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審計署《關于做好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有關工作的通知》,湖北省審計廳解放思想、大膽革新,堅持理念引領,優化制度設計,創新組織模式,扎實推進“兩統籌”深入開展。該廳成功探索了“1+N”審計模式,有效整合了審計資源,推進了審計全覆蓋,提升了審計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效能。近日,該廳及時總結“1+N”審計模式經驗,出臺了《湖北省審計廳“1+N”審計項目現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全省審計系統強化進一步“1+N”審計項目管理、深化“兩統籌”工作作出制度性規范。
《辦法》明確,以經濟責任審計作為載體“1”,將其他專業審計、行業審計及專項審計調查等“N”個項目融合捆綁在一起,實施“1+N”現場審計?!?+N”項目出具1份審計通知書,內容包括“1+N”的所有項目;現場審計結束后,出具“1+N”個報告,歸檔“1+N”個檔案?!?+N”各項目的工作方案,由各個項目職責對應的牽頭業務處室負責編制,統一進點、統一業務指導、統一定性、統一報告模板。
“1+N”審計組實行分管副廳長領銜制、審計大組組長負責制、審計小組組長責任制,并對三級責任作出具體規定。分管副廳長領銜制,全面負責“1+N”審計組業務管理指導;審計大組組長為“1+N”審計組所有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完成審計項目準備、現場實施、各類文書把關、審計復核、征求意見等工作;審計小組組長具體負責各自分項目的審計實施方案制定、組織現場審計、現場業務資料整理審核、報告的撰寫、案件移送、審理意見處置、檔案歸檔等工作?!?+N”文書由領銜的分管副廳長審核簽發,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由廳長簽發。通過明晰權責,促進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推動各環節工作落到實處。
《辦法》對審計信息與審計成果共享作出明確規定,要求“1+N”項目之間、各審計組之間加強信息情報交流,根據現場審計情況適時調整審計重點、方式方法;對在“N”項目審計中發現的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審計內容,同時納入經濟責任審計;進一步完善“1+N”項目審計情況與地方審計機關成果共享機制,經審批同意后,可直接納入地方審計機關“三個報告”,做到“一審多果、一果多用”。
為確?!?+N”審計項目質量,《辦法》強調各審計大組組長、行業審計牽頭處室負責人、審計小組組長和廳法規審理處,按照湖北省審計廳審計項目高質量建設制度體系要求,嚴格履行項目復核審理責。
《辦法》還對“1+N”審計項目人力調配、資料整理移交、考核、臨時黨支部建設等工作進行了明確。該辦法的出臺,將更好推進跨層級、跨專業、跨區域審計資源的深度融合,深化全省審計工作“一盤棋”格局,進一步提升湖北審計工作的整體效能。(李春艷 蔡青元)
責任編輯: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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