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審計署對審計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做到“三個統籌”,抓好“3+1”重點工作,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全面提升審計質量。工作中,緊扣推進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落實,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己任,突出審計重點、創新審計方式、拓寬審計深度,強化資源環境審計,全力推動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實落地。
一是突出審計工作重點。將水污染防治作為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點內容納入自治區2021年度審計項目計劃,重點揭示生態環境、水利等相關部門和實施重點項目的相關地(州、市)、縣(市、區)黨委政府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不到位、目標任務未按期完成、項目執行不到位、重大水環境污染破壞等問題及環境安全風險。
二是創新審計方式方法。堅持全區審計一盤棋,統籌三級審計機關力量,加強“區、地、縣”三級審計機關上下聯動,探索運用“穿透式”審計模式,全面試點開展水污染防治政策落實情況審計,形成從上到下一條線實施,一項政策既檢查安排部署情況也反映執行效果,一筆資金既檢查資金撥付情況也檢查資金使用績效,確保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實落地。
三是謀劃審計發展思路。制定印發了《關于強化深化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指導意見》,明確了下一步強化深化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基本原則、總體目標、重要舉措和相關要求,為今后更好地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指明了方向。同時,將資源環境審計納入自治區“十四五”審計規劃,草擬了“十四五”資源環境審計的總體思路、審計重點、審計目標,努力推動該區資源環境審計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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