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進一步加強審計項目計劃執行和監督管理,促進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質量,在2020年度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印發后,北京市審計局印發了《關于加強2020年審計項目統籌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了八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強化審計“兩統籌”,推進全覆蓋;二是加大非現場審計力度;三是嚴格計劃執行管理;四是嚴格審計質量控制;五是加強審計成果利用;六是嚴格人力資源統籌;七是加強整改跟蹤檢查;八是嚴格做好疫情防控。為了落實、落細各項工作要求,《通知》配套下達了《2020年審計項目計劃進度節點表》《2020年審計業務會、重點項目實施方案論證、審計結果把控計劃表》等9張表格。
《通知》在加強統籌管理中,突出了五個特點:一是合理制定節點,確保當年事當年畢。多次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明確149個項目的1269個時間節點,力求時間節點科學合理,減少考核環節,減輕各業務處、各派出局負擔。二是加強非現場管理,提升審計質量和效率。有效地運用大數據審計方式,采取非現場審計與現場審計相結合的方式,盡量減少和縮短現場審計時間,減少疫情防控對審計工作的影響。三是提前統籌謀劃,著力培育精品項目。制定審計業務會、重點項目實施方案論證、審計結果把控項目計劃,并明確會議時間,助力打造精品審計項目。四是加強部門協作,實現審計成果共享。綜合部門與業務部門協作,結合審計綜合和專題分析報告對審計成果進行深化,形成審計信息、調研報告。五是加大把控力度,提升服務水平。綜合部門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明確責任分工,指定專人對接,全力做好審計項目實施的指導、服務和保障工作。
在下一步審計工作中,北京市審計局將進一步強化審計項目的統籌管理,深化綜合部門、業務處和派出局“統”“謀”“審”作用發揮,促進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保障審計項目順利完成。(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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