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效,充分發揮其在規范權力運行、加強干部監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重慶市九龍坡區審計局以狠抓整改落實為抓手,堅持統籌資源、凝聚多方合力,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再上新臺階、再出新成效。
一、建強機制,落實三大責任。一是落實主體責任。充分發揮被審計單位整改能動性,督促其將整改工作納入其領導班子議事決策范圍,要求將審計整改情況在法定期限內書面反饋并抄送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及主管部門。二是落實監督執紀責任。通過區審計工作會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等平臺,強化主管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落實審計整改方面的監督職責,以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對整改不力情況的問責、執紀責任。三是落實考核責任。嚴格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區督查部門的督查內容、區考核辦的綜合目標考核指標,對整改不力的單位嚴格扣分,形成完整的責任體系和閉環管理的長效機制。
二、持續跟蹤,聯合三項行動。一是聯合結果通報。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結束后,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和審計部門聯合對被審計單位中層以上領導干部通報審計結果,提出整改要求,強化被審計領導干部整改責任意識。二是聯合實時督促。借力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應用系統建設,優化審計整改模塊,系統完成后,被審計單位需在整改時限內及時填報問題整改情況并上傳證明附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可實時了解審計整改進度,共同督促被審計單位按時保質完成整改。三是聯合回訪檢查。年度審計項目結束后,經責辦對性質嚴重、涉及金額較大等問題以“列表”形式上報聯席會議,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定期對存在重點關注問題的單位開展審計整改回頭看,對屢審屢犯、整改不力的單位嚴格打表考核,在全區范圍內實行通報批評和區綜合目標扣分處理。
三、問效見效,突出三個要求。一是突出分類施策。按審計項目梳理問題整改表,按是否可以糾正進行分類,以階段提醒、限期報告等方式,“因病問藥”對所有問題追蹤到底,堅持“問題清單”和“整改清單”對賬銷號,持續推動整改落實。二是突出源頭分析。對“屢審屢犯”問題和未完成整改問題進行源頭性分析,將分析結果直接報告經責聯席會議,2017年提請經責聯系會議重點關注問題8項,并逐項提出整改要求,2018年經責聯席會議對尚未整改到位的13個問題集中分析原因,對整改中的問題實行聯合關注解決,確保從源頭加強治理。三是突出結果運用。將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作為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區國資辦等部門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應用于巡察工作重點關注內容,對審而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嚴肅追責問責相關人員。(王紫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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