聘用單位管理辦法》、《跟蹤審計聘用單位考核辦法》;該局還與市財政局聯合出臺《市級政府性建設項目聘用社會中介機構審計考核辦法(試行)》。2008年施行的《常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辦法》,將聘用參審機構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審計機關不再直接參與外聘機構的選擇,消除了在這一環節可能出現的偏差。
通過這些措施,不僅促進了受聘中介機構跟蹤審計工作的規范化,而且有力地加強了對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質量。
一系列“單獨考核”,激勵跟蹤審計創新。跟蹤審計的實施過程和時間跨度不同于一般的審計項目,為適應跟蹤審計的特點,激勵跟蹤審計探索創新,該局出臺《投資審計項目質量檢查辦法和計分標準》等與跟蹤審計相關的9個單項考核辦法和計分標準,對跟蹤審計項目進行單獨考核。
一份“廉政責任狀”,對跟蹤審計進行“跟蹤監察”。建設領域是“事故高發地段”,該局積極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每年由局領導與職能處室簽訂“廉政責任狀”,做到警鐘長鳴。為切實加強對跟蹤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的權力制約和監督,該局制定了《對跟蹤審計工作進行跟蹤監察的暫行辦法》,規定局監察室對審計項目相關單位的跟蹤走訪不少于3次,并將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全過程的跟蹤監察制度,促進跟蹤審計的健康發展。(王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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