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臨沂市沂水縣審計局對全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及幼兒園經費專項審計整改情況進行了回訪。通過回訪了解到,該縣教體局重視審計發現問題,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先后制定出臺了《沂水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財務內部控制制度》《沂水縣進一步規范公辦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三項制度,推動問題有效解決。
去年11月份,該縣審計局組成6個審計組對全縣19處鄉鎮中心校、小學、幼兒園經費撥付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通過審計,發現存在學生教輔材料、校服、作業本等代收費用未納入賬內核算;差旅費、培訓費、招待費、會議費等核算不規范的問題。審計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了進一步完善“校財局管”的財務管理體制,全面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加強收費和代收費管理的審計建議。
該縣教體局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認真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及時進行糾正和整改。為確保今后類似問題不再發生,建章立制,從制度層面堵塞漏洞。制定出臺了《沂水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財務內部控制制度》和《沂水縣學前教育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農村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財務管理進行了明確的要求,嚴格預算、收支和固定資產管理,完善差旅費、招待費、會議費、培訓費等費用支付管理辦法,規范費用報銷方式。出臺了《沂水縣進一步規范公辦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范圍,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嚴禁擴大范圍、自立項目收費。加強對代收費資金的管理,代收費收入由學校全部轉交提供服務的單位,嚴禁存入個人賬戶,避免資金流失。(張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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