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審計局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在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監督和保障作用,在對某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根據部門職責重點關注最嚴格水資源管理、水資源保護、國家節水行動、水價形成機制等國家宏觀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并提出審計建議,為綠水青山保駕護航。
一是加強取水許可管理。針對限采區內機井未經水資源論證取得取水許可證及取水許可管理平臺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建議嚴格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規范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強化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嚴禁采區內取水許可、控制限采區內地下水取水審批,清理、完善全市取水許可平臺系統,加強取水許可日常監督管理。
二是加大水資源費征收力度。針對應征未征、緩征、截留水資源費等問題,審計建議高度重視地下水資源費征收工作,嚴格執行地下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加大征收力度,確保地下水資源費足額征收;加大水政監察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開采地下水等問題,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三是積極開展計劃節約用水。針對計劃節約用水監管未在全市范圍覆蓋等問題,審計建議積極采取措施對所有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取用公共供水管網水的用水大戶均實行計劃用水管理,廣泛開展節水宣傳、弘揚節水風尚,在全社會營造科學用水、節約用水的氛圍。
四是逐步推進水價綜合改革。針對全市非居民生活用水超過計劃用水部分,采取加價水費固定價格收費標準的問題,審計建議采取措施,逐步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發揮價格機制對用水需求的調節作用,提高用水效益。(嚴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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