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為進一步促進審計工作提質增效,推進全省審計機關“審計質量提升年”活動扎實開展,甘肅省審計廳制定出臺了《關于切實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審計項目管理的建議》等五項審計質量管控制度,多措并舉,確保審計質量有效提升。
一是明確責任,促進審計整改取得實效。制定《關于切實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落實審計機關的整改督導責任、被審計單位的整改主體責任及主管部門的整改監管責任,健全完善審計整改報告機制、跟蹤檢查機制、協作聯動機制、結果公告制度、結果運用機制,切實加大審計整改工作力度,強化責任追究,確保審計查出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二是精準審計,提高現場審計質量效率。出臺《關于加強審計項目管理的建議》,切實做好審計調查和現場審計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審計進點會的召開時間、審計取證方式、現場開展審計資料審核復核、審計組報告草擬等工作進度;督促圍繞重點展開“精準審計”,盯緊主線、突出重點,規范延伸單位級次及審計內容;規定不同類型項目的現場審計時間及審計報告篇幅,要求客觀公正、歷史地看待和分析問題,切實理解并運用“三個區分開來”要求認定和處理問題,加大“邊審邊改”力度,進一步提高現場審計的質量和效率。
三是嚴格要求,確保復核審理執行有力。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審計項目資料審理及審計業務文書核稿工作的通知》,嚴把項目資料報送審理前的審核復核關,加強現場審計管理,避免基礎證據冗長,杜絕無效取證,提高審計取證質量;對各類審計項目資料審理及審計報告核稿時間作出明確規定,加快工作進度,提升工作時效性;進一步靠實項目資料的審核復核審理工作責任,促進審計質量“三級復核制”落到實處;實行項目資料退回及業務文書退件制,加大質量問題通報力度,倒逼各工作崗位、環節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四是歸口管理,促進力量調配協調有序。印發《關于抽調人員參與相關工作的通知》,歸口調配全省審計力量,規范廳機關內部抽調人員或處室間配合工作、借調省級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參與省廳項目審計等工作;省廳每年從各市州審計機關抽調人數不超過轄區內審計機關業務人員總數的10%,杜絕“點名抽調”“扎堆抽調”的情況;明確規定了抽調人員的綜合素質及抽調的最長時間等,實現全省審計力量調配統一有序,推動全省審計工作“一盤棋”。
五是規范流程,提升行文效率和質量。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公文行文審批流程的通知》,按照文書類別,分別規范了以審計廳名義發文、省廳辦公室名義發文的相應程序,并進一步明確了類似工作動態、審計信息、函、通知等行政文書的審核流程及相應的分發范圍;對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經濟責任結果報告等業務文書審批流程和分發范圍也作出詳細規定,進一步規范了行文管理,減少了不必要環節和重復勞動,切實提高了行文效率和質量。(楊玉婷)
責任編輯:高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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