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沈陽:審計促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有效落實
日前,遼寧省沈陽市審計局在對沈陽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的跟蹤審計中發現,法庫縣、新民市、于洪區村內道路硬化、村莊亮化項目存在部分道路結構未達設計要求和資金計劃調整不及時的問題。審計揭示問題后,相關地區和部門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取得了較好效果。
立即部署,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工作。審計結束后,相關區縣政府立即組織所屬住建部門和項目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召開會議,剖析問題成因、明確相關責任、詳細制定自查整改措施。會后,法庫縣立即對村內道路硬化的結構層進行全面自查,共排查140個點位,發現15個點位不達標;新民市委托專業公司對道路質量進行了重新檢測。
落實整改,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力度。針對資金計劃調整不及時的問題,法庫縣、新民市結合自查結果,對工程結算價款進行了重新核定;市委農辦會同市城建局,對相關項目進行梳理,市財政局收回了于洪區2020年人居環境整治市級資金91萬余元。通過整改,有效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崔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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