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省曲阜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聯合市審計局出臺了《關于建立巡察與審計工作協作配合、聯動監督工作制度的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建立巡審聯動的工作機制,從而增強監督合力,推動巡察監督和審計監督高質量發展。
《辦法》明確了巡審聯動的對象和方式,突出對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重點領域的聯動監督,根據部門單位情況采用巡審同步、先審后巡、先巡后審、聯合編組等方式開展巡審聯動工作;做好巡察計劃與審計項目計劃的對接,對市委擬列入巡察計劃且能夠列入審計項目計劃的單位優先安排審計,市委巡察辦根據審計項目計劃及時研究調整巡察計劃;開展巡察前期市委巡察辦與市審計局的溝通銜接,對同步進駐的單位做好工作的聯系溝通、協作配合,對已審計或已巡察的單位做好資料互聯互通、成果共用共享;確定好巡審聯動工作中協助配合內容,建立信息交流會商制度,搭建巡審常態化信息溝通平臺,將審計發現問題線索移送市委巡察辦深入了解,由市審計局開展市委巡察辦需要核實問題的賬目核查;明確了巡審聯動工作結束后巡察和審計部門按程序分別反饋、督促整改的程序,巡審發現的共性問題,通過集中研判、分析原因,共促問題整改、共推專項治理、共商治本措施。
《辦法》的出臺確定了巡審聯動前期情況通報、中期協助配合、后期成果運用的工作機制,實現了謀劃部署、組織實施和成果共享的聯動,監督對象、監督任務的統籌,問題反饋、問題整改的落實,放大了巡察監督與審計監督綜合效應。
同時,市委巡察辦聯合市審計局設立審計專業人才庫,有效保證了巡察力量的儲備,做到巡察人員與審計人員進行有機結合;組建臨時黨支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組織開展學習教育,加強黨內監督管理。(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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