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市政府始終高度重視政府投資項目“超標準、超概算、超工期”(以下簡稱三超)治理管控工作,并將其明確為2020年政府重點工作。市審計局將政府投資項目的“三超”管控作為重要審計內容,構建“三位一體”審計模式,系統梳理體制性障礙,彌補制度性缺陷,推動投資領域深化改革,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
一、專項審計抓深,切實發揮審計監督效能
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對實際總投資超千億且嚴重超工期5個建設單位的8個建設項目開展審計調查。針對審計項目體量大、追溯時間長、審計時間緊的特點,抽調投資審計部門骨干人員共同開展審計調查,根據人員專業能力混合搭配編組,在對審計項目深入調查了解的基礎上,采用“經濟責任審計+”組織方式,將專項審計調查與地鐵項目和軌道交通集團經責審計統籌安排、統一實施,共揭示7大類23項問題。
二、經責審計兜底,切實筑牢“三超”管控底線
將重大公共工程項目建設情況作為經濟責任審計必審事項,聚焦基礎設施、鄉村建設、公路交通、水利工程、生態環境保護整治等工程,抓住項目規劃、投資審批、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工程招標投標、物資采購、資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質量管理等環節,充分了解投資項目規劃布局、投向結構和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等情況,促進投資落地、提高投資績效。在對某大學經濟責任審計中,從建設規劃、籌措資金和建設程序三方面提出審計建議,推動解決新校區建設土地融資代建模式已無法執行,新的資金平衡方案尚未確定,建設資金無法落實,新校區建設緩慢的問題,為區域建設難題貢獻“審計方案”。
三、緊盯制度漏洞,提升行業管理水平。
梳理關鍵環節,分析“三超”問題成因,研究建立超概算審查機制,與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天津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超概審查機制工作方案》,督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部門加強重大項目信息數據建設和共享,將嚴重超概算的政府投資項目在納入審計計劃后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嚴控政府投資項目“三超”。著力彌補制度性缺陷,完善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系統中項目招標登記環節,將初步設計和概算批復作為政府投資項目施工招標的前置要件,在招標人發布招標公告前,加設必填項,徹底解決了政府投資項目未取得初步設計批復即開始施工招標的問題,推進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業管理水平。(吳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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