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立審計機關與統計機構協作配合工作機制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發揮審計監督、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精神,推動審計監督與統計監督相互貫通融合、協調協同,建立完善的線索移交、協作配合工作機制,2020年9月,北京市審計局會同北京市統計局共同制定印發《北京市統計機構與審計機關加強協作配合的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雙方在各自監督范圍內要加強協作配合,強化信息溝通、實現資源共享;明確雙方移送問題線索的具體內容、移送及反饋的時限、移送方式等;強調雙方處理移送事項的主責部門在配合中必須嚴守工作紀律,對違反協作規定的要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決定雙方建立專題會商制度,研究問題線索移送和查辦情況,協調解決需要配合協作的事項和問題。
通過構建協作配合工作機制,不僅能夠充分發揮審計機關和統計機構的職能優勢,形成專業互補,提升專項監督工作質量和效率,還可以通過專題會商,有針對性地落實監督防控責任,預防和化解潛在風險,提升防控效果,促進各項監督制度落到實處。(殷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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