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無錫市審計局多舉措提升審計整改常態化制度化水平,設立審計整改銷號制度,全方位提高審計整改的質量和效果。2015至2020年,審計發現問題5288個,已經整改“銷號”4411個,“掛號”877個,整改問題金額354.15億元,促進出臺完善制度432項,實現了審計問題整改全覆蓋。
一、制度先行,審計整改工作實現常態長效
為切實改變“重審計、輕整改”的現象,該局積極探索、大膽實踐,2015年4月出臺《審計整改督查回審辦法》,2016年3月提請市政府出臺《關于無錫市審計發現問題整改銷號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整改第一責任人、整改時限、整改檢查跟蹤機制等。
《實施意見》規定,整改結果按照3種類型認定:一是“銷號”,即被審計單位已經按照整改要求落實到位。二是“掛號”,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執行制度不嚴格的問題,難以追溯整改,由審計部門2年后進行整改回審,如類似問題不再發生則予以“銷號”。另一種是問題已開始整改,但由于情況復雜、工作量大等客觀原因,全部整改到位需要較長時間。三是“未整改”,主要指拒絕整改、拖延整改、整改不力等情況,由審計部門報請市政府進行督查,必要時由市政府領導對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二、操作規范,審計整改流程實現動態跟蹤
為更好落實《實施意見》,該局制定《審計發現問題整改銷號操作辦法》,并自主開發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銷號系統”軟件,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清單化、網絡化、動態化管理和跟蹤。該軟件與OA系統自動對接,及時采集完成項目數據,操作過程實現動態跟蹤,在項目各個環節均可對管理權限內的問題整改銷號進度進行查看和確認、對整改數據進行核實。同時系統自動通過日期比對,對超過整改期限尚未進行整改的問題予以報警。
項目主審在發出審計報告5日內,將所有問題逐項錄入“銷號系統”;項目處室在整改期滿后10日內,根據被審計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問題整改結果提出初步意見;審理部門在項目處室提出初步意見后5日內,對相關整改資料進行復核,對整改結果提出復核意見;局長、分管局長和審理部門,每年2次集中審定整改情況,對整改結果進行集體把關,確保標準統一、口徑統一、尺度統一。
三、聚力攻堅,審計整改多管齊下精準發力
市政府每年年初召開政府常務會議,專題聽取審計發現問題和整改情況匯報,明確5月20日為完成整改的時間節點。市審計局對尚未完成整改任務的問題分類編印明細清單,并在常務會議上分發。從政府常務會議結束到5月20日是集中推進“疑難雜癥”問題整改的攻堅期,該局發揚“釘釘子”精神,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拉網式”督查、“地毯式”推進,采取“一對一、人盯人”的方式,通過主動上門指導、召開推進會、提請市政府協調等多種形式,幫助和推動被審計單位解決整改中的難點問題。
6年來,市領導召集相關單位召開專題會議7次,該局邀請相關主管部門召開協調會49次。市人大常委會每年12月專門聽取“財政同級審”的問題整改報告,提出指導性意見,并對整改進度較慢的單位進行督辦。2020年,市人大常委會就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首次開展專題調研。同年底,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10個單位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開展了滿意度測評,測評結果均為滿意。
同時,該局指導各市(縣)區審計局積極跟進,全部出臺了因地制宜的整改銷號制度,在全市范圍內形成了狠抓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一盤棋”。(方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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